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2006〕9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1-20 15:1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619,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公安分局土城乡派出所办公楼危房迁建等28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公安分局土城乡派出所办公楼危房迁建选址

点军区公安分局土城乡派出所申请办公楼迁建至土城村,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会议研究后原则同意定点,要求就占用耕地的问题征求土地部门意见,具体选址位置由点军分局根据规划要求确定。

二、望洲管理区村民住宅楼选址

望洲管理区申请建设村民住宅楼,会议研究后认为,按照规划管理有关规定,见缝插针和零星建房项目不能审批,因此会议决定由局领导现场勘察后再研究村民安置住宅楼的选址问题。

三、共联村宜古路古坟溪仓库违法建设问题

共联村20065月底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在宜古路古坟溪新建钢架房屋,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由于该项目建设已压占道路红线,会议研究后决定予以拆除。

四、市广厦房地产公司常刘路围墙违法建设问题

市广厦房地产公司于20064月在常刘路24号违法建设实体围墙。会议研究后认为,常刘路居住组团原由两家开发公司统一按规划进行建设,配套设施中没有设计围墙,决定由建设单位自行拆除实体围墙,并提出整改方案。

五、鑫鼎实业有限公司制革组团箱式变压器选址

鑫鼎实业有限公司东门外正街制革组团在地面已违法设置箱式变压器,会议研究后决定按违法程序处理。

六、宜昌环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化广场排水选址

宜昌环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解放路靠百货大楼一侧进行管径D300的文化广场排水施工。会议研究后同意其排水接入城市主排水管网,建议管径适当扩大。

七、经纬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纺机分公司燃气锅炉房选址

经纬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纺机分公司申请在厂区内新建燃气锅炉房,拟建筑面积185平方米。会议研究后同意选址,要求拆除拟建燃气锅炉房相邻东、南、西、北侧的临时平房。

八、宜昌永耀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设置路灯广告牌选址

宜昌永耀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夷陵路(万寿桥——王家河段)设置路灯灯箱广告约170个。根据市政府2005年第55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已将城区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经营、建设、管理权授予了市城投公司,会议建议永耀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市城投公司衔接,协商灯箱广告设置的具体事宜。

九、市委党校迁建选址

市委党校整体搬迁至峡口风景区原三峡工商银行培训中心,申请用地60474平方米,拟建面积20654平方米。会议研究后同意选址,要求参照中专或大学规划指标下达设计条件,建筑主体层数不超过三层,局部不超过四层,建筑密度不大于20%;原已建设的培训中心大楼保留,规划设计中应结合风景区规划要求重点进行沿江景观设计,建筑风格及色彩要根据景观规划进行分析论证后确定;要解决好污水排放和锅炉燃烧气源等问题,污水近期采用无动力排放,远期接入浇二半岛污水处理厂。

十、长航集团宜昌船厂职工食堂翻建

会议研究后认为,建设单位申请翻建的职工食堂压占规划道路红线,不同意翻建选址,建议在厂区内另行选择位置建设。

十一、峡口风景区碑亚村麻溪沟山野人家选址

会议研究后同意选址,要求葛洲坝规划管理所提出原则性的规划设计条件,交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设计。会议要求在方案设计中要注意保护好风景区原有生态,不得破坏山体和水系,尽量减少配套建筑的建设,建筑风格要与环境相协调,并解决好停车场、景区步行道路、污水处理等问题。

十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星火路物资贸易公司珍珠路111号住宅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函

因星火路物资贸易公司珍珠路1117层住宅出售给个人,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来函征询该土地是否属于近期拆迁范围。经核查,该地块不在近期规划建设拆迁范围内,同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按局内同类回复意见回复。

十三、市人防办公室绿萝路2126工程应急救援指挥大楼及指挥后勤保障大楼外装修变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外装修变更为同色外墙涂料。

十四、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美岸长堤分期拆迁问题

嘉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将美岸长堤项目拆迁分为两期进行。会议研究后同意分为两期,要求将基督教堂西侧房屋拆迁后的土地作为小区主要通道使用。

会议对增加容积率问题进行了明确:今后凡是建设单位申请增加容积率问题均待市政府下发有关文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五、市土地储备中心汇腾市场、水泵厂、樵湖街地块规划咨询方案

规划信息咨询中心对汇腾市场(A地块)、樵湖街(B地块)、水泵厂(C地块)进行了规划咨询论证,方案技术指标如下:

A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42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7.4%,容积率1.61,绿地率31.5%,停车位300个,规划总建筑面积67600平方米,其中配套的农贸市场2950平方米,商业面积750平方米,居委会等公建面积1000平方米;B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5130平方米,建筑密度26.1%,容积率3.57,绿地率32.5%,停车位75个,规划总建筑面积18312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338平方米;C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0130平方米,建筑密度23.8%,容积率2.61,绿地率33.5%,停车位196个,规划总建筑面积52460平方米,居委会等公建面积500平方米,商业面积4000平方米。

会议对以上三个地块的规划方案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如下要求:将A地块、B地块应土地整合后统一进行规划设计,C地块可作为一个独立单元进行规划;A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0,要求设置街道办事处、文体设施、社区服务等配套公建;集贸市场临北门外正街设置,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设置集中停车场,停车位按3‰设计;A地块中连接樵湖龄和北门外正街的小区通道必须保证。

十六、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兴建教工宿舍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兴建教工宿舍的请示》进行了研究,意见如下:

(一)在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整个校区规划为教学科研用地。按总体规划要求,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用地布局及规模在现有基础上还需进行调整和完善,新建科研设施主要向三峡大学、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周边集中。

(二)根据建设部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市政府颁发的《宜昌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集资、合作建房对象仅限于“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并且须“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除此之外,任何单位不得再自行建设职工住宅。

(三)按《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须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政府备案;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综上所述,我市教育设施用地紧张,集资建房违背现行有关规定,总规调整程序复杂,会议研究不同意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园教学用地上兴建教工宿舍,建议困难教职工住房在我市开发的居住小区或经济房小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十七、市康正药业公司夷陵路79号办公楼加层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公楼由4层加至5层,要求拆除4层仓库南侧平房,以房屋产权人为申报单位按临时工程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十八、同升置业公司临江坪临时仓库选址

会议研究后决定提交规划专题会讨论决定。

十九、向轩宇、周琼、杨松柏云集路33号商住楼13层外立面改造

经会议研究,同意二层局部扩建,补齐缺口。

二十、市邮政局关于设置报刊亭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市邮政局关于统一建设管理宜昌市城区报刊亭的请示》进行了研究,认为为加强对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的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宜昌市城市红线、绿线、紫线、蓝线规划管制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得建设与市政公用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人行道属于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建议报刊销售点的问题,可参照书店的模式按市场运作方式进行或者租用房屋销售报刊。

另外,20056月,我们就政协宜昌市三届三次会议第15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建立规范统一报刊亭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了市邮政局,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可考虑由一个单位投资兴建报刊亭。二是报刊亭不再增加新的选址,其位置可根据规划作适当调整。三是新的报刊亭建设必须统一尺寸、统一式样。四是报刊亭的产权只能由投资单位一家拥有,不得出售给经营户。

基于上述情况,我局原则上仍维持以上四条意见,不同意在城区增设新的报刊亭。

二十一、城东大道一标段企业搬迁安置选址

会议决定召集有关单位(包括市供销社、伍家乡供销社、吉创再生资源公司、北山超市、市政府办公室、市城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伍家区政府、伍家区城建局、伍家区教育局、共强村)开会专题研究确定。

二十二、汉宜村水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及单体方案

汉宜村夷陵路水产品批发市场规划用地面积5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16平方米,其中市场7419平方米,层数3,还建住宅2997平方米。建筑密度41.6%,容积率1.85,绿化率31.6%,停车位31个。会议研究后要求水产品批发市场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10,顶部构架取消,采光井设计在市场侧面,竖向设计须结合地形重新考虑,建筑四周退用地边界及与相邻房屋的间距要满足规划要求,解决进出货车辆的停放场所。会议要求按照以上意见重新调整方案。

二十三、共谊村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选址

共谊村申请在严家湾申请征地100亩建设高标准仓库40000平方米,并修建道路作为进出通道。会议认为仓库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符,不予同意,但允许修建道路,其他建设项目待地块整体建设搬迁时统一考虑。

二十四、华银置业公司东山大道339号世纪阳光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东山大道339号原湖北轴承厂内,规划拟用地面积30274平方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经信息咨询中心核定,该方案的容积率为2.17,建筑密度为25.66%,绿地率为33.47%。该方案中“商铺二”后退东山大道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为3.4,“商铺一”后退东山大道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为3.84号楼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为45号楼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为4.26号楼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为0.3。建筑退让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商铺一”与其东西向的8层建筑之间的间距为6,与西南向8层建筑之间的距离为7.6;“商铺二”与其西南向7层建筑之间的距离为7,与其东南向8层建筑之间的间距为9.9;6号楼与其东南向7层建筑之间的间距为15.2。建筑间距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方案设计停车位为247个,相差52个停车位。

会议对该方案进行研究后认为,临东山大道规划的3层楼取消,结合绿化可设置箱式变压器,建议规划设计部分高层建筑,临东山大道的2栋小高层调整平面布局,减少单元数;并同时解决方案中间距不足等其它问题,方案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十五、万友房地产公司滨江国际二期规划方案

因规划性质、技术指标、规划布局发生重大改变,与拍卖文件要求不一致,会议研究后决定提交规划专题会确定。

二十六、妇幼保健院附属楼方案

会议研究后同意主体按4层建设,要求附属楼与南侧6层住宅间距不少于13.4

二十七、泰江置业公司关于减免税收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减免、抵扣契税的申请报告》进行了研究,决定将其中涉及项目的规划变更情况向市政府作如下说明:

(一)公共设施的调整是由泰江公司提出的。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长江画廊项目原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I1号、I2号、I3号及I4号地块设置两所小学和一所中学,总用地面积54200平方米。该公司在启动长江画廊八一地块居住区项目的过程中,结合周边城市道路及地块内部规划布局、交通组织,兼顾不迁移穿越地块内的现状地下管线等因素,提出了以下规划变更申请:由于需要在地块内建设一条联通沿江大道、夷陵路的横向城市道路,因此请求将道路用地置换而减少设置一所小学,同时对保留的中小学用地选址位置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根据泰江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200628,第一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议了长江画廊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事宜,会议同意变更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新增横向城市道路由泰江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因取消一所小学,规划设置的学校规模扩至36个班;会议还提出了泰江公司必须在八一地块建设4000平方米的集贸市场和4000平方米的社会停车场的明确要求。根据市规委会会议纪要的精神,我局已充分考虑了该公司的利益,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变更了有关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了长江画廊——八一地块居住区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若建设单位再提出新的有关补偿要求,我局建议按照原拍卖文件要求执行。

二十八、市康来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康莱特商城降低绿地面积核准标准的申请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市康来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康莱特商城请求降低绿地面积核准标准的申请》进行了研究,认为康莱特商城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700平方米(不含东北侧拟扩大用地),设计单位提供的绿地率指标从规划设计、建筑方案到施工图几个阶段均为28%,经复核其实际设计绿地率不足15%。鉴于该项目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建设完成,并如申请中所述“经过努力使其绿地率已达到20%”,因此同意该项目绿地率验收标准按20%核准。

参加会议的有杨玲莉、夏文翰、张建新、唐刚、阎晓、谭道明、聂峰、覃远琳、张翼、钟鸿锦、徐武、艾长征、曹开玉、吕斌、曾凡海、向恒彦、张江、王范荣、李源、危肃、杜宪、郭志刚、詹书生、江晓东、田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