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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6〕8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1-20 15:1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6月12日,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五龙小学办公楼方案等2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五龙小学办公楼方案

点军区五龙小学拟在校园内修建办公楼,层数五层,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市国土资源局点军区联棚乡长岭村用地规划选址

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确定点军区联棚乡长岭村原三峡农行点军支行使用的约1.2亩土地的规划用途,会议认为该地块不在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决定维持原用地性质不变。

三、市新世纪义齿加工厂厂房、市生昌木材加工厂厂房、西陵区关公豆制品加工厂厂房、市康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厂房规划选址

市新世纪义齿加工厂申请在李家河8组新建厂房,拟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市生昌木材加工厂申请在李家河7组新建厂房,拟用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西陵区关公豆制品加工厂申请在李家河5组新建厂房,拟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市康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李家河8组新建厂房,拟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以上项目的选址。会议要求在李家河控制500--1000亩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并进行控规编制工作,由信息咨询中心负责规划设计,设计重点为道路和基础设施。

四、伍家乡共前村汪家冲村民集中安置房选址

伍家乡共前村申请在汪家冲建设村民集中安置房11万平方米。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要求统一规划,分片拆迁,分步实施。会议责成综合科负责监督村民拆迁安置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伍家乡共前村汪家冲、屈家湾村民住房加层维修选址

会议研究认为,因该区域属于近期建设须拆迁范围,不同意村民住房加层维修。

六、向轩宇、周琼、杨松柏云集路商住楼外装修

经会议研究,同意商住楼外装修,但门面不得扩建,要求空调室外机设置在背立面。

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绿萝路办公楼加层(三层加至四层)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公楼加层。

八、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东山大道通信大楼外装修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通信大楼外装修,要求由原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性的论证。

九、花溪路小学临时多功能教室规划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由于该学校位于规划的花溪路道路用地处,按临时工程办理。

十、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宝塔河用地规划选址

建设单位拟选址的地块位于城市总体规划和伍家岗分区规划中确定的文物保护区协调范围,会议考虑到建设单位在沿江大道延伸段建设中作出了较大牺牲,建议对该地块先进行规划咨询论证后再讨论选址问题。会议对规划咨询提出了如下建议:临沿江大道全部设计为公建,临合益路考虑为文化设施,其余用地可考虑建设住宅。

十一、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安置房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会议对窑湾乡茶庵村村民安置房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总平面调整,要求建设单位正式报送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十二、西陵街道办事处绿萝路社区服务管理中心选址

西陵街道办事处申请在绿萝路45号建设社区服务管理中心,拟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经会议研究,同意该社区服务管理中心选址,要求层数不超过6层。会议同时决定收回原下达给市西陵区法院该地块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十三、宜昌金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陵一路状元楼加层

宜昌金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西陵一路62、64号商业办公综合楼由已批准的七层增加至十二层。由于该地块用地狭小,加层后不满足日照间距等相关技术要求,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加层。

十四、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心商务区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方案

(一)中南建筑设计院方案

构思定位于CBD的功能和要求,临街设计连续活泼的低多层商业用房,高层住宅沿后街相对集中布局,城市道路交叉口安排具有地标性的高层写字楼、酒店综合楼。不同使用性质主体建筑之间以广场、绿地、步行街、道路自然分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住宅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偏大,CBD中心商务的功能还有待强化;2、绿地率指标与规划要求差距较大;3、方案深度不够,地下室部分未全部设计,无法统计停车率指标;4、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南北向15米道路距离不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B地块规划建筑突破西侧规划用地范围;5、局部建筑间距不合理,内部部分高层住宅日照、通风条件欠佳,临西陵一路A地块新建高层住宅影响北侧相邻保留建筑日照;6、B地块住宅、商业混杂,相互存在干扰。

(二)中信武汉建筑设计院方案

体现临街商业价值,合理规划住宅布局,西南地块由南至北分为商业步行区及高档住宅区,东部地块体现城市地标性,由南至北分为高级写字楼区、商业步行区、星级酒店区,后街布置居住组团。结合用地特点,规划了两条由南至北、由东至西的商业轴线,与各广场节点串联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均突破了规划要求;2、住宅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偏大,CBD中心商务的功能还有待强化;3、绿地率指标与规划要求差距较大;4、方案设计深度不够,地下室部分未全部设计,无法统计停车率指标;5、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距离不满足选址意见书要求;6、临西陵一路A地块新建高层住宅影响北侧相邻保留建筑日照。

会议对以上两个方案进行了研究后认为两方案尚不具备报审批准条件,应根据规划选址意见书要求和本次规委会专题会议的研究意见,重点解决上述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方案进一步深化和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报批。

十五、宜昌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沿江大道——白沙路——夷陵路围合范围(由A、B、C区三个地块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46.5公顷,其中A区41.6公顷,B区3.26公顷,C区1.65公顷)长江画廊——原八一钢厂地块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方案

(一)上海拓维都市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方案

在两轴(纵向居住区结构主轴和横向景观绿化轴)、一心(社区中心)、一环道(交通环道)的清晰结构指导下,引入小城镇、大社区概念,强化社区中心的开放性、界面连续性和对周边的聚集和辐射,各组团相对封闭管理。建筑形态布局充分利用江景,保持住宅良好朝向和视线通廊,沿江通过建筑层数高低变化而形成起伏的、有规律性的天际线。规划总户数约6920户。存在的主要问题:1、选址意见书要求A区容积率不大于1.89,经核定A区容积率为2.04,容积率超出0.15;2、除中学和小学外,其他各项配套设施仅在总平面上定点,但无法确定其建筑规模;3、未标明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及规模;4、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规定:临沿江大道多层不少于8米,高层不少于10米,人流集散较大的配套公建不少于15米;临夷陵路、白沙路及规划道路多层不少于4米,高层不少于8米;沿基地周边的建筑物,其后退拟用地范围按本身建筑间距的一半控制;经核定,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有一部分不满足要求;5、部分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6、部分建筑的日照不满足要求;7、中心绿地用地面积为8672平方米,但硬质铺装超过规定比例;8、报审方案图纸不全,缺少部分建筑设计方案;多层住宅部分层数为7+1层。

(二)中南建筑设计院方案

规划结构及主要特点与上海拓维公司方案相似。规划总户数约7765户。存在的主要问题: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A区容积率不大于1.89,经核定A区容积率为2.13,容积率超出0.24;2、除中学和小学外,其他各项配套设施仅在总平面上定点,但无法确定其建筑规模;3、未标明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及规模;4、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边界规定临沿江大道多层不少于8米,高层不少于10米,人流集散较大的配套公建不少于15米;临夷陵路、白沙路及规划道路多层不少于4米,高层不少于8米;沿基地周边的建筑物,其后退拟用地范围按本身建筑间距的一半控制;经核定,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有一部分不满足要求;5、部分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6、部分建筑的日照不满足要求;7、中心绿地规划要求最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6000平方米,该方案中心绿地用地面积为3373.58平方米;8、建筑设计方案报审方案图纸不全,缺少部分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对以上两个方案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两方案尚不具备报审批准条件,应根据规划选址意见书要求和本次规委会专题会议的研究意见,重点解决上述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方案进一步深化和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报批。

十六、市妇幼保健院夷陵路附属楼方案

经会议研究,确定附属楼建筑主体为四层,局部八层。

十七、新恒基房地产公司关于落实中心商务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新恒基房地产公司关于落实中心商务区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后认为,由于汇腾市场和水泵厂地块规划设计范围扩大至樵湖街民房用地和临北门外正街民房用地,拆迁量较大,该地块是否全部建设安置房,应由市政府确定。会议建议拆迁安置房只在原汇腾市场地块建设,层数为6层,容积率为1.6,公共配套设施如农贸市场等在汇腾市场地块建设。樵湖街民房用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统一开发,按小高层建设,容积率为3.5。水泵厂地块拆迁量较大,建议由市国土局拍卖,规划按小高层建设,容积率为2.5。

十八、西陵区西坝四路王正凤私房原地翻建选址

西陵区西坝四路居民王正凤申请将临时住房原地翻建。葛洲坝规划管理所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居民原属于搬迁户,已按政策予以安置,现搭建的房屋无产权,房屋用地的使用权属于葛洲坝集团第八工程公司。经会议研究,责成葛洲坝规划管理所把调查核实情况如实向市信访局回复。另外,根据《宜昌市城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区内私房一律不得翻建,建议由葛洲坝集团第八工程公司收回土地,王正凤临时住房问题由葛洲坝集团公司予以解决。

十九、市中鹏斯伯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外装修及修建运动商城选址

市中鹏斯伯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夜明珠路15——9号办公楼进行外装修,拆除原临街门面拟建二层钢结构运动商城,面积为2220平方米。经会议研究,同意办公楼外装修及修建运动商城,要求拆除用地范围内所有低层房屋,办公楼前必须按规划要求预留停车位和绿化用地。

二十、宜昌港务集团九码头客运站广告牌及标牌规划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客运站广告牌定点,要求采用霓虹灯亮化画面,具体尺寸由市政科按规划要求严格把关。会议不同意标牌选址的申请。

参加会议的有杨玲莉、唐刚、谭道明、覃远琳、张翼、徐武、艾长征、曹开玉、吕斌、向恒彦、王范荣、李源、郭志刚、詹书生、颜永康、田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