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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6〕4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1-20 15:05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6515,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水文局李家河水文站等3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水文局李家河水文站选址

原三峡水文局李家河水文站在李家河工业区建设时被拆迁,建设单位申请在江南大道还建水文站,拟建面积80平方米。会议同意还建水文站,确定建设层数为一层,同时考虑到该项目地处长江江边,要求按小品建筑进行设计,并对建筑体量进行控制。

二、葛洲坝集团公司机关前区生活组团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2%,容积率3.0,绿地率42%,方案设计中拟拆除现俱乐部来扩大用地规模。会议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方案进行了研究,同意建设住宅,要求按技术规定分别核定公建和住宅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指标。会议决定该地块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原住宅范围内进行,不得侵占公共设施用地,也不得拆除或损害原三三零剧场。要求建设单位重新调整方案初审提交规划专题会议审议。

三、原宜昌市电机厂地块商品房选址

正在编制的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该地块,会议决定由规划地理信息中心先进行规划咨询论证,完善东湖一路——西陵二路地段控规编制,成果纳入老城区控规文本之中。会议要求,一是咨询中做好调查,科学分析,在重点控制西陵区人口密度基础上,认真核算指标;二是地块房屋开发单元应包括拆迁樵湖街民房用地和临北门外正街民房用地;三是地块要统一开发,成片建设,改善该单元环境面貌,完善该单元公共设施。

四、宜昌市物资总公司家润多超市规划验收申请

宜昌市物资总公司自行违法建设了洗衣房和配电房,城管局已下达拆除通知书,现该公司申请规划验收。会议研究认为,配电房要按城管局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拆除,洗衣房可以暂时保留,但前提是要与中医院签署协议,承诺在中医院正在申报的改造项目中纳入该项功能,并在中医院项目改造时无偿拆除该洗衣房。

五、三峡日报社东山大道新闻大厦排水选址

三峡日报社东山大道新闻大厦污水净化装置已施工完毕,现拟将排水接入城市市政排水管网。会议研究,同意其排水接入城市主排水管网。

六、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桔城路天然气管线选址

根据天然气置换的要求,中燃公司拟在桔城路新建一条天然气管线,满足白沙路用户天然气置换的需要。会议研究认为,天然气管线的埋设涉及城市地下管线的走向,目前桔城路没有进行天然气管线规划,待相邻大都置业公司开发项目规划审批时按规划要求统一进行建设。

七、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共汽车候车廊选址,宜昌理中国际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沿江大道、胜利四路部分公共汽车候车廊重建选址

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沿江大道(西陵一路——胜利一路之间)、夷陵路(云集路——亚栈路之间)共计新建26个公共汽车候车廊。因城市道路“两路两段”刷黑工程需要,宜昌理中国际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拟对沿江大道、胜利四路部分公共汽车候车廊重新选址建设。会议研究认为,宜昌理中国际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与市公汽总公司签订协议建设沿江大道、胜利四路部分公共汽车候车廊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会议责成市政科对以上站点改建的申报主体,充分听取城投公司和市公汽总公司意见,历史遗留已建成的站点候车廊仍由市公汽总公司申报办理。若城投公司与市公汽总公司在站点建设主体上意见不一致,则站点候车廊建设问题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

八、省电信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广告牌方案

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拟在隆康电信城、夷陵路65号营业大楼楼顶设置形象标识广告牌。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按提交的方案设置,要求采取霓虹灯亮化画面形式。

九、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伍临路设双面广告牌选址

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伍临路过街热力管架上新建一块双面广告牌,面积200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选址,要求平面尺寸压缩,高度控制在3——4之间,广告牌底部距离地面净空高度不少于5.5

十、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双面T型广告牌选址

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先锋南路和迎宾大道设双面T型广告牌。会议研究同意选址,要求市政科严格规划要求和标准控制广告牌的尺度。

十一、供电局电力公司点军220千伏变输电线路与秭归翻坝高速相对位置关系问题

供电局电力公司点军220千伏变输电线路两个路由涉及穿越秭归翻坝高速公路,会议要求供电局电力公司与高速公路公司协商签署意见,设计方案仍按两个路由进行控制。

十二、向宇红东山大道天赐娱乐霓虹灯招牌

会议研究,同意定点,要求以兴发房地产公司名义申报办理规划许可证。

十三、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220千伏点军变电站主厂房方案

该项目主体两层,建筑面积856平方米。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要求外装修色彩作适当修改。

十四、伍家岗区卫生局花艳红十字医院选址

伍家岗区卫生局拟在三峡民营科技园建设花艳红十字医院,占地4.6亩,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经会议研究,要求核查伍家岗区分区规划,若该项目建设与周围道路无冲突,则同意选址,并按照卫生站建设标准控制用地面积。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珠海路半岛酒店东侧90亩开发用地规划选址

会议经研究,扩大规划设计范围,拆除周边村民建房,按规范配置公共设施,南侧山体作为公园。地块容积率2.7,建筑密度25%,绿化率30%,配套设施按国家规范标准必须配套设置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幼儿园,文体设施。㎡㎡㎡㎡

十六、市房产管理局制漆厂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选址

市房产管理局拟在东山大道制漆厂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拟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宜万铁路用地34446.83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经济适用住房选址定点,要求规划设计范围不包含宜万铁路用地,留足与宜万铁路的间距,容积率不大于1.6,按多层(6层)设计,公共设施中配套社区文体设施和居委会。连接东山大道的规划道路以中心线为准,市石油公司和市房产管理局各办理一半,共同使用。

十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办公楼及附属设施方案

该项目位于桔城路宜黄高速公路西侧,一期用地面积10408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3812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2999.32平方米,容积率0.29,建筑密度7.5%,绿地率34.21%,停车位15个(室内8个,室外7个)。会议对提交的总平面及单体立面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要求办公楼报建必须提交规划咨询报告,出入口结合大都置业公司用地统一考虑,距离宜黄高速公路按国家标准控制。

十八、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沿江大道写字楼方案

该项目位于沿江大道湖北开关厂废弃厂房内,西面临沿江大道,南面为已建住宅楼,北面及东面为工业厂房,总用地面积55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43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0728平方米,二期商务楼建筑面积13315平方米,容积率4.34,建筑密度32%,半地下室建筑面积1356平方米,地下停车位26个(办公部分)。写字楼退后沿江大道道路红线8,南侧距离相邻住宅山墙13.8。会议对提交讨论的总平面及单体立面方案进行了研究,认为技术指标符合选址意见书要求,立面简洁大气,平面经济适用,建筑方案个性鲜明,原则同意该方案。

十九、宜昌兴乐房地产有限公司河运新村兴乐人家住宅小区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伍家岗区河运新村地段,四周不临城市干道,通过小区道路可以连接东山大道、夷陵路和胜利三路等城市主次干道。规划用地面积15076平方米,性质为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32365平方米(不含地下室2826平方米),其中集贸市场建筑面积2788平方米(不含地下875平方米),容积率2.15,绿地率20.3%,建筑密度33.7%,停车位100个。会议对调整后的总平面进行了研究,认为2号楼平面局部进行了修改,四周间距均满足规范要求,同意修改方案。为支持建设单位单独还建近4000平方米的集贸市场,可不计入规划计算指标,原则同意容积率按2.1计算,超出容积率的部分由建设方向土地局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二十、南北置业公司南北天城二期23#——27#规划咨询方案

调整后的规划咨询方案增加了建筑面积1558平方米,容积率1.568,原规划选址意见书所下指标容积率为1.6(不包括小学用地)。会议对调整后的规划咨询方案进行了研究,认为间距符合要求,没有超出原选址意见书指标,同意调整的方案。

二十一、市妇幼保健院医疗附属楼选址

市妇幼保健院拟在夷陵路现有医疗大楼西侧修建5层附属楼。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用地紧张,周围的建设已完成,距离相邻建筑须满足间距和日照要求,要求缩小西北方向的尺寸,按4层楼建设,进深不得超过12,并满足国家规定的采光要求。

二十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白龙园小区停车库及活动室选址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在胜利四路39号白龙园小区修建停车库及活动室,地点位于白龙岗公园东侧。会议研究同意选址,要求活动室与车库相贴建设,平面尺寸压缩,活动室按两层,车库按一层定点,方案设计要考虑利用堡坎高差建设活动室和车库,活动室结合公园环境按小品建筑设计,堡坎之上设计建设一层。

二十三、五一剧场舞台道具间、化妆室选址

考虑到该地块建筑密度大,停车和人流疏散较困难,为支持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在宜昌召开,同意按临时工程定点,要求结构采用轻型钢架形式,艺术节结束后自行拆除。

二十四、伍家岗区花艳小学综合楼规划变更

伍家岗区花艳小学拟将规划综合楼向西平移20。该项目规划方案已审批、建筑工程红线图已划定,因民营科技园路网规划调整,花溪路整体向当阳方向偏移60,道路建设可能占用现花艳小学、花艳中学用地,该选址待道路路网规划初步成果完成后再议。

二十五、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1号教学楼改造扩建方案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拟在体育场路31号校内对1号教学楼进行加层改造,局部二层教室增至五层,新增建筑面积690平方米。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要求外装修与校园建筑整体色调一致。

二十六、市商务局办公楼背包

市商务局拟对西陵一路办公楼增加厕所、会议室、门厅,层数三层。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选址。

二十七、陈莉萍隆康路10号“我家小吃城”外装修方案

会议研究,同意该装修方案。

二十八、伍家乡共和村村民委员会农民居住小区规划及单体方案

规划方案总用地面积2.77公顷,总建筑面积4175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536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266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350平方米,建筑密度26.5%,容积率1.5,绿地率32%,村民居住总户数302户,停车位108个。会议研究认为,技术指标符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原则同意单体方案,要求根据新农村建设规范配置公共设施、活动中心,增加超市、卫生站等功能,架空层建设按1.8严格控制,临规划的前坪路1号、9号、10号共三栋住宅暂不修建,其他6栋先批准建设。

二十九、宜昌美邻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燕子窝烂尾楼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隆康路与云集路转角,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化率不小于30%,集中绿地面积不小于总绿化面积的25%且应大于400平方米。经核定,该方案建筑密度在包括烂尾楼的情况下为55.47%,不包括烂尾楼情况下为52.91%;容积率在包括烂尾楼情况下为5.7,不包括烂尾楼情况下为4.59;绿地率在包括烂尾楼情况下为15.3%,不包括烂尾楼情况下为16.17%。核定的指标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不相符。同时,经核定该方案底层裙房后退云集路道路红线的距离为5.7,后退视距三角形的距离最小为1.6,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最小为7.8;两塔楼之间的间距为17.7,酒店后退康庄路道路红线的距离为7.5,公寓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11.3,地下车库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最小为4.6,建筑间距和后退红线距离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另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机动车停车位每100平方米不小于0.5个,其中地面停车位不得少于20%。经核定,该方案的停车位为147辆,其中地上3辆,地下144辆,停车位配置规模不满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鉴于以上情况,会议要求停车位、后退道路红线严格按选址意见书执行,建筑密度不大于45%,若停车位满足要求,密度可提高到50%,裙房东侧距离相邻建筑不少于13,决定方案修改后提交规划专题会研究。

参加会议的有颜家万、杨玲莉、夏文翰、张建新、覃远林、唐刚、闫晓、聂峰、徐武、艾长征、曹开玉、吕斌、曾凡海、张翼、王范荣、杜宪、詹书生、张江、刘晓华、颜永康、胡高生、江小东、田长亮、郭志刚、熊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