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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2006〕3号会议纪要

日期:2006-11-20 15:0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0658,颜家万局长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鑫海陶瓷实业公司用地建拆迁安置房选址等20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鑫海陶瓷实业公司用地建拆迁安置房选址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在收购的鑫海陶瓷实业公司用地上建拆迁安置房,会议研究认为,该地块建拆迁安置房符合点军区分区规划,因点军区该地块未能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具体技术指标由规划地理信息中心测算。如果建经济适用房,请土地储备中心向市政府请示,纳入全市经济适用房计划。另外,该地块涉及的农民搬迁安置问题点军分局要重点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二、欧威房地产公司商品房A#B#及会所方案

会议对欧威房地产公司提供的商品房A#B#及会所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一是容积率为1.7,超出原选址意见书指标0.1,要求超出的部分建设单位向土地储备中心交纳土地出让金。二是因为停车位不足,建议按规定的标准落实停车位空间布置,不能设置架空层作为停车库,而不符合间距和绿化的要求,建议建设单位采用地下停车库形式。三是该地块与相邻葛洲坝工程局用地之间不修围墙。

另外,会议就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问题进行了明确:一是要求建筑密度的计算基数应以规划用地范围计算,不能按土地宗地面积计算基数。二是建筑间距新区不得小于建筑高度的1.0倍,建筑高度计算应从室外地坪算起,防止建设方随意利用高差做架空层。三是建筑物纵墙面外挑阳台超过纵墙面长度的13且超出外墙边线0.6的,其间距按最大外凸部分的垂直投影线计算。四是坡屋顶檐口高度控制在1.2,规划监督科验收时重点检查檐口高度是否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三、宜昌和谐置业公司体育场路山庄花苑方案

会议对和谐置业公司山庄花苑方案进行了研究,要求总平面中高层建筑西侧转角与相邻6层建筑纵墙的间距由23.8改为24,规划体育场路道路标高与市政科衔接确定,竖向设计要与道路标高相衔接,核实地下停车位是否满足要求,临体育场路围墙做成通透式,外装修色彩与已开发建设的建筑相协调。

四、关于宜昌港务集团所属沿江大道两宗土地的规划意见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港务集团关于协调解决宜港集团名下沿江大道两宗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进行了研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原夷陵路173号地块用地面积约1056.47平方米。我局已对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核发了沿江大道延伸段三个地块街头绿地的选址意见书,本宗土地属其中绿地建设范围之一。因此,该地块性质按规划选址意见书提出绿地性质不变,在具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兼顾近期宜港集团港埠公司现状建筑改造使用需要,预留临沿江大道的出入通道。

2、原夷陵路2541号地块土地紧邻沿江大道延伸段,与西南侧水运口岸集装箱港区隔路相望,用地面积约1756.69平方米。我局已对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核发了选址意见书,用地使用性质为绿化管理用房,目前城投公司已完成了该地块的拆迁及建筑单体方案报审工作。鉴于上述情况,考虑到水运口岸联检楼的188体育平台性和搬迁在即等因素,建议宜港集团就联检楼拟在此地还建问题积极与城投公司协商解决,但不得建住宅。由于该地块用地狭长,周边建筑间距紧张,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该地块建设层次仍须控制在两层至三层。同时须满足建筑间距和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限要求。

五、吉信资产经营公司金龙路仓储中心方案

同意按规划总平面建仓储中心,批准单体方案。城东大道控制性详细规划扩大了小学用地规模,面积共约23000平方米,占了该仓储中心部分用地,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国家标准控制24班小学的用地标准规模,由信息咨询中心充分兼顾学校和仓储规划布局的方案基础上,确定小学和仓储中心规划用地边界。

六、第一看守所食堂选址

会议研究,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同意按临时工程办理。

七、宜昌市城区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肖家巷回民殡仪堂及水房方案

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城东生态新区二期及宜昌东站片区土地规划控制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城东生态新区二期及宜昌东站片区土地规划控制的请示》进行了研究,认为该区域由综合科负责对农民居住和安置方案进行调查后,专题进行研究。

九、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兴建一马路——沿江大道转角大楼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整体规划兴建一马路——沿江大道转角大楼的请示》进行了研究认为,从有利于旧城改造的角度出发,原则同意对一马路——沿江大道转角进行改造。建议由投资意向单位先行委托规划地理信息中心对该地块做规划咨询方案,待咨询方案按程序提交会议同意后,再下达选址意见书。

十、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收购湖北宜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艳路217宗国有土地工作联系函

市国土资源局拟收购湖北宜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艳路217宗国有土地,申请下达规划选址意见书。会议研究,同意湖北宜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艳路217宗土地规划用地性质涉及居住、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待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后,再办理选址意见书。

十一、宜昌市吉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安置规划经营用地选址

宜昌市吉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方堰和城东大道的经营场地被拆迁,申请在城区规划一宗15000——20000平方米的废旧物资经营加工用地。会议研究认为,因城东大道的建设涉及多家单位的搬迁,建议由城投公司组织调查,拟好名单后统一申报,集中安排。

十二、康复山庄服务公司员工宿舍选址

由葛洲坝规划管理所进行初步选址,严禁在长江沿岸进行建设,如果体量适中,位置较好,经局业务会讨论后,上规划专题会研究。

十三、森宇房地产公司五星级宾馆方案

原则同意该方案,上规划专题会。

十四、宜昌宜峡旅游船有限公司沿江大道滨江公园水域设置多功能旅游趸船及全自动电动扶梯选址

宜昌宜峡旅游船有限公司拟在滨江公园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2.625千米2.775千米(北岸市政府对面)设置宜昌外滩维多利亚港湾多功能旅游趸船,修建从滨江公园护坡至码头的全自动电动扶梯。会议研究认为,该项目涉及沿江岸线利用和码头性质调整,与宜昌市总体规划和正在编制的宜昌港口总体规划性质不符。旅游趸船5层楼,面积9000平方米,使用水域全长100,距岸水沫线150,功能主要为休闲、美食、健身、娱乐、客房等,涉及的停车、道路、供电、供气、垃圾处理等配套问题在相邻滨江公园陆域无法解决,对滨江公园环境影响较大,因此不同意选址。

十五、市自来水公司沿江大道三水厂取水泵站维修

市自来水公司拟对三水厂取水泵站维修,恢复泵站周围隔离护栏。会议研究同意泵站维修,装修方案由市政科定。不同意修建围墙,在规划用地边界用绿化进行隔离。

十六、市环卫处公厕指示牌重新设置(90)

市环卫处拟对城区临街公厕指示牌式样进行重新设计,新增路段周边公厕指示功能及公益广告。经会议研究,同意公厕指示牌重新设置,要求采用单杆,尺寸和指示内容按国家标准,外观设计、材质要美观,设置地点不得压占人行道,指示牌不得设置任何形式广告。

十七、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培心路设置光缆交接箱选址

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拟在培心路(市交通局门口)设置光缆交接箱一座。经研究,要求光缆交接箱退出人行道,在公厕旁建。

十八、宜昌港务集团江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市场21栋门面楼顶设广告牌

宜昌港务集团江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江海市场沿江大道门面楼顶设广告牌。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宣传牌选址。要求尺寸缩小,高度不超过2.0。必须采用霓虹灯亮化画面形式,材料采用铝塑板等优质材料,方案重做。

十九、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关于安置房建设征用土地的请示

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宜昌市房屋拆迁安置公司《关于安置房建设征用土地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因拆迁公司拟在汉宜村新建一批拆迁安置房的范围位于现碧翠园居住区北侧山坡地带,总体规划和城东大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此地块规划为万寿公园,属城市绿化用地,不同意建住宅。

二十、宜昌市图书馆方案

会议对修改的市图书馆方案进行了研究,意见如下:

1、原则同意在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立面方案(一)基础上进行优化。

2、需增加的建筑面积结合整体布局和立面造型统一考虑,地下辅助用房可计入部分面积,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5000平方米。

3、请设计单位到宜昌当面交流会议意图,修改方案要考虑图书馆与周围建筑和环境的关系,平面布局作调整。临夷陵路主入口单根立柱取消,或者设计为双立柱,尖角作处理。

4、环卫处垃圾中转站纳入市图书馆规划控制用地,该用地作为停车场。

参加会议的有颜家万、杨玲莉、夏文翰、张建新、覃远林、唐刚、闫晓、钟鸿锦、徐武、艾长征、曹开玉、吕斌、曾凡海、丁革强、杜宪、詹书生、郭志刚、熊炜、张江、颜永康、胡高生、张翼、王范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