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2006﹞1号会议纪要
一、湖北省盐业公司仓库移地迁建
因修建宜万铁路需拆迁盐业公司仓库,建设单位要求新建仓库并扩建10亩用地。
原则同意在此选址,西陵园区规划所要到现场认真勘察,尽量少挖山体,保护好山体绿化,确需要保证用地面积应向东山三路方向延伸。
二、石板农贸市场下规划设计条件
要求设置集中停车场,面积按总停车位的50%考虑,配套设施增加垃圾收集点,工商、税务管理用房、储蓄所、警务室、门房等,该地块涉及的农民拆迁到集中单元楼安置。
三、天龙房地产公司胜利四路原长虹市场要求变更容积率到4.0
此项目是拍卖用地,3月份已有一个回复意见,不同意提高容积率,否则重新拍卖,在回复报告中加注“你单位关于此事的任何报告不再回复”。
四、市质监局港窑路设高压容器检验站选址(申请20亩地)
同意在第三个点选址,距离高速公路按要求退让
五、东华房地产公司桔城路商品房选址
同意选址,设计范围不包括现组织部加油站用地、空军部队用地、原共前村车队用地,建议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化率不少于30%,停车位指标:公建按总建筑面积的5‰控制,住宅按总户数的40%控制,配套的小学按24班考虑,幼儿园按8个班规模设计,按规范设图书室、体育文化设施、卫生站用房、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等。临桔城路建商业、公建,不得建住宅,临街设计的士营运站兼作商业停车场,面积不少于
六、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路1号教学楼申请加层及外装修(二层加至五层)
结构上允许则同意加层,外装修与校园其他建筑相协调。
七、市卫生幼儿园云集路---夷陵路大门定点
同意定点,门柱尺寸缩小一点,不得超出堡坎,并保证消防通道宽度。
八、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树湾固定刑场重新选址
原则上在原选址范围建设,与村民的关系由建设单位自行协调。若建设单位坚持在火葬场用地范围内建,规划要公示。先公示后上规划委员会确定。
九、市建委白沙路商业门面外装修方案
临十三中运动场前面的门面拆除,其余门面同意装修。
十、市和谐置业有限公司体育场路山庄花苑规划咨询方案
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方案容积率、建筑密度指标均超出了选址意见书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建
十一、市委云集路住宅背包
不同意背包,从政策法规、技术角度正式写一个答复,并抄报王市长。
理由:1、原建筑退后用地边界不足,再扩建不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
2、该地块建筑密度超出了技术规定。
3、现有政策不允许住宅背包。
十二、宜昌军分区后勤部夷陵路九州宾馆违法加层
1、西侧违法加层已施工完毕,原建筑退后用地边线不足,再加层对城建幼儿园的日照采光均有影响,不利于今后幼儿园的改造建设。
2、东侧加层不同意,与现有5层住宅间距不够。
3、国家关于老建筑加层、加固改造有技术规范要求,现已施工的违法工程不符合抗震规范,对房屋结构安全有影响。
4、基于上述理由,拆除已违法加层的建筑。
十三、鑫鼎实业公司东门外正街制革组团4号楼违法增加阳台(3---16层每层增加了14个阳台,新增面积
按照金安实业公司培心路金安阳光违法工程处理程序和要求,对于该违法工程给予处罚,对增加的收益按建设部2号令规定上交政府。
十四、市城投公司黄柏河长江溪桥头污水处理厂选址。
1、局领导现场勘察一下。
2、管网方案作调整后,上规划专题会研究。
十五、民营科技园路网规划调整
对总规在伍家民营科技园周边的道路作适当调整。花溪路整体向当阳方向偏移
十六、市自来水公司绿萝路一水厂规划总平面调整(加压泵房、配电房、加氯间移建)
同意调整总平面。
十七、西陵街道办事处北门外正街办公用房加层(5层加至6层)
1、结构上要符合技术规范。
2、先进行公示,看市民是否要求听证,无人要求则批准。
3、性质为临时工程。
十八、市工业技校樵湖岭实验工厂加层
市工业技校申请实验工厂局部一层加至二层作技能教室。经研究,同意加层,要求方案、施工图按单面走廊设计。
十九、葛洲坝电厂体育中心方案调整,室外游泳池改室内游泳池
同意调整。
二十、葛洲坝集团公司俱乐部地块选址意见调整
建设单位申请建3幢高层,拆俱乐部还建一个内部职工使用的小型剧场。因该地块位于葛洲坝中心区,社会公共设施的现有配置就不足,不同意拆剧场还建小型剧场。将公共建筑用地改为居住用地。
二十一、泰江置业公司八一钢厂地块商品房开发选址
1、下选址意见书时结合土地拍卖招标文件、伍家岗区控规要求和规划委员会意见综合考虑。
2、信息中心配合建工科核时一下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原招标文书要求。
3、以伍家岗区控规划分的单元数来计算该地块单元数,配置公共设施配到组团级,居委会按4个社区设置。
4、按设计规范核定教学用地面积,小学按36个班,中学按36个班控制用地,除开规划建设的道路用地外,其余的该地块上的土地用作一所中学,一所小学的建设,沿江不得建住宅。若建设单位坚持在沿江进行住宅开发,则按原标书文件要求恢复3所学校的建设。
5、配套设施指标必须保证核心社区的指标,再加入居住区级配套设施的指标。
6、小学、中学与居住区分开计算建筑密度、容积率。居住区建筑密度不超过30%,配套设施增加托儿所、农贸市场、社会停车场。在满足居住区总户数40%人员停车前提下,还要向社会提供停车。农贸市场若建成超市形式,其蔬菜区不得少于总面积的80%,并应设对外出入口。
7、集中绿地不得少于
8、同意下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提供2个方案,组织有关专家、设计院、市政协、市人大共同参加评审,评审完后局内开一次业务会后再上规划委员会审议。上规划委员会前方案在网站、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
二十二、市财校白龙井路农贸市场、住宅综合楼前期咨询
高层保证离住宅
二十三、南北置业公司南北天城23号---27号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调整,要求5幢房屋总建筑面积不得突破原审批的规模,日照间距要满足规范要求,重新按程序申报方案。
参加会议的有颜家万、杨玲莉、张建新、夏文翰、闫晓、唐刚、艾长征、钟鸿锦、胡高生、聂峰、张翼、唐晓华、曾凡海、曹开玉、吕斌、杜宪、危肃、丁革强、王范荣、郭志刚、颜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