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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告、招牌设置审批报建程序的通知

日期:2011-08-30 09:4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局有关科室、各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根据《宜昌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规定,经2011年8月23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自2011年9月1日起,对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审批报建程序作如下调整: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只受理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许可报建,招牌设置审批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受理。
    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由市政工程科受理后,按照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各分局不再受理和承办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许可。
    三、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需按照《宜昌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公开告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许可应提供的报建资料和要求。
    此通知自2011年9月1日施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