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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规划局开展“文明执法教育”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8-07-28 17:3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 阅读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和“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两项活动的部署与要求,我局通过认真开展动员学习与自查分析阶段的各项工作,分析查找出了 “规划审批程序多、申报材料不能一次性告知”等20余条问题与意见,经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和剖析,重点围绕一次性告知、提速、限时、减环节,试行“零审批”、建章、立制、重监督等整改的重点,按照边查边改,再查再改的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促进行政效能的进一步提高。
  1、以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科学决策工作机制。坚持城市规划委员会决策制度和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议事制度,使城市规划科学决策制度更趋完善。
  2、进一步优化规划管理办公系统联网办公。投入20万元开通城区各分局与市局的联网办公,从硬件建设上提高局机关与各分局的办事效率,为强化规划分局审批效能提供先进的技术条件。
  3、进一步加大规划公示工作力度。将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局业务会议和办公会议,以及规划政务范畴集体研究的会议纪要在网上公示公开;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后在规定时限内上网公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两证”发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审批技术指标网上公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发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规划验收项目的信息上网公示。使政务工作透明、市民监督便捷,建立公正审批、文明政务、接受监督的有效平台。
  4、完善“城市规划效能监察实时监察网页”。授权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通过互联网直接进入宜昌城市规划网专设的“城市规划效能实时监察网页”,实现内部监督和监察部门同步监督的内外结合监督机制。
  5、加强夷陵广场规划政务公示栏建设。将重大规划建筑方案进行公示,方案公示更新时间固定为30日。
  6、继续坚持每周三“局领导接待日”。受理报建人反映的意见和对工作人员效能投诉,并进行处理和答复。
  (完成时间:长期;责任领导:张建新、张肇君;责任单位: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升级规划管理办公系统,完善规划管理审批系统平台。按照征求意见汇总情况,针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提高审批效率和减少办事环节的意见,组织技术力量研究攻关,尽快改进和升级宜昌市规划管理系统2000版,运行新的规划管理系统2008版,强化系统审批功能,完善办理时限红绿灯警示和绩效统计功能,提高运行速度,提升办事效能,在8月1日前开始试运行。
  (完成时间:7月1日;责任领导:夏文翰;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三、实施建设项目报建进度实时动态监控。在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公开的基础上,对办事时限进行公开监督。通过开发升级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红绿黄灯”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所有建设项目自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之时,即纳入宜昌城市规划网站公示系统,报建人可实时了解和查询项目办理进度,按照审批时限对承办人员工作效率进行监督,并作出效能评价和投诉。(完成时间:8月份;责任领导:夏文翰、张肇君;责任单位: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四、将建设项目报建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结合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办公系统运行,整体综合调整审批程序。除特殊情况外,将“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并将18个工作日分配到从接件、经办、科室或分局审核、局领导审批和汇总发证的各个环节,相应调整办公系统运行程序。
  (完成时间:长期;责任领导:张建新;责任单位:规划监督科)
  五、制定《城市规划审批报建须知》,完善申报资料一次性告知程序。改进《城市规划办事指南(线路图)》,按照一次性告知要求,分事项、分要求、分程序制定《城市规划审批报建须知》手册,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报建窗口向建设单位报建人发放,真正做到规划审批各环节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
  (完成时间:7月底;责任领导:夏文翰;责任单位:建筑工程科)
  六、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继续完善城区规划分局管理体制,科学划分市局、分局管理职能,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规划方案、规划用地许可证、临时工程和标牌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分局,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方便建设单位,提高办事效率。
  (完成时间:7月份;责任领导:张建新;责任单位:规划监督科)
  七、设置特定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继续推行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经济适用房、工业项目、市重点工程等项目设置“绿色通道”,实行随时报建、随时研究和不定期现场办公的特事特办审批方式。
  (实施时间:7月份;责任领导:夏文翰、张建新;责任单位:各科室、城区各分局)
  八、试行建立诚信审批制度,简化规划审批程序。借鉴外地城市的做法,在我市探索试行建立“建设项目报建单位诚信体系”,对诚信单位采取先批后审。即对重点企业和特定建设单位建立诚信档案,按照诚信等级进行特殊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促进审批提速的落实。由规划监督科牵头开展调研,尽快制定出管理办法经讨论后试行。
  (完成时间:8月份;责任领导:张建新;责任单位:规划监督科)
  九、延伸教育活动范围,推行二级单位限时服务承诺制度。把行政许可承诺制延伸到局属二级单位技术服务范畴。一是将三项教育活动延伸到规划咨询单位和测绘大队,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单位”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定《规划咨询服务承诺制度》,在规划咨询单位推行限时委托咨询制度,限定规划咨询时间,严格执行规划咨询服务承诺制,提高规划咨询效率。三是制定《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市规划咨询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明确界定规划咨询服务职能,严格区分行政审批与技术服务的职能划分,按照职能分离原则再造审批流程。四是加强对规划咨询单位的监管,规范规划咨询行为,建立规划咨询行业“守规范、重质量、讲效率”的约束机制。杜绝咨询单位发生影响机关作风建设、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完成时间:8月份;责任领导:夏文翰;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十、清理规章制度,按照提高行政效能要求建章立制。一是用一个月时间对原有规划审批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进行认真清理,修订和完善《宜昌市规划局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批后公示暂行办法》、《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五项制度,严格执行《宜昌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二是出台《宜昌市规划局关于在开展“两项活动”中明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涉及优化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权限的整改工作提出制度性要求。
  (完成时间:8月份;责任领导:张建新、夏文翰;责任单位:规划监督科、信息中心)
  十一、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沟通与交流,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按照边查找问题边整改的要求,为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整改情况的意见,利用市纠风办开办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申请调整一次上线直播热线节目,借此平台征求市民对我局开展“两项活动”的意见,把“两项活动”和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同时建立每周五由规划信息咨询中心组织的咨询项目论证会议制度,邀请规划技术人员、规划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和建设单位代表进行交流,实行文明执法,提高工作效能。
  (完成时间:8月份;责任领导:张肇君、夏文翰;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整改重在落实,我们将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落实“建长效、重实质、管长远”的措施,在“优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程序、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各项制度”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把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机关作风明显改善、执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目标。
 
                       200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