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复核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4-08-01 15:16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事后核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展了事后核查,对核查结论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对企业提交的整改资料进行了复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合格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正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工作,可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二、已合格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稽查工作。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