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初审推荐“湖北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名单公示
日期:2024-02-23 15:33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为激励先进,选树典型,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湖北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申报,市级综合评定,拟推荐远安县(矿产类)、夷陵区(土地类)、枝江市(土地类)为“湖北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7-6733708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2室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