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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2023年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及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公告

日期:2023-10-27 17:2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省自然资源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2〕64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基准地价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47号)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2020年3月修正)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市拟就宜昌市城区2023年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及园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听证机构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内容

  1.宜昌市城区2023年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

  2.宜昌市城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三、听证会时间

  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

  四、听证会地点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一)推选代表参加

  本次听证会拟推选听证代表18名,由我市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城区各人民政府代表、经济组织代表组成。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人):原则上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各推荐1人。

  2.相关单位代表7人:原则上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各推荐1人。

  3.城区各人民政府代表6人:原则由西陵区人民政府、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猇亭区人民政府、点军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夷陵区人民政府各推荐1人。

  4.经济组织代表3人:市城发、市产投、夷陵经发各推荐1人。

  (二)报名申请参加

  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3年11月19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前往宜昌市自然资源局212室(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9号)报名。联系人:刘念;联系电话:13972547512。

  六、听证会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宣布听证内容和事由。

  (二)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注意事项。

  (三)承办机构代表介绍宜昌市城区2023年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及园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四)听证代表发言。

  (五)技术单位现场解答。

  (六)听证会主持人总结陈述。

  (七)听证会参加代表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

  (八)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二)听证会前及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传播,应该保密。

  (三)听证代表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指定地点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主动放弃。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四)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该保持会场秩序,手机调成静音。

  (五)会议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