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主办单位、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宜昌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4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宜昌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方案征集
1.2 项目位置:该项目位于宜昌主城区伍家岗组团,与西陵组团相邻,南枕长江,北接城市绿心与龙泉组团。
1.3 项目规模:总体城市设计,范围约53.2平方公里;详细城市设计,范围约9.2平方公里。
1.4 规划设计任务:本次征集范围包含两个空间层次:一是53.2平方公里的总体城市设计,范围是由呼南高铁、三峡大道、白沙路、长江、东西山系、土峡路、合益路围合的区域,主要开展区域发展与功能定位、产业发展策划、空间布局、空间形态、城市风貌、生态与景观系统、综合交通、公共空间体系、绿色低碳策略、建议时序与重大项目建议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二是9.2平方公里的详细城市设计,范围是由汉宜铁路、东站路、柏临河路、长江、龙盘湖山系、花溪路围合的区域,主要开展精细化城市设计,提出具有实施性的土地利用方案,明确核心功能业态、空间形态、公共空间、城市风貌、交通组织、地下空间等设计内容,深化细化绿色低碳设计策略,对标志性建筑物外观提出意向方案,对城市运营模式提出可操作、可实施的措施办法,保证设计效果和落地性。
1.5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1.6 征集设计周期:约80天。
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单位: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朱小锋、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7—256/812
传真:86-10-82575840
E-mail:kjysanbu@163.com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 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 应征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规划设计以及区域发展与定位研究和产业发展策划的专业技术能力。
4.2.1 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要求如下:
4.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应具有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应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2.2 区域发展与定位研究和产业发展策划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如下:
应征申请人应具有区域发展与定位研究和产业发展策划的经验和业绩,并能提供与此相关的证明资料。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4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5.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5.2 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4.6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 bkpmzb.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征集指定邮箱kjysanbu@163.com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通道将于2023年8月11日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中午12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集组织机构网站(www. 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 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模型、电子文件和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2.1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2.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2.3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1.2.4 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但景观小品及其建构筑物除外。
8.1.3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2 应征设计补偿金
承办单位将向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170万元(含税)。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承办单位将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能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被应征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 奖项的设置和征集后续工作
8.3.1 奖项的设置:本次方案征集将评选出2个优胜设计方案。
8.3.2 征集后续工作
(1)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从其方案被选为优胜设计方案的应征人中选择1个应征人牵头组织完成后续的方案综合和深化工作,并另行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方案综合和深化工作的总费用为人民币500万元(含税)。
(2)其方案被选为优胜方案但未获得后续咨询服务合同的应征人,根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意见完成方案优化工作后,承办单位将向其支付方案优化费用人民币30万元(含税)。
(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聘请其方案被选为优胜设计方案的应征人协助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进行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研究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8.4 补偿金和奖金的支付
应征人的补偿金及奖金以人民币支付。如境外应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税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8.5 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 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7 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