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3年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2023年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023017
2.项目名称:宜昌市2023年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30万元
5.采购内容:根据《宜昌市2023年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设计》《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讯技术要求》等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完成宜昌市2023年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该监测预警项目包含全市223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和建成后三年监测运行维护、预警响应等工作内容,划分为四个标段实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6.工期控制目标:同宜昌市2023年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合同工作期限。
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验收合格交付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维护阶段监理服务期按甲方要求执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需以独立法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二楼)现场办理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文件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二楼);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3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二楼)。
3.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七、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联系方式:0717-6741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二楼
联系方式:0717-6448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园园
电话:0717-6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