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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区分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增加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5-26 16:2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区分局办公楼维修改造设计图,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办公楼维修改造增加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办公楼维修改造增加项目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9号,该工程主要为拆除原内墙隔断、部分砌体、拆除原吊顶,含装饰、电气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B)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区分局3楼307室

  方式: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9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区分局3楼307室)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区分局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贺敏

  联系电话:18986766744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9号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区分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增加项目工程量清单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陵区分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