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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2020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治理工程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1-03-01 14:2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宜昌市城区2020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治理工程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区2020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治理工程监测。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宜昌市城区2020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治理工程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和高新区,分为三个区段共9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措施分别为坡面清理+主动防护网+拦石网+绿化工程、格宾石笼挡墙+截排水沟、混凝土挡墙+截排水沟+削坡整形+裂缝回填+坡面土方清理+坡面危岩清理。该项目防治工程等级为Ⅲ级,监测手段以宏观巡视监测为主,简易测量为辅。监测工作主要分为施工期监测和竣工效果监测,施工期监测每周不少于1次,竣工效果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若遇久雨、暴雨等特殊情况,应加密监测。

  2、项目预算:6.9万元。

  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算,至项目通过竣工终验为止。

  4、成果要求:监测须满足《湖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同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交监测月报、监测总结报告,并通过采购方认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评估三项至少满足一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21年3月1日14:00时起至2021年3月4日14:00分止(工作时间)。

   2、领取地点: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的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604室领取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14:30时(北京时间)。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开标时间: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五楼会议室。

  八、本公告首发媒体: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九、公告期限: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付超

  联系电话:0717-6748229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