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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土网挂(2021)8、9号公告

日期:2021-02-09 08:3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宜土网挂(2021)8号、9号共2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宜土网挂(2021)8号

  1.地块情况:该地块位于点军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白马路,出让土地面积10805.18平方米(16.21亩)。

  2.地块指标

  (1)规划指标。根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200066〕号),规划用地规模10805.1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厂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他条件详见《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2)环保指标。①空间准入指标:《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以及园区规划环境等相关管控要求。②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③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区水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有关环境质量管控标准。④其他事项:1.所有标准和管控要求均按建设时的最新标准和要求执行。2.上述标准和管控要求仅作为一般情况下参照标准,具体以环评为准或视行业类别和实际产排污等情况而定。

  (3)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

  (4)土地产出:土地产出≥300万元/亩。

  (5)土地税收:亩均税收≥15万元/亩。

  (6)行业类别:金属制品业。

  (7)安全生产标准: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安全办法(36号令)要求,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进行,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二)宜土网挂(2021)9号

  1.地块情况:该地块位于点军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白马路,出让土地面积8317.56平方米平方米(合12.48亩)。

  2.地块指标

  (1)规划指标。根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200067〕号),规划用地规模8317.5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厂区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他条件详见《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2)环保指标。①空间准入指标:《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以及园区规划环境等相关管控要求。②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③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区水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有关环境质量管控标准。④其他事项:1.所有标准和管控要求均按建设时的最新标准和要求执行。2.上述标准和管控要求仅作为一般情况下参照标准,具体以环评为准或视行业类别和实际产排污等情况而定。

  (3)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

  (4)土地产出:土地产出≥300万元/亩。

  (5)土地税收:亩均税收≥15万元/亩。

  (6)行业类别:金属制品业。

  (7)安全生产标准: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安全办法(36号令)要求,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进行,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二、挂牌要求

  (一)挂牌价格

  1.宜土网挂(2021)8号地块起始价327万元,竞买保证金327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2.宜土网挂(2021)9号地块起始价252万元,竞买保证金252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定金及竞买保证金余款转作土地价款。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时与点军区政府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次日起30日内,受让人必须一次性交清土地价款;受让人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由点军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6个月内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税源管理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14号)要求,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四)本地块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设施、地下管网、通信、电力线等)迁移、场平以及耕税由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防和防洪设施以及其他相关税费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五)该宗“标准地”的区域评价(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洪水影响)已完成,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六)出让人依据《宜昌市“标准地”出让工作试行办法》和《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相关约定,对“标准地”办理不动产权证。

  (七)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用途及产业建设和利用土地、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按《“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核验和达产复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

  六、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同时可登录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gtjy.yichang.gov.cn)。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下午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八、公告时间: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8日,计20天。

  九、挂牌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10:00时止。

  十、联系方式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周运顺0717-6671611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谦0717-6866839

  网址:gtjy.yichang.gov.cn

             www.landchina.com

             zrzy.yichang.gov.cn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