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自来水给水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17]6号)文件规定,为了做好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自来水给水改造工程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自来水给水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一)工程内容:本工程位于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副楼。主要内容包含储备中心办公楼自来水给水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地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三)总工期:15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五)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六)施工现场条件:已具备。
三、项目预算:7.18万元。
四、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有关水电安装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方可参与竞谈;
2.供应商提供所投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3.工程安全承诺书原件。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谈判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供谈判小组核查,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采信。
五、谈判文件获取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谈判文件,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至4日8:30-17:00截止。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7:00时;
递交地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二楼209室(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时(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谈判地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204会议室,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格证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将被拒绝。
采 购 人: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 0717-6737162 13508600071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