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台账的通知》(宜环督改指文〔2019〕18号)要求,现将我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发〔2018〕44号)和宜昌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制定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化产业发展结构;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整改措施
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检验监管;继续推进扬尘整治行动;认真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2.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加强绿色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重点工业布局,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严控过剩行业和重污染产业违规新增,淘汰落后产能。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9年,全市已完成23家大中型矿山的绿色矿山创建,2020年大中型矿山计划申报11家,其中9家已完成第三方评估通过省厅审核,2家12月完成评估入库,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到80%。二是对磷矿实行“双控”。一方面,从2016年的1370万吨、2017年的1300万吨,直接压减到2018年的1000万吨并保持至今。另一方面,整合关闭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不新建生产能力在50万吨/年以下的磷矿,到2020年底磷矿采矿权总数压减到40家以内。三是强化执法检查,2019年以来,全市查处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63宗。四是推进矿山生态修复。2019年,全市139家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治理面积4039亩,复绿面积2964亩;2020年截至目前,49家矿山开展恢复治理,完成治理面积2390亩,复绿面积903亩。
(二)科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一是强化顶层战略引领,开展了《宜昌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战略规划》、《宜昌2050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压茬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全市规划“一张图”。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3日,共七天)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人:徐子一
联系电话:0717-6736283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