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17]6号)等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遴选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2、采购人: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3、采购内容:综合排名前5名,入围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招标代理机构库;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提供截图证明)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和方法:
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30分止(工作时间)在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607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逾期未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
五、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评审地点: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9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楼)。
六、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七、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9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董志鸿
联系电话:0717-6741536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