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土网挂(2020)13号、14号、15号公告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宜土网挂(2020)13号、14号、15号共3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宜土网挂(2020)13号
1.地块范围及性质:地块位于白洋工业园318国道北侧,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行业类别为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代码:4190)。出让土地面积1921.76平方米(合2.88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地块规划情况: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190014]号),用地规模45392.76平方米(合68.09亩),已出让43471平方米,本次挂牌出让1921.76平方米(合2.88亩)。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该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宜市规让[20190014]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3.出让价格:本地块挂牌起始价31万元,竞买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4.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定金及竞买保证金余款转作土地价款。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限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竞得人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后方能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出让人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2)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税源管理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14号)要求,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本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3)土地竞得人必须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地上地下管线迁移、补偿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5)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6)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用途及产业建设和利用土地。
(二)宜土网挂(2020)14号
1.地块范围及性质:地块位于白洋工业园田家河大道与梅子溪路交叉口东南侧,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行业类别为医药制造业。出让土地面积33404.19平方米(合50.11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地块规划情况: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200014]号),用地规模33404.19平方米(合50.11亩)。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高于15%。该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宜高规让函[20200014]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3.出让价格:本地块挂牌起始价503万元,竞买保证金503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4.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定金及竞买保证金余款转作土地价款。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限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竞得人交清全部土地价款后方能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出让人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2)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税源管理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14号)要求,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本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3)土地竞得人必须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地上地下管线迁移、补偿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5)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6)土地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用途及产业建设和利用土地。
(三)宜土网挂(2020)15号
1.地块范围及性质:地块位于雅畈村木材市场西南侧,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土地面积19582.94平方米(合29.37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地块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根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200004]号),用地规模19582.94平方米(合29.37亩),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大于15%。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宜市规让[20200004]号《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2)环保指标。①空间准入标准:按照《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年)》;《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以及白洋工业园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等相关管控要求;②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工业用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48〕)-2008)及《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有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指标》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③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大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2018)标准;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7-1995)等相关环境质量管控标准。
(3)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00万元/亩。
(4)税收指标。土地税收≥10万元/亩。
3.出让价格:本地块挂牌起始价310万元,竞买保证金31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4.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定金及竞买保证金余款转作土地价款。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缴清全部土地价款。
(3)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生物园区办公室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5)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税源管理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14号)要求,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地块所在地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6)此宗“标准地”的耕地占用税由管委会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7)该“标准地”的区域评价(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已完成,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8)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和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用途及产业建设和利用土地、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核验和达产复验。
(9)出让人依据《宜昌市“标准地”出让工作试行办法》及《“标准地”使用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在互联网上交易,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交纳竞买保证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见挂牌交易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在网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gtjy.yichang.gov.cn)。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下午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八、公告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3日,计20天。
九、挂牌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8日10:00时止。
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罗洋 0717-4402009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谦 0717-6866839
网 址:gtjy.yichang.gov.cn
www.landchina.com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