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宜昌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特制定本计划。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涵盖范围为宜昌市城区行政辖区(含夷陵区)内,计划编制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部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安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结构及布局
宜昌市城区(含夷陵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1812亩以内。其中:工矿仓储用地8054亩,占36.92%;交通运输用地4243亩,占19.4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80亩,占15.04%;商服用地2781亩,占12.75%;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063亩,占14.04%;保障性住房用地255亩,占1.1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亩,占0.08%;特殊用地119亩,占0.55%。
按照区域划分:西陵区789亩,占3.62%;伍家区2273亩,占10.42%;点军区3461亩,占15.87%;猇亭区2053亩,占9.42%;高新区7822亩,占35.86%;夷陵区5414亩,占24.82%。
二、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宜昌市城区2020年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应3318亩,其中市本级2183亩,夷陵区1135亩,拟供应总量比前五年平均值下降26.43%,比2019年实际供应量2362亩增长40.47%。保障性住房拟供应255亩(西陵区110亩,点军区91亩,高新区54亩)。各区如有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20年宜昌市城区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商品住房、工矿仓储等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