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报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台账的通知》(宜环督改指文〔2019〕18号)要求,现将我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职责,推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地见效。
三、整改措施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整改责任担当,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传达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的188体育平台内容,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进行了研讨交流。多次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有关工作。开展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科长讲堂3期、道德讲堂1期。
(二)强化规划管控。《宜昌2050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完成,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宜昌高新区“多规合一”一张图方案即将落地实施。规划加快枝城和姚家港绿色化工示范园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搬迁退转,沿江1-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进行提质升级、优化布局。猇亭产业转型示范园在2年内将所有生产迁出原址,3年内完成对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治理和水体治理。
(三)强化用地管理。严把用地产业政策审批关,严格实施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2020年前清零,停止项目审批和土地供应,支持沿江化工企业关停搬迁,新上工业(化工)项目一律进入开发园区。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工作,广泛收集长江大保护相关资料,梳理沿江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布局及典型案例,对长江岸线及外围区域深化分析,在摸清底数和现状基础上,出台了纠错机制并制定了负面清单。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1宗,涉及土地面积1422.05亩。
(四)强化长江生态修复。牢牢守住磷矿开采总量1000万吨底线,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3家矿山被省自然资源厅推荐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2家纳入湖北省储备库,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绿色矿山遴选抽查实地检查。全市共查处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47宗,收取罚没款106万余元,没收矿产品2150余吨。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103家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面积2018亩,复绿面积1751亩,完成2019年100万平方米的治理任务。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15万亩。开展了12次沮漳河巡河工作,32条发生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紧扣汛期等188体育平台节点,对288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排查,累计出动2965人次,排危除险94个,撤离36户122人,成功预报秭归县泄滩乡陈家湾村卡门子湾滑坡,实现连续16年库区和重点监测点零死亡。重点省份建设有序推进,2019年度落实补助资金9300万元,各项目正有序开展。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以“多规合一”为引领,坚守自然资源三条底线。深化2050战略规划研究成果,高质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二)以生态修复为重点,服务宜昌高质量发展。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地灾防治体系建设,加大监测预警科技投入力度。强化矿山环境治理,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建立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闭一治一。
(三)以土地资源集约为导向,提升自然资源承载力。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有效提升耕地质量,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科学编制2020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建设用地审批,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共七天)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人:徐子一
联系电话:0717-6736283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