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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9]008号

日期:2019-04-01 11:34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2019年3月15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岗分局关于伍家岗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的请示等7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岗分局关于伍家岗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的请示

   为加快伍家岗新区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拟征收伍家乡旭光村集体土地用于项目建设。现市国土资源局伍家岗分局提出办理该地块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手续。根据《宜昌市巴陡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办理城市建设用地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中小学用地、娱乐康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环卫用地及城市道路用地。

   会议研究提出,一是同意将控规范围内的听涛路和相邻范围村民建房纳入此次批次用地范围;二是按控规用地性质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手续。

   二、宜昌源源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碧桂园凤凰城A、D地块报批报建事宜的请示

   宜昌源源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关于碧桂园凤凰城A、D地块报批报建事宜的请示,碧桂园凤凰城分三期建设,一期C地块已于2018年动工,现申请二期A、D地块同时报建审批。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申请,要求必须将菜市场纳入项目二期建设。

   三、宜昌市公交公司合益路公交停保场选址

   宜昌市公交公司合益路公交停保场项目位于合益路与李梅路交汇处,面积约3.8公顷,符合巴陡山片区控规。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

   四、点军区联棚乡福安村委会关于锦瑟时光农乐园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联棚乡福安村二组(原长风牧业有限公司),项目所处地块原为长风牧业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场,为落实环保整改要求,区政府对长风牧业养殖场进行了关停整改、转型升级,村集体与长风牧业进一步理顺了产权和租赁关系,福安村采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锦瑟时光农乐园项目,该项目符合由乡政府组织编制的村庄规划,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村庄产业用地,国土部门已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按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并报省厅备案入库。

   经会议研究,该项目拟用地区域已划入城市发展备用地,为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城市发展备用地使用需辖区人民政府明确同意意见并控制用地规模,相对集中布置,进一步优化总体平面布局后按程序办理。

   五、清江尚玲珑临时售楼部方案审查

   宜昌清能广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城东大道和合益路交会处建设清江尚玲珑临时售楼部,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为321平方米。建设单位承诺在临时建筑期满或城市规划需要时自行拆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清江尚玲珑临时售楼部方案,要求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六、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关于巴王店、朱市街村民安置房(锦绣城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5.5.2条(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的规定。建设单位申请在施工图阶段对A12#-A14#、B4#-B9#、B16#-B22#高层住宅的核心筒及楼梯间,同时对A区2#车库北区、B区1#车库北区、B区3#车库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容积率、建筑间距、停车位及日照影响等指标满足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分局按程序办理。

   七、宜昌清能广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清江•月亮湾3、4、18、19#楼、二期地下车室及4、5#配电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存在如下变化:(1)施工图较方案局部变化,主要是3、4、18、19#楼首层增加风井,标准层阳台进深增加以及疏散楼梯外墙墙厚增加,核实增加计容建筑面积166.99㎡;(2)总平面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室停车位布局、设备用房局部发生变化,核实停车位数量符合规划要求;(3)规划方案批准的4、5#配电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18#楼四层C-2户型阳台(共4处)建筑施工图为结构梁,结构施工图建设为现浇板(每处3.9m*1.6m),核实建设单位按照结构施工图建设实施。

   经查,项目前期增加计容建筑面积共283.01㎡,已向分局出具工作联系单在后期住宅项目中核减,核实本次共增加计容建筑面积166.99㎡。截至目前,项目整体共计增加计容建筑面积450㎡。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对4、5#配电房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同意计容规模总体平衡,向分局出具工作联系单,对超容部分建筑面积在后期住宅项目中进行核减;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对18#楼四层C-2户型阳台外结构梁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整改;四是同意地面车位以及地下车位、设备用房等布局调整,并按程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局完善4、5#配电房、总平面及地下室规划变更手续。上述事项完成后,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办理3、4、18、19#楼、二期地下室及4、5#配电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刘晓华、屈哲、覃远琳、曹开玉、张翼、唐晓华、杜春华、杨君、张江、杨辉球、王范荣、姚安立、夏伟荣、姚旺、李莹、丁革强、王爱琳、徐文峰、周琪、田世周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市政科王爱琳,伍家岗分局周琪,点军分局田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