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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9]005号

日期:2019-03-15 11:47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2019225,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国土局伍家分局工作联系函等19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市国土局伍家分局工作联系函

市国土局伍家分局来函明确我局2009年核发的《规划设计要求》(宜规选址(2009098号)是否继续有效,便于办理供地手续。经查,该宗地位于伍家乡前坪村,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4362.72平方米,有效期为一年。

会议研究认为,在满足不影响东山大道延伸段实施的前提下,《规划设计要求》(宜规选址(2009098号)继续有效。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征求收储土地规划意见的函

为加快实施城市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将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原猴王焊丝)约50亩土地进行收储,现书面征求该地块规划意见。经核实,根据《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收储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和林地。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拟收储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和林地。按此意见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下达位于亭区机场路南侧一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宜昌市机场片区JC-11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务用地,用地面积约31777.31㎡,容积率不大于1.2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按程序向市住建委征求项目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书面意见;二是同意按控规调整规划指标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亭分局亭区2019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亭分局来函申请办理亭区2019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该地块位于先锋一路与车站路交汇处,用地面积38478.15平方米(57.52亩),在片区控规中该地块未编制,在上版总规和正在修编总规中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工业用地办理批次用地手续。

五、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立地块出入口道路选址

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兴立地块出入口道路选址,道路长约488米,宽9米。项目已取得伍家岗区发改局批复。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兴立地块出入口道路选址,要求建设单位按路网规划要求研究线型后办理。

六、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分公司220kv葛点一回、二回对地距离不足技术改造项目选址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220kv葛点一回、二回对地距离不足技术改造项目选址,原线路升塔。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

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西陵区唐家湾3-1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地块位于峡州大道与城东大道交汇处,用地面积约46亩。根据政府批复的《宜昌市沙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宜府函[2018]18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6。经核实,地块内有高压线穿越,该高压线同时穿越周边相邻规划地块。

经会议研究,因高压线穿越本地块及周边几宗待开发地块,对地块开发建设影响较大。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求高压线按规划要求实施改迁,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核发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八、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申请办理峡州大道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地块位于西陵区沙河村峡州大道旁,为原宜昌市红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43亩工业土地,目前已经收回土地使用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拟挂牌出让,来函申请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依据《宜昌市沙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宗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九、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盘湖生态旅游度假区67区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项目方案已经局业务会讨论原则通过,要求利用67区之间道路地下空间的事宜征求国土和住建部门意见。国土部门回复原则同意;住建部门提出“若确需占用此地下空间进行建设,方案需满足规划道路地下各类管线和构筑物敷设要求,不影响道路及管线的建设和运营。”

会议认为,该项目利用67区之间的道路地下空间连为一个整体建设地下车库有利于空间的集约利用、便于交通组织安排,且不影响环境形象,原则同意按程序批复该方案,方案地下室设计和施工不应影响该道路及附属管线的建设,67区之间的道路地下空间利用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十、中国石油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罗家坝加油站改建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巴王店村五组、将军路东侧。加油站宗地面积2494.31平方米。地块控规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改建申请,需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方案,不得在将军路绿化带内设置加油站标识标牌。

十一、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江北大桥下停车场)方案审查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江北大桥下停车场)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

十二、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二马路停车场)方案审查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二马路停车场)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

十三、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沙河环保公园方案审查

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沙河环保公园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公园总图方案,需就方案其他相关子项征求住建部门、园林部门意见。

十四、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岛六号方案修改

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龙岛六号项目(包括AB区低层住宅和C区高层住宅),方案已批复同意,其中A区低层住宅部分已竣工并经规划条件核实,C区高层住宅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公司拟结合市场实际,对B区方案进行修改。B区初版修改方案经[2019]001号局业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现该公司已委托设计单位相应优化方案,方案优化后布置了163层的低层住宅,总共121户,住宅套型建筑面积自200㎡至300㎡不等,规划设计了地下车库,地下车位242个,总建筑面积60851.05㎡(地上28254.5㎡,地下32596.55㎡)。经核实优化后的方案,B区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建筑面积,但未按规划要求相应增加配套公建规模,建筑退让用地边界均不少于2米,其它满足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要求补充完善B区物业管理用房,其它配套公建在C区高层住宅部分按规划要求统一配建,方案完善后先行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十五、宜昌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水华庭六期地下室变更

宜昌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山水华庭六期地下室变更,变更内容主要为地下室配套设备用房和部分墙体及结构进行了调整,车位由原1710个调整为1722个。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山水华庭六期地下室变更,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办理规划变更。

十六、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梧桐邑项目三期地下室1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相关资料,项目三期地下室12建筑单体及停车位数量、布局等均按图实施,审批停车位共1513个,核实停车位共1513个(其中机械车位843个,普通车位670个),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及车位数量(1513个)办理三期地下室12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东山三路加油加气站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相关资料,项目建筑单体、环境景观、建筑规模等符合规划要求,存在的主要差异是:1、原规划在站房与罩棚之间的遮雨棚未实施;2、办公楼23层局部内墙隔断进行了调整(不涉及面积变化)。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对办公楼23层局部内墙按审批图纸进行整改恢复。整改完成后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办理东山三路加油加气站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十八、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昌恒大山水城45#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45#楼建筑单体及环境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主要变化:一是4#楼标准层厨房外阳台方案部分为三面围合实体墙加栏杆,施工图为两面围合实体墙加栏杆,核实4#楼共计减少计容建筑面积61.39㎡;二是5#楼标准层南侧阳台、消防楼梯外墙施工图较方案减少5公分,核实减少计容建筑面积11.99㎡。三是5#楼屋顶坡屋顶无顶盖,咨询计全面积,测绘核实该部分不计面积,核实减少计容建筑面积168.72㎡。本次核实45#楼共计减少计容建筑面积242.10㎡。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项目计容建筑规模总体平衡;二是同意屋顶坡屋顶无顶盖部分按规范不计面积,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45#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九、宜昌市隆康商业网点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市隆康商业网点有限公司于20079月取得临时规划手续在隆康路26号隆中路市场旁修建门面房,砖混结构,1层,建筑面积53.12平方米,到期未拆除。

经核实,该临时建筑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议拆除。

 

 

参加会议的人员夏文翰、刘晓华、屈哲、覃远琳、曹开玉、张翼、杜春华、杨君、冯劲松、王范荣、夏伟荣、姚旺、李莹、徐文峰、苏蓉、杜宪、熊炎、周琪、田世周、魏丽、刘汉英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建工科姚安立,市政科刘遥遥,法规科韩郑,西陵分局徐文峰,伍家岗分局杜宪、熊炎、周琪,点军分局田世周,亭分局刘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