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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9]004号

日期:2019-03-04 11:3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2019年2月15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关于收储市委党校金家台地块和夜明珠及恒昌钢材市场地块征求规划意见等4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关于收储市委党校金家台地块和夜明珠及恒昌钢材市场地块征求规划意见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市委党校金家台地块和夜明珠及恒昌钢材市场地块,向我局来函征求规划意见。
        市委党校金家台地块位于东山大道三峡日报东侧,根据2008年市政府批复的《宜昌市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和道路用地。
       夜明珠及恒昌钢材市场地块位于夜明珠路东侧,根据2018年市政府批复的《宜昌市沙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文号:宜府函[2018]18号)中,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初中用地、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市委党校金家台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和道路用地,但应结合周边地块统筹考虑,其开发建设内容需进行专题规划研究后确定;二是夜明珠及恒昌钢材市场地块按照《宜昌市沙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出具规划意见。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共同村、共和村村民委员会分别向我局申请办理村民安置小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督查整改行动的通知》、《市住建委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督查行动发现问题整改的函》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共同村、共和村村民委员会分别申请办理共强村安置小区(四期A地块)项目、共同村农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共和村农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核实,上述三个项目均已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共强村安置小区(四期A地块)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土地证用地范围及面积一致,共同村农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土地证较选址意见书用地面积(67629㎡)少1130㎡,共和村农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土地证较选址意见书用地面积(43761㎡)少234.08㎡。国土部门来函情况说明,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用地主要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故在办理土地证时对选址意见书划定的用地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与选址项目名称(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相符的立项批复文件;二是要求伍家岗区政府就上述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具书面意见;三是同意按国土部门土地使用证面积及宗地范围向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强村、共和村、共同村村民委员会分别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申请取消“恒大山水城”42#与43#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利用
       该公司42#与43#地块位于东站片区东山大道、花溪路、柏临二路及前坪路围合区域。“恒大山水城”项目规划设计与建筑方案经2014年第三次市规委会全会研究,原则同意方案总体布局和建筑风格,同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建议减少商业设施(不包括影剧院)规模,原则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二是打通42#与43#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现建设单位因施工难度等因素,拟申请取消“恒大山水城”42#与43#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利用。
       会议认为取消“恒大山水城”42#与43#地块之间的地下空间利用不利于两个地块地下空间的有机联系及机动车出入口的合理利用,项目建设应按照市规委会意见进行落实。
       四、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辰心语配电房、开闭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东辰心语项目,其配电房、开闭所已按我局审定的总平面图建成,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公司拟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要求将已建成的配电房、开闭所转城管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后,再按程序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周宏斌、刘晓华、屈哲、艾长征、覃远琳、张翼、唐晓华、杜春华、杨君、张江、冯劲松、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郑静怡、李源、朱健、徐文峰、熊炎、杜宪、胡凌云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伍家岗分局杜宪、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