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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46号

日期:2019-01-02 15:28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2018年12月14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伍家岗区2018年批次建设用地的函等15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办理伍家岗区2018年批次建设用地的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伍家岗区2018年批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本次办理批次用地位于伍家岗区灵宝村四组,用地面积约36.65亩。《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确定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性质办理批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二是向规划编制科出具总规动态更新工作联系单,对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动态更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标准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用合益村安置小区部分土地的工作联系函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提出,因标准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占用合益村安置小区益馨苑A区文化广场部分土地。合益村要求将标准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边界与合益村安置小区益馨苑西南角的空地进行置换,现申请置换土地范围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用地范围,以便办理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合益村安置小区益馨苑西南角的空地划入合益村安置小区益馨苑用地范围,向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告知书及附图。
        三、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求三峡职院三栋职工宿舍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文件批示,由西陵区政府组织实施三峡职院三栋职工宿舍房屋征收工作,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根据三峡职院申请,出具了三峡职院三栋职工宿舍征收范围图,现征求规划意见。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西陵区房屋征收办的地块征收范围出具符合城乡规划意见。
        四、对西陵区政府《关于协调建设三峡集团西坝高层住宅楼户外显示屏的请示》的复函意见
        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三峡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申请建设三峡集团西坝高层住宅楼户外显示屏项目,该项目利用三峡集团西坝高层住宅楼三江航道一侧墙面,布置高24米,宽约8.5米,面积约为204平方米的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屏体及钢结构总重量约为18.7吨。西陵区政府专题请示市政府后,现市政府征求我局意见。
        会议研究意见: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城区户外广告管理问题的纪要》(〔2015〕76号):“市城管委是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编制、审批管理”的要求及2015年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户外显示屏由市城管委审批管理。
        五、中建宜昌伍家岗大桥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伍家岗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变更
        中建宜昌伍家岗大桥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请示变更伍家岗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规划手续中建设单位名称,即将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由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建宜昌伍家岗大桥建设有限公司。市人民政府已书面同意宜昌市伍家岗长江大桥项目法人变更,市发改委已出具同意变更项目法人的函。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请求,以函件回复方式予以变更。
        六、西陵区环城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工作专班申请临时建设三个柜式变压器选址
        西陵区环城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工作专班申请环城南路棚户区改造拆除区域内的变压器拆除后,在东环大厦门口的绿化带中临时建设三个柜式变压器,长15米,需占用现有人行道宽度0.6米。
        会议研究意见:拟建设柜式变压器占用人行道和绿化带,不同意其选址建设,建议在环南项目已拆迁区域另行选址。
        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五龙变电站五龙片区电缆通道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五龙变电站五龙片区电缆通道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
        八、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江海路立体停车库)方案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江海路立体停车库)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点军大道人行天桥方案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点军大道人行天桥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
        十、宜昌市七里冲220kv输变电工程110kv线路工程选线调整
        宜昌市七里冲220kv输变电工程110kv线路工程因现状已不具备实施条件,需调整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将该线路位于民主路安置房(二期、三期)段调整至民主路(猇亭大道方向)右侧,其具体方案由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进一步细化。
        十一、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中南路地块B区、C区总平面变更
        宜昌长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南路地块B区、C区项目,已经我局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现该公司应供电公司要求,结合景观二次设计,拟申请规划变更:一是2#、3#配电房的建设规模适当增加,并调整位置;二是原地面停车位的位置适当优化调整,数量不变;三是原地面景观硬质铺装和绿地等内容进一步优化布局。该公司已委托设计单位相应修改了图纸,经核实,修改后的图纸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变更,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十二、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拟申请“华鹏梧桐邑”停车位及地下平面规划变更
        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华鹏梧桐邑项目位于共谊一路、柏临河路及东站路围合地块。该项目分三期实施,目前部分已通过了规划竣工条件核实,但项目二期、三期的部分工程及地下室尚未实施完成。施工设计为满足消防、人防等相关规范要求,取消了50#商业用房并优化了地面停车位,另在三期地下室增设了配电间、水表间、人防风机房、生活水箱等设备房。该设计调整经咨询机构核算停车位满足规划要求。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华鹏梧桐邑停车位及地下室平面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无异议后,再予变更。
        十三、宜昌市天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映象左岸1至4#楼、幼儿园、1至2#配电房、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该项目已经局45次业务会议研究,建设单位已按会议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现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提出在小区用地范围内西北侧设置一条连接夷陵大道和沿江大道宽6米的公共通道。为加强小区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提出拟在紧邻公共通道一侧设置通透式围墙以及岗亭。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为加强该小区及周边城市道路微循环,保证公共通道畅通和映象左岸小区日常安全管理,同意增设通透式围墙及岗亭,按程序对上述增加内容及地面车位布局微调进行公示;二是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局完善总平面规划变更手续。上述事项完成后,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办理映象左岸1至4#楼、幼儿园、1至2#配电房、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四、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白沙路项目C地块5#、6#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相关资料,项目存在的主要变化是:一是5#楼首层北侧入户处两处采光井调整至首层B1户型阳台处;二是因江临路、沈家店路未完工(住建委项目管理中心出具了情况说明)导致5#楼底层商铺东侧和南侧部分地面铺装未完成,建设单位申请按现状验收,未完成的地面铺装工程与相关道路工程一并建设完成;三是原5、6#楼内走廊外结构连板宽度建施图为10公分,核实宽度为70公分。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因功能需要,同意采光井位置调整,同时与未完成的5号楼商铺地面铺装工程按程序进行公示;二是同意5、6#楼内走廊外结构连板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按现行技术规定不计面积;三是公示无异议并由分局完善相关规划变更手续后,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五、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请奥锦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1#、2#、4#、7#、9#楼单体及1#-4#楼地下室、7#-9#楼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奥锦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1#、2#、4#、7#、9#楼单体及1#-4#楼地下室、7#-9#楼地下室的建筑单体定位、建筑高度、外观效果及停车位符合规划要求。核实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因建筑墙体加厚、审批与竣工核实面积计算误差等原因,各单体±0.00以上合计超出审批238.77平方米,±0.00以下超出审批6.56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办理奥锦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1#、2#、4#、7#、9#楼单体及1#-4#楼地下室、7#-9#楼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超出部分计容面积238.77平方米,在本项目后期未批建楼栋核减后进行综合指标核算。


        参加会议的人员周宏斌、刘晓华、屈哲、艾长征、覃远琳、张翼、曹开玉、杜春华、杨君、王范荣、夏伟荣、姚旺、郭华、刘遥遥、王爱琳、高浩武、高周洲、苏蓉、杜宪、周琪、田世周、胡凌云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市政科刘遥遥、王爱琳,西陵分局苏蓉,伍家岗分局杜宪、熊炎,点军分局田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