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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45号

日期:2019-01-02 15:2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2018年12月7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出具伍家岗区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征收范围图的函等9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出具伍家岗区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征收范围图的函
        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向我局来函申请出具伍家岗区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征收范围图。根据《宜昌市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拟征收范围内土地权属关系,本次征收范围包含宜昌市经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及胜利三路31-609号两处权利人;根据《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道路交叉口研究》,东山大道与胜利三路匝道占压东山大道与胜利三路交汇处西南侧一栋7层建筑(现状为东方女子医院),经征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意见,要求现状东方女子医院不纳入此次征收范围。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按伍家岗区政府意见和提供的学校改扩建项目征收范围确定最终征收范围,由伍家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按程序申请办理;二是对本次征收范围和现状为东方女子医院用地范围的用地性质控规动态更新为中小学用地。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点军区土城乡2018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土城乡李家坝村2018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用地面积约80亩,用于村民安置房项目建设。经核对地块西侧小学和东侧中学宗地边界及地块南侧现状道路,初步划定用地面积约94.78亩。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办理94.78亩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手续。
        三、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申请办理西陵区2018年城市建设用地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该地块位于三峡高速与渭河路交汇处,用地面积约24亩。根据正在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和2018年2月1号审批的《宜昌市沙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宜府函[2018]18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和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由分局按照控规确定的用地性质办理该地块建设用地批次用地规划选址;三峡高速用地及其防护绿地是否一同办理批次用地与国土局协商确定。
        四、宜昌市伍家岗区李家湖小学扩建选址
        宜昌市伍家岗区李家湖小学位于江临路,学校现状用地面积7242.55㎡(10.86亩)。为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关于研究伍家岗区都市工业发展和棚改工作有关问题的纪要》(〔2018〕145号)要求,现该校拟申请扩建,在西南侧增加用地6434.53㎡(9.65亩)。根据《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校申请扩建选址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李家湖小学扩建选址,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五、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申请夷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环境景观.花海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申请夷桥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环境景观花海工程)选址。位于夷桥路与南站路交叉口处,面积约4710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发研究范围。
        六、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申请调整规划方案
        项目位于西陵二路(学校用地范围内),拟新建艺术教学楼和科技教学楼项目。申请取消科技教学楼地下室并调整规划方案,市教育局意向同意。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取消科技教学楼地下室并调整后的规划方案。
        七、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宜昌检测基地项目规划方案
        该项目位于中南路与峡州大道交汇处,用地面积16044.3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拆迁还建部分,规划 2栋1层的检测车间,1栋1层动力站和1栋1层检测室;二期为扩建工程,规划1栋11层综合实验楼。
        会议研究同意一期拆迁还建部分的规划方案,二期方案优化完善后再提交业务会议研究。
        八、宜昌市猇亭区中心菜市场升级改造方案
        猇亭区中心菜市场规划审批建筑面积5912.86平方米,共二层。菜市场升级改造方案中菜市场一层及周边其他现状临时设施纳入了菜市场升级改造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原规划审批为菜市场的建筑纳入升级改造范围。
        九、宜昌市天盟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映象左岸1至4#楼、幼儿园、1至2#配电房、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映象左岸1至4#楼、幼儿园、1至2#配电房、地下室建筑单体定位、建筑高度、外观效果以及总计容规模、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停车位符合规划要求。核实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至4#楼的复式户型户内楼梯未建设实施。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将1至4#楼的复式户型户内楼梯建设到位;二是由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对幼儿园、社区办公用房规划竣工验收出具书面意见。上述事项完成后,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办理映象左岸1至4#楼、幼儿园、1至2#配电房、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刘晓华、屈哲、艾长征、唐钢、覃远琳、曹开玉、杨君、冯劲松、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姚安立、郑静怡、李源、韩郑、朱健、高周洲、周琪、胡凌云、朱磊、魏丽、刘汉英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市政科李源,法规科韩郑,西陵分局朱健、高周洲,伍家岗分局熊炎、周琪,猇亭分局刘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