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44号
2018年11月30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前坪村居民安置点新增用地选址等10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前坪村居民安置点新增用地选址
小溪塔街办前坪村村委会申请新增前坪村居民安置点用地,2017年宜昌市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面积61730.24平方米(92亩),因整村搬迁还需新增用地面积约55亩,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新增安置点用地不低于50亩。经现场踏勘,拟定三个选址方案,方案一位于峡口中学及周边土地,约55亩(原峡口中学29亩加周边集体土地26亩),方案二位于长江委地块,约54.6亩,方案三位于二十二公司东侧黄柏河岸,用地面积21046.7平方米,约31.57亩。 经比选推荐选址方案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新增居民点建设用地,提请市规委会审议。
二、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宜万大桥夜景灯10kv配电工程环网柜选址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宜万大桥夜景灯10kv配电工程环网柜选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选址。
三、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10kv沙河线黄家湾支线入地改造工程、35kv茶华线8#-10#迁改工程选址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0kv沙河线黄家湾支线入地改造工程、35kv茶华线8#-10#迁改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伍家岗区城东片区B-WJ040903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伍家岗区城东片区B-WJ040903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省政府已批复(鄂政土批[2018]1254号)该地块建设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宜昌市城东片区B-WJ040901、B-WJ0409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宜府函[2017]109号),明确B-WJ0409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务用地。因部分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部门提供的出让用地范围较控规调整的范围少约76㎡,实际可出让用地面积约6706.18㎡。
会议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精神,讨论形成如下意见:一是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二是用地范围以国土部门提供的批次建设用地范围为准;三是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按以上意见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五、宜昌职教新城总体规划方案
为落实2017年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及职教园建设的专题办公会和管委会关于推进职教园建设的专题办公会议精神,把职教新城打造成职教产业改革试验区、创新创业孵化区和产教融合示范区,规划分局于2017年6月启动了宜昌职教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单位为三峡广博建筑设计研究院。
规划范围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内,北至桔乡路,西至峡州大道,南临柏临河,东至土门大桥,规划面积6.08平方公里。规划对职教新城的发展定位与规划目标、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与交通组织、设施配套与用地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统筹规划,并开展了整体城市设计。该规划方案在多次征求市教育局、职教园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的意见,于2018年7月通过了专家评审,9月完成了规划公示。
经会议研究,同意职教新城总体规划方案。
六、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沿江大道商业及旅馆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九州方圆大厦北侧,用地面积4691.9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及旅馆业用地。现建设单位提供两套总平面布局一致、建筑外观不同的规划建筑方案。方案总平面临沿江大道设置2个车行出入口,场地中央布置1栋高25层的商业、办公建筑,地下为3层的车库及设备用房。方案一建筑立面以白色为主,方格网式构图;方案二建筑立面以黄色为主,竖向线条构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总平面布局及方案二建筑立面效果。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建筑功能、停车位指标应满足规划要求;二是优化方案总平面布局尽可能增加绿地率;三是优化方案出入口设置;四是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同意方案地下室退用地边界距离;五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七、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与合益路交汇处,根据《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在地块规划为公共设施及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0202.5㎡,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使用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其提交的三峡大学(湖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两个方案均为现代风格;经济技术指标均为:用地面积20111.8㎡,总建筑面积36434.24㎡(地上建筑面积28317.33㎡、地下8116.91㎡),停车位283辆(地下97辆、地下186辆)。方案一布置1栋主体6层局部4层的办公建筑,立面构图以铝百叶横向线条与玻璃幕墙的搭配为主,外立面以灰色调为主;方案二布置1栋主体8层局部2层的办公建筑,立面构图以铝百叶竖向线条与花岗岩干挂石材的搭配为主,外立面以米黄色调为主。
经会议研究,同意并提请市规委会研究。
八、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山水如画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的滨江新城项目,位于沿江大道延伸段,沿江大道与沈家店路、旭棉东路、柏临河路交会处。项目方案已经2013年第五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015年,我局批复同意了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E、F地块的总平面及单体方案。
原滨江新城方案包含商务办公区和居住区。其中商务办公区集中于基地西北侧A、B两地块,地块内布置5层大型商业综合体、2栋23层高层办公写字楼和1栋47层超高层酒店、办公楼。居住区集中于基地中南部包括C、D、E、F地块。C、D地块中均匀布置有10栋27-31层高层住宅和1栋41层超高层住宅建筑,地块南端临柏临河路设置有1所2层幼儿园,地块内设置有1栋2层配套商业和居委会用房,临旭棉东路布置1栋2层会所。E、F地块内布置有9栋28-32层高层住宅,临柏临河路和规划支路交叉口处高层住宅裙房内设置2层的农贸市场,地块中部设置有文体活动用房和会所,与负一层车库在同一基底标高处。G地块内为保留的水泵房。
现该公司拟修改方案,项目名称修改为山水如画。方案总体布局与滨江新城基本一致。A、B地块集中布置办公宾馆及商业等公建,地块内布置了2-3层的商业综合体、3栋33层商业办公楼和1栋54层办公及宾馆。居住集中布置于C、D、E、F地块,C、D地块布置了3栋45层超高层住宅和8栋26-33层高层住宅及部分底层临街商业,E、F地块布置了10栋33层高层住宅及部分底层临街商业、1栋3层幼儿园(9班)和1栋2层菜市场。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修改,进一步优化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九、宜昌市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市人才公寓示范小区规划条件核实
本次申请内容为宜昌市人才公寓示范小区项目(包括1#—5#楼、地下室、门房、配电房)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项目建筑布局、建筑高度、建筑立面等符合规划要求。局部有所调整:(一)项目总平面环境发生部分变化,网球场未建设改为绿地,地上车位位置发生变化等;(二)地下室车位及配电房等功能用房位置进行了调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建筑单体未按图施工,1#、2#楼一楼架空层封闭、门厅扩建,共计增加建筑面积36.54平方米;(二)1#-5#号楼室内分隔墙均未按图实施,均取消室内分隔墙。
核实该项目地上共增加建筑面积231.45平方米(包含未按图施工增加建筑面积36.54平方米),核算后仍超出规划条件建筑面积98.37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同意由分局对项目总平面、地下室及1#—5#楼内部分隔墙变化情况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局完善变更手续;二是1#、2#楼一楼架空层封闭、门厅扩建违建设法行为交由城管部门进行查处;三是同意按图施工部分规划指标整体平衡后超出规划条件的建筑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以上手续后按照测绘面积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十、宜昌清能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清能碧桂园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清能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宜昌清能碧桂园地下室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地下室单体及地下车位设置、配套用房等符合规划许可要求,两处地下室出入口处因功能需要增设雨篷,核实地下室较审批增加建筑面积202.76平方米,未超出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竣工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宜昌清能碧桂园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周宏斌、刘晓华、屈哲、唐钢、覃远琳、张翼、曹开玉、杜春华、杨君、张江、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刘遥遥、韩郑、朱健、苏蓉、杜宪、熊炎、周琪、胡凌云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建工科郭华,市政科刘遥遥,伍家岗分局杜宪、熊炎,高新区分局余建平、夷陵分局任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