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42号
日期:2018-12-05 15:58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年11月16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伍家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求港务新村危房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等6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伍家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求港务新村危房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55号要求,将港务新村372、390、391号危房纳入2019年棚户区征收改造项目。伍家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根据伍家区住建局申请,出具了港务新村危房征收范围图。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伍家区房屋征收办的地块征收范围出具符合城乡规划意见。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道路选址
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首信侧路、金龙路及重油路道路选址,经审查,首信侧路线型占用相邻建设项目用地;金龙路较道路系统路网相比,局部进行了扩宽,线型进行了调整;重油路较道路系统路网相比,道路的开口及线型进行了调整。
经会议研究,对首信侧路、金龙路及重油路市政工程核发告知书及道路研究范围:一是原则同意首信侧路线型,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道路实施过程中处理好相邻用地土地权属关系;二是金龙路和重油路道路的线型、开口等调整由建设单位组织技术论证通过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市清真牛羊屠宰场进场道路选址
我局于2018年9月核发宜昌市清真牛羊屠宰场选址,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市清真牛羊屠宰场进场道路选址,项目位于点军区艾家镇桥河村垃圾填埋场旁,从回民公墓现状道路接出,顺山体地形接至清真牛羊屠宰场场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道路选址。
四、宜昌隆泰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艳路与东站路交会处地块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方案经2018年第四次规划委员会审议原则通过,现建设单位在规委会审议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化完善:一是优化了8-9层住宅坡屋顶形式;二是缩短了沿街裙房商业面宽;三是将地块北侧临东艳路的变电房调整至地块南侧;四是在次出入口增设一处门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因该方案结合西南侧学校用地统筹进行场平处理,建议建设单位征求伍家区政府意见。
五、宜昌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畔大地门头方案审查
宜昌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拟在江畔大地1#、2#楼之间建设门头,长约10米,高约5.7米,外观与江畔大地房屋外立面风格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江畔大地门头方案,要求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六、宜昌新国贸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国贸三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存在的主要变化为:1.核实地面停车位较审批增加10个,车位布局及绿地有局部调整,园林部门已出具绿地异地建设书面意见;2.地下室负二层机械式停车位驻车方式变化,核实地下停车位共462个,较审批少10个;3.屋顶机房层二层局部空间增加,增加建筑面积13.35平方米;4.第11层空间内部隔墙未实施。
经核实,规划条件计容总建筑面积46848平方米,审批总计容建筑面积46955.1平方米(超出的107.1平方米已交出让土地价款),核实计容总建筑面积46952.16平方米(较审批少2.94平方米),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项目停车位总数核实480个(规划条件要求478个),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就夷陵广场的公厕及地下停车位验收征求宜昌市夷陵广场管理处意见;二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书面意见;三是同意地下室和地上总平面车位、绿地及第11层内部进行调整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局完成规划变更手续后,再按照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国贸三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刘晓华、屈哲、覃远琳、曹开玉、杜春华、杨君、张江、冯劲松、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郑静怡、李源、高浩武、朱健、高周洲、苏蓉、杜宪、熊炎、周琪、胡凌云、魏丽、徐文峰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建工科郑静怡,伍家岗分局周琪,点军分局胡凌云。
一、伍家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求港务新村危房征收范围的规划意见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55号要求,将港务新村372、390、391号危房纳入2019年棚户区征收改造项目。伍家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根据伍家区住建局申请,出具了港务新村危房征收范围图。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伍家区房屋征收办的地块征收范围出具符合城乡规划意见。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道路选址
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首信侧路、金龙路及重油路道路选址,经审查,首信侧路线型占用相邻建设项目用地;金龙路较道路系统路网相比,局部进行了扩宽,线型进行了调整;重油路较道路系统路网相比,道路的开口及线型进行了调整。
经会议研究,对首信侧路、金龙路及重油路市政工程核发告知书及道路研究范围:一是原则同意首信侧路线型,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道路实施过程中处理好相邻用地土地权属关系;二是金龙路和重油路道路的线型、开口等调整由建设单位组织技术论证通过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市清真牛羊屠宰场进场道路选址
我局于2018年9月核发宜昌市清真牛羊屠宰场选址,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市清真牛羊屠宰场进场道路选址,项目位于点军区艾家镇桥河村垃圾填埋场旁,从回民公墓现状道路接出,顺山体地形接至清真牛羊屠宰场场址。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道路选址。
四、宜昌隆泰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艳路与东站路交会处地块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方案经2018年第四次规划委员会审议原则通过,现建设单位在规委会审议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化完善:一是优化了8-9层住宅坡屋顶形式;二是缩短了沿街裙房商业面宽;三是将地块北侧临东艳路的变电房调整至地块南侧;四是在次出入口增设一处门房。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因该方案结合西南侧学校用地统筹进行场平处理,建议建设单位征求伍家区政府意见。
五、宜昌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江畔大地门头方案审查
宜昌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拟在江畔大地1#、2#楼之间建设门头,长约10米,高约5.7米,外观与江畔大地房屋外立面风格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江畔大地门头方案,要求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六、宜昌新国贸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国贸三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存在的主要变化为:1.核实地面停车位较审批增加10个,车位布局及绿地有局部调整,园林部门已出具绿地异地建设书面意见;2.地下室负二层机械式停车位驻车方式变化,核实地下停车位共462个,较审批少10个;3.屋顶机房层二层局部空间增加,增加建筑面积13.35平方米;4.第11层空间内部隔墙未实施。
经核实,规划条件计容总建筑面积46848平方米,审批总计容建筑面积46955.1平方米(超出的107.1平方米已交出让土地价款),核实计容总建筑面积46952.16平方米(较审批少2.94平方米),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项目停车位总数核实480个(规划条件要求478个),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就夷陵广场的公厕及地下停车位验收征求宜昌市夷陵广场管理处意见;二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书面意见;三是同意地下室和地上总平面车位、绿地及第11层内部进行调整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分局完成规划变更手续后,再按照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国贸三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刘晓华、屈哲、覃远琳、曹开玉、杜春华、杨君、张江、冯劲松、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郑静怡、李源、高浩武、朱健、高周洲、苏蓉、杜宪、熊炎、周琪、胡凌云、魏丽、徐文峰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建工科郑静怡,伍家岗分局周琪,点军分局胡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