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41号
日期:2018-11-28 00:00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年11月9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卷桥河片区点军一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5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卷桥河片区点军一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拟出让地块位于规划的点军路、点军一路、卷桥河六路围合区域,用地面积约248.85亩。根据2018年9月28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宜昌市B-DJ1505管理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宜府函[2018]102号),分为A、B、C、D四个地块,A、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容积率均为1.8;C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5;D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地,容积率1.0。
经会议研究,要求A、B地块集中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同意按照控规确定的规划指标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申请核发峡州大道沙河村段两块工业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申请核发峡州大道沙河段两块工业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两宗土地共72.3亩,分别为50亩和22.3亩。市政府印发《关于平湖半岛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工作备忘录》,要求核发两个地块72.3亩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2018年编制实施的《沙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在50亩用地范围内增设了一条城市支路。
经会议研究,为确保用地的完整性,加快平湖半岛重点项目征迁与实施进度,同意取消新增的城市支路。
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立方米液氨储罐安全整改项目出具规划意见
由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13厂区液氨储罐分散、设备老化,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市安委办要求其进行整改。为解决现有问题,该公司拟在金岭路与横十六路交汇处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内建设2000立方米液氨储罐。该项目经猇亭区政府专题会(会议纪要[2018]48号)研究同意,现已完成项目备案和土地租聘协议签订,环评、安评已通过,公司承诺两年后无偿自行拆除。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临时建设选址,由猇亭分局出具规划意见。
四、月星国际城C1#(超高层酒店、办公)楼规划变更
月星国际城C1#楼(超高层酒店、办公)方案原已批复同意。现建设单位拟申请规划变更,对C1#楼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由原矩形塔楼调整为三角形,建筑使用性质仍为商业、办公和酒店。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方案,方案进一步优化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五、宜昌正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核发上上城?壹号院5-10#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上上城?壹号院5-10#楼位于合东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因规划的呼南高铁可能穿越该地块,局业务会(纪要[2017]045号)提出暂缓实施的意见。本次该公司再次提出申请。
经会议研究,要求相关科室及分局将呼南高铁涉及的项目进行梳理,提交市政科汇总后,提交市规委会全会研究。
参加会议的人员夏文翰、周宏斌、刘晓华、屈哲、唐钢、覃远琳、曹开玉、张翼、唐晓华、杨君、冯劲松、杨辉球、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姚安立、李源、刘遥遥、高周洲、杜宪、熊炎、田世周、刘汉英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丁革强,西陵分局高周洲,伍家岗分局杜宪、熊炎,猇亭分局刘汉英。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卷桥河片区点军一路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拟出让地块位于规划的点军路、点军一路、卷桥河六路围合区域,用地面积约248.85亩。根据2018年9月28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宜昌市B-DJ1505管理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宜府函[2018]102号),分为A、B、C、D四个地块,A、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容积率均为1.8;C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5;D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地,容积率1.0。
经会议研究,要求A、B地块集中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同意按照控规确定的规划指标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申请核发峡州大道沙河村段两块工业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西陵分局来函申请核发峡州大道沙河段两块工业用地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两宗土地共72.3亩,分别为50亩和22.3亩。市政府印发《关于平湖半岛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工作备忘录》,要求核发两个地块72.3亩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2018年编制实施的《沙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在50亩用地范围内增设了一条城市支路。
经会议研究,为确保用地的完整性,加快平湖半岛重点项目征迁与实施进度,同意取消新增的城市支路。
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立方米液氨储罐安全整改项目出具规划意见
由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13厂区液氨储罐分散、设备老化,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市安委办要求其进行整改。为解决现有问题,该公司拟在金岭路与横十六路交汇处宜昌市财政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内建设2000立方米液氨储罐。该项目经猇亭区政府专题会(会议纪要[2018]48号)研究同意,现已完成项目备案和土地租聘协议签订,环评、安评已通过,公司承诺两年后无偿自行拆除。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临时建设选址,由猇亭分局出具规划意见。
四、月星国际城C1#(超高层酒店、办公)楼规划变更
月星国际城C1#楼(超高层酒店、办公)方案原已批复同意。现建设单位拟申请规划变更,对C1#楼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由原矩形塔楼调整为三角形,建筑使用性质仍为商业、办公和酒店。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方案,方案进一步优化后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五、宜昌正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核发上上城?壹号院5-10#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公司上上城?壹号院5-10#楼位于合东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因规划的呼南高铁可能穿越该地块,局业务会(纪要[2017]045号)提出暂缓实施的意见。本次该公司再次提出申请。
经会议研究,要求相关科室及分局将呼南高铁涉及的项目进行梳理,提交市政科汇总后,提交市规委会全会研究。
参加会议的人员夏文翰、周宏斌、刘晓华、屈哲、唐钢、覃远琳、曹开玉、张翼、唐晓华、杨君、冯劲松、杨辉球、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姚安立、李源、刘遥遥、高周洲、杜宪、熊炎、田世周、刘汉英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丁革强,西陵分局高周洲,伍家岗分局杜宪、熊炎,猇亭分局刘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