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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外墙清洗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日期:2018-11-14 00:00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我单位拟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外墙清洗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宜采计备[2018]XM4636号。
    三、项目概况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以下简称“规划展览馆”)是宜昌市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宜昌东站片区柏临河路北侧,该馆建设按国内绿色建筑最高标准(三星级)进行施工,是湖北省首批高星级的生态环保建筑的示范工程。宜昌规划展览馆占地面积3万余平米,总建筑面积2万余平米,建筑规模及布展数量全国领先,规划馆定位为集宣传、教育、接待和学术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展示宜昌城市形象,促进城市营销的188体育平台平台,是推行公众参与规划,科普教育的188体育平台阵地。规划展览馆外墙清洗面积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主体为两层,局部三层,建筑主体高度23.6米。玻璃幕墙面积为6660平方米、铝板(立体面)面积5272平方米、铝板(顶部平面)面积1430平方米,建筑垂直外墙面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倾斜外墙采用金属镂空板;内墙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
    四、预算金额
    金额:小写: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圆整。
    五、供应商须知
    1.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的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七)商务要求”;
    2.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
    3.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及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5.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等原件在规划展览馆办公室进行现场核实,核实无误后签订项目合同。
    六、服务要求
    1.要求文明规范施工,不能赤膊、穿短裤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建立制定工作制度,编制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质量;
    3.施工现场的电源要有专业的人员,不能随意动用现场的设施设备,污水的排放要排到指定的地方;
    4.必须注重安全生产,确保施工期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5.服从规划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6.对规划展览馆外墙进行一次清洗,包含范围主体为两层,局部三层,建筑主体高度23.6米。玻璃幕墙面积为6660平方米、铝板(立体面)面积5272平方米、铝板(顶部平面)面积1430平方米,建筑垂直外墙面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倾斜外墙采用金属镂空板;内墙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
    七、商务要求
    1.参加竞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誉,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参加竞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具有清洗保洁业企业资质证书,在宜昌本市内具有本项目同等及以上面积的相关业绩,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要求
    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报价中必须包含所需设备,材料及全额含税发票、运输费用,人工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注:水电费用由我方负责提供)。
    九、付款方式
    在所有养护实施完毕,规划展览馆验收通过后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97%;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第二次无息付清余下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合规的普通发票。
    十、报价响应单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全部加盖公章);
    2.清洗保洁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加竞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4.服务费报价总额,加盖公章;
    5.完成时间和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6.项目实施方案细则,加盖公章;
    7.其他业绩材料,加盖公章;
    8.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9.投标人认为可以增加的其它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以上各项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投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需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正副本均需密封并在封面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供将不予受理。 

 
    十一、报价时间
    请参加竞标供应商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12:00时前将报价响应单密封形式送至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二楼办公室,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怒不接受。
    十二、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下午3:00;
    2.评审地点: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小会议室。
    十三、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柏临河路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联系人:程子涵;
    电话: 0717-6986003。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