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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35号

日期:2018-10-25 00:00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年9月19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南路居住区D地块拆迁遗留问题的回函等17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湖北宏峰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南路居住区D地块拆迁遗留问题的回函
    按照局(2018)31号业务会研究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伍家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意见已书面回复我局,回复意见为项目用地南侧三栋建筑拆迁事宜将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先行办理中南路居住区一期工程A7#、A8#、A9#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二是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意见,会议同意将中南路居住区一期项目用地南侧三栋建筑拆迁事宜一并纳入中南路居住区三期东区进行竣工核实。
    二、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选址

葛洲坝集团公司二公司机械分公司属平湖半岛棚户区改造拆迁企业,现其申请在点军区紫阳村安置建设维修车间、附属配套用房及大型设备停放场,项目占地面积约79亩。宜昌市平湖半岛棚户区改造及游轮中心项目拆迁协调办公室来函要求我局按证载用地及用地现状对该用地手续进行审批。经核实,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分别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环卫用地、居住用地及农林用地,该地块目前土地使用权属单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会议研究,拟搬迁安置地点与《关于平湖半岛项目涉及葛洲坝集团拆迁补偿工作备忘录》要求不一致,会议要求由点军分局组织葛洲坝二公司等单位召开协调会后书面回复拆迁协调办公室。
    三、宜昌市点军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点军区五龙大道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分院一侧保留山体生态修复工程选址
    宜昌市点军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点军区五龙大道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分院一侧保留山体生态修复工程选址,因涉及村民占地补偿问题,需发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锦绣天下广场等10处通信基站塔选址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锦绣天下广场等10处通信基站塔选址。
    经会议研究,需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且符合专项规划的要求则同意办理。
    五、宜昌科信天然气有限公司先锋一路(张家湾横路-先锋路)、车站路(先锋一路-站前路)中压燃气管选址
    宜昌科信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先锋一路(张家湾横路-先锋路)、车站路(先锋一路-站前路)中压燃气管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六、宜昌中基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天然气专供管道工程选址
    宜昌中基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天然气专供管道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七、宜昌宏融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家湾路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项目地块位于西陵区沙唐片区唐家湾路西侧,用地分为A1、C1、C2、C3四个地块,总用地面积101039.15平方米(约152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提供了两套规划方案,规划指标均按照总体平衡来考虑:方案一主要在A1地块布置了8栋11层住宅(沿朝阳路为1层商业裙房),在C1和C2地块共布置了17栋11层住宅(沿唐家湾路为1层商业裙房),在C3地块布置了8栋33层住宅(沿唐家湾路为1层商业裙房)和1栋3层幼儿园,A1、C1和C2地下设置1层机动车库,C3地块地下设置2层机动车库;方案二主要在A1地块布置了9栋11层住宅(沿朝阳路为1层商业裙房),在C1和C2地块共布置了8栋33层、4栋11层住宅(沿唐家湾路和山城路为1层商业裙房)和1栋2层幼儿园,在C3地块布置了11栋11层住宅,A1和C3地块地下设置1层机动车库,C1和C2地块地下设置2层机动车库。两个方案建筑风格一致,外墙面为米灰色为主搭配咖啡色,屋顶均为平屋面。方案一总体布局与《宜昌市沙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城市设计较为相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要求缩短沿峡州大道设置的商业裙房并优化住宅外观效果,待方案修改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八、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陵一路居住、商业商务项目三期(宜昌中心商务区三期)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西陵区西陵一路与夷陵大道交汇处,为商业金融、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及居住混合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19258.77平方米(约179亩;分为A、B、C三个地块)。2006年建设单位取得项目土地权属,宗地面积略大于规划用地面积。2006年11月,我局批复了该项目总体方案。随后,建设单位先后完成了一、二期(C地块和B地块大部分用地)建设。


    现建设单位申请三期(A地块和B地块剩余用地)方案调整,并提供了一套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基本维持了原批复方案的格局,并按照二〇一一年第三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意见增加了5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主要调整内容:一是将A地块商业裙房由4层调整为3层,裙房之上的3栋(6单元)24-28层住宅调整为3栋(5单元)38-45层的住宅;二是将B地块1栋40层和1栋36的办公楼调整为1栋34层的办公楼和1栋9层的商业楼;三是调整建筑立面效果,商业及办公建筑外立面主要为玻璃幕墙与金属线条的搭配,住宅立面强调横向线条。色彩以浅灰色为主。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三期调整方案。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同意项目按宗地面积计算相关规划指标;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后连同历史遗留问题一并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九、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松林路棚改安置房项目(听涛苑)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松林路与三峡快速路交汇处。二○一八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目调整方案。会后,建设单位对调整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现建设单位提出需要在本次方案调整中一并对东区已建配电房、道路等的变化进行调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结合东区配电房、道路等的变化一并办理项目方案调整。
    十、宜昌市糖酒副食品批发总公司车棚定点及方案审查
该公司拟申请的车棚位于城东大道与东站路交汇处,其土地性质为划拨仓储用地,为改善环境,拟申请建设3处钢架车棚。提交的方案为钢结构立柱,灰色保温隔热板材。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定点及方案。同时要求使用期限为临时,且不得封闭及改变使用性质。
    十一、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三十中旁桥下停车场)方案审查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三十中旁桥下停车场)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需对此处停车场交通组织进行深入分析,建议取消松林路右侧较小部分停车场,方案需做优化后再报我局审定。
    十二、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江北桥下停车场)方案审查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江北桥下停车场)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此处建筑体量较大,需根据旁边已有停车场停车位数目配比确定建筑体量,方案需做优化后再报我局审定。
    十三、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廊桥水岸停车场)方案审查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廊桥水岸停车场)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四、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黄河路停车场)方案审查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黄河路停车场)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此处交通组织复杂,地块狭长,且邻近铁路,不适宜做停车场,不予通过。
    十五、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金缔华城旁停车场)方案审查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金缔华城旁停车场)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六、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共停车场项目(一期)市一中对面地块项目方案变更
    2017年5月,我局已通过此项目方案审查,为立体车库,由于该地块地质条件差,地下管网复杂,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公共停车场项目(一期)市一中对面地块项目进行方案变更,变更为地面生态停车场。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七、宜昌市三峡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味道江小亭项目方案审查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需将公共自行车项目岗亭改造为宜昌味道江小亭,宜昌市三峡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味道江小亭项目方案审查,此次包含绿萝路、儿童公园北门、广场路、国贸大厦、世纪花园、南湖公园、中医院公交站、万达广场、火车东站、仁和医院、古佛寺等11处餐亭。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八、宜昌市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发展大道石板人行天桥市政工程方案审查
    宜昌市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宜昌市发展大道石板人行天桥市政工程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九、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物流仓储项目1#仓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项目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主要是施工图较方案局部有变化,即施工图屋顶增加机房层,核实增加计容建筑面积61.09㎡。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增加的61.09㎡计容建筑面积在本项目后期进行核减,并向分局出具核减计容规模工作联系单,保证总计容规模符合规划要求;二是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物流仓储项目1#仓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周宏斌、刘晓华、屈哲、唐钢、张翼、曹开玉、杨君、张江、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郑静怡、李源、刘遥遥、韩郑、朱健、高周洲、苏蓉、杜宪、胡凌云、田世周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建工科郭华、姚安立,市政科王爱琳、刘遥遥,伍家岗分局杜宪,点军分局胡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