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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32号

日期:2018-09-19 11:19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年8月31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万寿桥污水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选址等6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万寿桥污水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选址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万寿桥污水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选址,需在宜昌市海事信息中心门口原环网柜旁新增一套环网柜,并于沿江大道南侧至万寿桥泵站新建一条电缆沟。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二、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峡州大道(柏临河路-先锋路)市政工程临时施工便道选址
    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峡州大道(柏临河路-先锋路)市政工程临时施工便道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三、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申报宜昌市磨基山中部广场建设项目规划总图及单体建筑方案
    宜昌市磨基山中部广场建设项目位于点军区江南大道北侧,磨基山公园中部,总占地36112平方米,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本次申报规划总图及游客中心单体建筑方案,共提交游客中心单体方案两个,其建筑体量、功能及建筑定位基本相同,方案一为色彩浓厚的园林建筑;方案二为简洁明快的现代风格。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昌市磨基山中部广场建设项目规划总图及游客中心单体建筑方案一,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四、宜昌中建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城春晓总平面修改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宜城春晓项目包括1-9#高层住宅楼、1-6#商铺、幼儿园和地下室,除4#、5#、9#高层住宅楼和地下室未经规划条件核实外,均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拟对地面停车位和景观绿地的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地下室的停车位进行了局部调整,较原方案减少了机械式停车位数量,增加了普通停车位数量。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修改了相应图纸,经核实修改后的图纸,绿地面积和停车位数量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总平面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东辰心语总平面修改
    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东辰心语项目包括A、B、C、D、E共5个区,除D区未经规划条件核实外,均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拟对地面停车位和配电房的位置进行局部调整。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修改了相应图纸,经核实修改后的图纸,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总平面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六、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办事处申请兴建新时运市场
    因时运市场即将拆迁,为满足附近居民生活需求,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办事处租赁宜昌富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夷陵大道288号地块拟兴建新时运市场,根据《宜昌市城区菜市场提质惠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该市场列入宜昌市城区改造提升菜市场的计划,并取得区发改局批复。新时运市场为临时性质,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宝塔河街办承诺临时建筑期满,自行无偿拆除。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办事处兴建新时运市场,要求按照《宜昌市城区菜市场提质惠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菜市场的规模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方案进行优化,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手续。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刘晓华、屈哲、覃远琳、杜春华、杨君、冯劲松、杨辉球、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姚安立、郑静怡、李源、王爱琳、刘遥遥、韩郑、朱健、高周洲、苏蓉、周琪、田世周、毛欣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市政科李源、王爱琳,伍家岗分局熊炎、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