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28号
日期:2018-08-15 12:01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年8月3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来函关于支持加快中国少儿京剧培训基地建设等17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来函关于支持加快中国少儿京剧培训基地建设
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来函,依据2016年6月22日政府办公会要求,要求我局支持加快中国少儿京剧培训基地项目建设。我局已于2016年初步同意其选址并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建设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按照政府办公会和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意由市国土部门来函,先行按12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办理批次用地。
二、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出具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二期)西陵片区征收范围规划意见
2011年,我局划定了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一期规划范围,西陵区政府已按此规划范围实施征收。2017年,我局签发了三峡游轮中心项目征收意见(含一期、二期)。目前,西陵区征收办申请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二期征收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2011年和2017年明确的意见核定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二期征收范围,并出具符合城乡规划意见。
三、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唐家湾片区5号、6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宜昌市B—XL0602管理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宜府函[2018]82号),5号地块用地面积约17386.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大不大于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米。
根据2014年批复的《宜昌市唐家湾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4年与2016年核发的唐家湾片区6号地块规划条件主要内容有:1、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该地块综合容积率不大于2.5,商业、居住比为6:4(商业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60%,住宅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高于40%),商业部分建筑密度不大于45%;住宅部分建筑密度不大于25%,;2、项目商业部分设置一栋建筑高度不低于120米的超高层建筑;3、地块范围内城东大道与江河路之间须规划预留25米宽控制性绿化廊道,按照城市绿化带、绿道要求建设,作为城市开放性绿地。
2018年8月8日,宜昌新区推进办来函(宜新办函[2018]109号)要求我局对唐家湾片区6号地块的部分指标进行如下调整:一是6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综合容积率不大于2.5,商业、居住比为5:5(商业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50%,住宅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50%);二是6号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45%,住宅建筑须集中于石溪路一侧布置;三是地块5、6号内须规划预留南北向20米宽公共通道。四是6号地块内须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集中式商业购物中心。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政府批复的控规调整指标和宜昌新区推进办意见办理5号、6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宜昌三峡机场改扩建项目规划选址
宜昌三峡机场改扩建项目规划选址位于三峡机场,共涉及5个地块(1号和4号地块位于枝江市安福寺镇),用地面积总计94.93亩。其中,1号地块拟建设助航灯光边界放坡新增用地,用地面积11.87亩;2号地块拟建设航向台边界放坡新增用地,用地面积2.46亩;3号地块拟建设消防训练场新增用地,用地面积42.18亩;4号地块拟建设全向信标台升级新增用地,用地面积5.85亩;5号地块拟建设航站区高架桥及站前广场新增用地,用地面积32.57亩。现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向省住建厅申报项目规划选址,按照选址办理流程向我局申请出具初审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选址初审意见。
五、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阳光城施工给水工程(董家冲路)选址
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岳湾路小学施工给水工程选址。该工程共两条线路,均起于东站路,分别长约260米、240米,采用DN150球墨铸铁管。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意见。
六、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万石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变更
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万石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变更。项目名称由“西陵区石板村万石路市政工程”变更为“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配套万石路市政工程”。
经会议研究,同意变更。
七、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香湾路(花园路-田家河大道上段)、田家河大道上段(香湾路-白雅路)选址
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申请香湾路(花园路-田家河大道上段)、田家河大道上段(香湾路-白雅路)选址。
经会议研究,建议结合该区域城市设计优化调整道路线形。
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云池港通信基站选址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云池港通信基站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夷陵大道四处公交候车亭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夷陵大道四处公交候车亭选址,分别为胜利一路站、中心医院站、十三码头站、市图书馆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并要求:一是建设过程中要合理调整盲道布局;二是涉及店铺纠纷问题由建设单位自行协商解决;三是结合港湾式站台统筹协调,选址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及时规定相关要求。
十、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35kv煤气二回18#-19#跨越鸦宜铁路改造工程选址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35kv煤气二回18#-19#跨越鸦宜铁路改造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一、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江临路(白沙路-沈家店路)中压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临路(白沙路-沈家店路)中压燃气管线。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二、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沈家店路(伍临路-沿江大道)中压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沈家店路(伍临路-沿江大道)中压燃气管线。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三、宜昌科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白洋新村片区中压燃气管道选址
宜昌科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白洋新村片区中压燃气管道选址,共敷设四段中压燃气管,总长约4400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四、宜昌住邦科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住邦科技园A区规划方案变更
宜昌住邦科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住邦科技园位于城东大道延伸段,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A区15栋厂房基本建成,部分已经投入使用,临城东大道2栋工业配套用房和1栋厂房未建设,B区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现申请调整A区未建部分的规划方案。
A区原规划临城东大道地面设计1栋17层研发大楼、1栋16层产品展示中心和1栋6层厂房,地下设计1层地下停车库。现申请调整为1栋24层研发中心及员工宿舍楼,1栋6层产品展示中心和厂房,地下设计2层停车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调整方案,要求调整方案不得突破原容积率指标,员工宿舍不得单独销售,考虑到功能需要建议增加职工食堂。
十五、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CBD购物中心室外自动扶梯工程、垂直观光梯、中心商务区二期(CBD二期)机械停车库规划条件核实
CBD项目购物中心室外自动扶梯工程于2015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测面积为39.67平方米;已建垂直观光梯实测面积为32.48平方米; CBD项目二期按规委会要求增建的机械停车库实测面积为236.88平方米(不计容)。
经会议研究,CBD购物中心室外自动扶梯和垂直观光梯建筑面积共72.1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在CBD三期方案中核减;垂直观光梯、机械停车库由分局补办规划手续后,再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六、湖北益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湖北三峡摄影博物馆副楼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三峡摄影博物馆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经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湖北三峡摄影博物馆副楼按图施工,施工图较方案局部变化:一层西南角较方案局部减少,二层三层由于中空面积较方案减少,导致实测面积较审批面积总共增加36.97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计容建筑规模整体平衡,按照测绘报告面积对湖北三峡摄影博物馆副楼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十七、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于2015年10月在东山大道--东站路的梧桐邑小区三期32号楼将1-3层A2户型书房窗连墙向外平移0.6米至32-H轴,共18处,每处增加建筑面积1.92平方米,合计增加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已完工。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其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建设单位履行处罚决定后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屈哲、覃远琳、张翼、曹开玉、杜春华、杨君、张江、杨辉球、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姚安立、郑静怡、高浩武、刘遥遥、王爱琳、朱健、高周洲、熊炎、胡凌云、朱磊、毛欣、徐正、刘汉英、汪鹏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丁革强,市政科刘遥遥、王爱琳,编制科高浩武,法规科韩郑,西陵分局高周洲。
一、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来函关于支持加快中国少儿京剧培训基地建设
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来函,依据2016年6月22日政府办公会要求,要求我局支持加快中国少儿京剧培训基地项目建设。我局已于2016年初步同意其选址并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建设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按照政府办公会和宜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意由市国土部门来函,先行按12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办理批次用地。
二、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出具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二期)西陵片区征收范围规划意见
2011年,我局划定了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一期规划范围,西陵区政府已按此规划范围实施征收。2017年,我局签发了三峡游轮中心项目征收意见(含一期、二期)。目前,西陵区征收办申请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二期征收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2011年和2017年明确的意见核定三峡游轮中心项目二期征收范围,并出具符合城乡规划意见。
三、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唐家湾片区5号、6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宜昌市B—XL0602管理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宜府函[2018]82号),5号地块用地面积约17386.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大不大于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米。
根据2014年批复的《宜昌市唐家湾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4年与2016年核发的唐家湾片区6号地块规划条件主要内容有:1、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该地块综合容积率不大于2.5,商业、居住比为6:4(商业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60%,住宅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高于40%),商业部分建筑密度不大于45%;住宅部分建筑密度不大于25%,;2、项目商业部分设置一栋建筑高度不低于120米的超高层建筑;3、地块范围内城东大道与江河路之间须规划预留25米宽控制性绿化廊道,按照城市绿化带、绿道要求建设,作为城市开放性绿地。
2018年8月8日,宜昌新区推进办来函(宜新办函[2018]109号)要求我局对唐家湾片区6号地块的部分指标进行如下调整:一是6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综合容积率不大于2.5,商业、居住比为5:5(商业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50%,住宅部分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50%);二是6号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45%,住宅建筑须集中于石溪路一侧布置;三是地块5、6号内须规划预留南北向20米宽公共通道。四是6号地块内须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集中式商业购物中心。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政府批复的控规调整指标和宜昌新区推进办意见办理5号、6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宜昌三峡机场改扩建项目规划选址
宜昌三峡机场改扩建项目规划选址位于三峡机场,共涉及5个地块(1号和4号地块位于枝江市安福寺镇),用地面积总计94.93亩。其中,1号地块拟建设助航灯光边界放坡新增用地,用地面积11.87亩;2号地块拟建设航向台边界放坡新增用地,用地面积2.46亩;3号地块拟建设消防训练场新增用地,用地面积42.18亩;4号地块拟建设全向信标台升级新增用地,用地面积5.85亩;5号地块拟建设航站区高架桥及站前广场新增用地,用地面积32.57亩。现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向省住建厅申报项目规划选址,按照选址办理流程向我局申请出具初审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选址初审意见。
五、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阳光城施工给水工程(董家冲路)选址
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岳湾路小学施工给水工程选址。该工程共两条线路,均起于东站路,分别长约260米、240米,采用DN150球墨铸铁管。
经会议研究,同意选址意见。
六、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万石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变更
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万石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变更。项目名称由“西陵区石板村万石路市政工程”变更为“宜昌市西陵区石板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配套万石路市政工程”。
经会议研究,同意变更。
七、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香湾路(花园路-田家河大道上段)、田家河大道上段(香湾路-白雅路)选址
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申请香湾路(花园路-田家河大道上段)、田家河大道上段(香湾路-白雅路)选址。
经会议研究,建议结合该区域城市设计优化调整道路线形。
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云池港通信基站选址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云池港通信基站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九、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夷陵大道四处公交候车亭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夷陵大道四处公交候车亭选址,分别为胜利一路站、中心医院站、十三码头站、市图书馆站。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并要求:一是建设过程中要合理调整盲道布局;二是涉及店铺纠纷问题由建设单位自行协商解决;三是结合港湾式站台统筹协调,选址符合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及时规定相关要求。
十、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35kv煤气二回18#-19#跨越鸦宜铁路改造工程选址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35kv煤气二回18#-19#跨越鸦宜铁路改造工程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一、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江临路(白沙路-沈家店路)中压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临路(白沙路-沈家店路)中压燃气管线。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二、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沈家店路(伍临路-沿江大道)中压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沈家店路(伍临路-沿江大道)中压燃气管线。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三、宜昌科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白洋新村片区中压燃气管道选址
宜昌科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白洋新村片区中压燃气管道选址,共敷设四段中压燃气管,总长约4400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四、宜昌住邦科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住邦科技园A区规划方案变更
宜昌住邦科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住邦科技园位于城东大道延伸段,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A区15栋厂房基本建成,部分已经投入使用,临城东大道2栋工业配套用房和1栋厂房未建设,B区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现申请调整A区未建部分的规划方案。
A区原规划临城东大道地面设计1栋17层研发大楼、1栋16层产品展示中心和1栋6层厂房,地下设计1层地下停车库。现申请调整为1栋24层研发中心及员工宿舍楼,1栋6层产品展示中心和厂房,地下设计2层停车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所报的调整方案,要求调整方案不得突破原容积率指标,员工宿舍不得单独销售,考虑到功能需要建议增加职工食堂。
十五、宜昌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CBD购物中心室外自动扶梯工程、垂直观光梯、中心商务区二期(CBD二期)机械停车库规划条件核实
CBD项目购物中心室外自动扶梯工程于2015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测面积为39.67平方米;已建垂直观光梯实测面积为32.48平方米; CBD项目二期按规委会要求增建的机械停车库实测面积为236.88平方米(不计容)。
经会议研究,CBD购物中心室外自动扶梯和垂直观光梯建筑面积共72.1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在CBD三期方案中核减;垂直观光梯、机械停车库由分局补办规划手续后,再办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六、湖北益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湖北三峡摄影博物馆副楼规划条件核实
湖北三峡摄影博物馆位于西陵二路延伸段,经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湖北三峡摄影博物馆副楼按图施工,施工图较方案局部变化:一层西南角较方案局部减少,二层三层由于中空面积较方案减少,导致实测面积较审批面积总共增加36.97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计容建筑规模整体平衡,按照测绘报告面积对湖北三峡摄影博物馆副楼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十七、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华鹏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于2015年10月在东山大道--东站路的梧桐邑小区三期32号楼将1-3层A2户型书房窗连墙向外平移0.6米至32-H轴,共18处,每处增加建筑面积1.92平方米,合计增加建筑面积34.56平方米。已完工。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其没收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建设单位履行处罚决定后由伍家分局按程序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屈哲、覃远琳、张翼、曹开玉、杜春华、杨君、张江、杨辉球、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姚安立、郑静怡、高浩武、刘遥遥、王爱琳、朱健、高周洲、熊炎、胡凌云、朱磊、毛欣、徐正、刘汉英、汪鹏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丁革强,市政科刘遥遥、王爱琳,编制科高浩武,法规科韩郑,西陵分局高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