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27号
日期:2018-08-15 11:54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年7月26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夷陵大道与沿江大道之间一宗土地规划调整的函等4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夷陵大道与沿江大道之间一宗土地规划调整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夷陵大道与沿江大道之间一宗土地的规划调整。经核实,根据《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结合片区实际开发建设情况,为改善地块及周边环境,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同意按程序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工作。
二、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恒大山水城地下室一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核实地下室停车位布局及数量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地下室一期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求索众创中心会务中心、众创空间B、C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建筑单体及环境景观等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求索众创中心会务中心、众创空间B、C区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南·URD"C区项目低层住宅及门卫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南·URD"C区项目10#-13#、15#-17#、19#-23#、25#-33#、35#-39#、50#-53#55#-63#、65#-73#、75#-77#楼及门卫共计52栋建筑规划条件核实。经踏勘现场和核实资料,项目总平面环境及单体建筑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存在的主要面积变化为按施工图建设但与方案不一致增加计容面积为99.1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计容面积整体平衡,按竣工测绘面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刘晓华、屈哲、艾长征、唐钢、覃远琳、张翼、张江、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郑静怡、王爱琳、朱健、杜宪、熊炎、田世周、胡凌云、毛欣、刘汉英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丁革强。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夷陵大道与沿江大道之间一宗土地规划调整的函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夷陵大道与沿江大道之间一宗土地的规划调整。经核实,根据《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结合片区实际开发建设情况,为改善地块及周边环境,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同意按程序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工作。
二、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恒大山水城地下室一期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核实地下室停车位布局及数量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地下室一期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求索众创中心会务中心、众创空间B、C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项目建筑单体及环境景观等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求索众创中心会务中心、众创空间B、C区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四、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南·URD"C区项目低层住宅及门卫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南·URD"C区项目10#-13#、15#-17#、19#-23#、25#-33#、35#-39#、50#-53#55#-63#、65#-73#、75#-77#楼及门卫共计52栋建筑规划条件核实。经踏勘现场和核实资料,项目总平面环境及单体建筑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存在的主要面积变化为按施工图建设但与方案不一致增加计容面积为99.11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计容面积整体平衡,按竣工测绘面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刘晓华、屈哲、艾长征、唐钢、覃远琳、张翼、张江、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郑静怡、王爱琳、朱健、杜宪、熊炎、田世周、胡凌云、毛欣、刘汉英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丁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