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20号
2018年6月8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东山园区515片区用地调规问题等11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东山园区515片区用地调规
港窑路、万年路、青岛路、长机路围合区域属于《东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XL1507规划管理单元,总用地面积约345.7亩,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商业用地。现状有西江康城、香树丽舍、鑫怡翠园、南都御景、新世纪新苑商住楼等保留居住项目,共计占地约100亩。高新区管委会拟对其余土地统一规划整体开发,目前已经完成515老宿舍区的拆迁安置,正在加紧开展其余土地征迁,预计上半年完成。
现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对该规划管理单元控规进行调整。
经会议研究,同意启动控规调整程序。
二、东山园区周家冲村安置保障房东侧公共停车场用地调规
东山园区周家冲村安置保障房周边存在大型居住小区、中小学及各类工业企业等单位,为解决该区域停车困难的问题,东苑街办拟于周家冲村安置保障房东北侧和西南侧地块修建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约20亩。
拟用地位于《东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XL-1504管理单元,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及林地,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停车场用地。经踏勘现场,发现拟用地地块及周边存在三栋违建建筑。
经会议研究,要求高新区分局函告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予以查处违法建设。
三、东山园区周家冲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北侧用地调规
东山园区力华混凝土、天臣工业园与窑湾乡林场山体之间边角地,因兰台科技园建设现已回填平整,用地面积约38亩,拟将其有效利用,作为周家冲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拟用地位于《东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XL-1605管理单元,用地性质为林地,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工业用地。经踏勘现场,发现拟用地地块中已经存在三栋违建建筑。
经会议研究,要求高新区分局函告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予以查处违法建设。
四、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汕头路小学地块、南苑小学地块与电子信息产业园点军公安分局地块控规调整
宜昌市地理信息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受高新区管委会委托对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汕头路小学地块、南苑小学地块与电子信息产业园点军公安分局地块进行了控规调整方案论证,调整方案如下:
汕头路小学地块位于东山园区桔乡路、廖家湾路、北苑路与运河围合的区域,因汕头路小学建设、高新区北苑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征迁和养老综合服务机构示范项目建设的需要,相关单位申请对该区域用地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将原规划的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街办)和社会福利用地(养老)。
南苑小学地块位于东山园区东港路南侧,南苑小区北侧,该地块原为南苑小学,现为高投公司办公楼,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对该地块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将原规划的居住用地调整为商务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
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安分局地块位于将军路与长宁路交汇处西侧,点军公安分局因选址需要申请规划调整。调整方案将原规划的商业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上述地块的研究方案,鉴于用地布局较原控规变化不大,调整主要满足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同意按动态更新方式调整。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伍家岗城东片区两宗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位于城东片区两宗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宜府函[2014]25号),本次申请出让地块一位于汉宜铁路以北、仁智路以西,地块二位于合益路以北、松林路以东,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经核实,地块一中部分用地因办理土地登记,无法收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地块一按宗地范围出让;地块二中有部分集体土地未办理城市建设用地手续。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地块一按国土部门宗地范围及控规指标办理两宗土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二是要求地块二中集体土地办理城市建设用地手续后,同意按控规范围及指标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三是两地块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按国家相关规范和现行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猇亭区C-XT050402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该项目已经(2018)19号局业务会研究,会议意见向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按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不超过60米的控制指标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二是地块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按国家相关规范和现行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七、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宜昌市五龙变电站五龙片区电缆通道项目定点联系单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签发宜昌市五龙变电站五龙片区电缆通道项目定点联系单。
经会议研究,同意签发。
八、宜昌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柏临河路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东站片区花溪路与柏临河路交汇处,拟用地面积86189.26平方米(约129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设单位提供了五个规划布局方案,建筑风格一致,为现代风格,外墙为米白色搭配浅棕色:
方案一主要在场地西、北两侧布置了12栋30-33层高层住宅(临花溪路2层商业裙房),南侧布置9栋7层多层住宅和1栋3层的幼儿园;方案二主要在场地西面和北面临道路处共布置12栋28-33层高层住宅(临花溪路2层商业裙房),东南面布置9栋7层多层住宅和1栋3层幼儿园;方案三与方案二布局方式基本一致,局部增减栋数,幼儿园移至西南角;方案四主要在场地内布置13栋18层的高层住宅,临花溪路和柏临二路布置7栋33层高层住宅,东南角布置1栋3层幼儿园;方案五主要在场地内均匀布置15栋30-33层的高层住宅,东南角布置1栋3层幼儿园;地下均为1层局部2层机动车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四总体布局和建筑风格,要求增加南侧拟建建筑退让柏临河路一侧用地边界的距离,待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九、宜昌乐商置业有限公司宜昌天屿方案变更
宜昌乐商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合益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的宜昌天屿项目,分为住宅和公建两部分,其中住宅部分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正在建设之中。该公司拟对方案进行变更:一是对住宅部分的建筑外立面进行局部调整,二是对公建部分的布局和建筑设计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经初步核实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后,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巴王店片区居住项目(智禧湾)门房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巴王店片区,2017年5月12日审批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审批的总体方案中未含该次入口门房(单体建筑),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次入口门房方案审查,地上建筑面积7.62平方米,经核实,未突破项目总容积率2.2的规划要求,建筑设计方案与小区整体建筑风格协调。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核发该门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及定位图,并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南URD”A区2-4#楼、9-12#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南URD”A区2-4#楼、9-12#楼规划条件核实。经踏勘现场和核实资料,项目室外环境建设、建筑布局、建筑高度、建筑立面等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存在的主要变化为:1.11#楼现场核实(较审批施工图),第二层东侧局部幕墙向外平移1.3米,核实面积增加10.14平方米;2.核实面积经整体核算,总计减少141.41平方米。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要求11#楼局部变化增加的10.14平方米由点军分局按程序完善规划变更手续;二是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江南URD”A区2-4#楼、9-12#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屈哲、艾长征、覃远琳、张翼、唐晓华、杨君、杨辉球、王范荣、姚旺、丁革强、郭华、姚安立、郑静怡、李源、刘遥遥、高浩武、李莹、朱健、苏蓉、熊炎、周琪、田世周、毛欣、朱磊、余建平、曾晓文、刘汉英、姚园园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丁革强,建工科姚安立,市政科刘遥遥,伍家岗分局熊炎,点军分局田世周,高新区分局余建平、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