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23号
日期:2018-08-07 00:00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年7月2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收储土地规划意见等16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收储土地规划意见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四方堰080401063号土地,向我局来函征求该地块规划意见。该地块位于育才路市一中旧校区对面,根据2008年批复的《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和停车场。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用地性质对土地储备中心核发告知书,并建议收储该地块。
二、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出具点军区红缆社区二期棚改项目征收范围规划意见
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文件精神,向我局征求点军区红缆社区二期棚改项目增补范围规划意见。经核实,该增补征收地块为我局原2017年5月核定的征收范围中的保留范围,未纳入征收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提供的征收范围出具符合城乡规划意见。
三、点军国土分局关于葛洲坝集团公司紫阳右岸生活组团1#楼征求规划意见
点军国土分局关于葛洲坝集团公司紫阳右岸生活组团1#楼一层商业征求规划意见。
经会议研究,明确意见如下:一是该片区暂未纳入旧城改造和征迁范围,后期是否纳入棚改计划建议咨询棚改办意见;二是1#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明确一层为居住项目配套商业。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2018年度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点军街办谭家河社区)
该批次用地位于点军区谭家河社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城市道路等。经核查,该地块我局于2017年5月对其征收范围已出具符合城乡规划的意见,并要求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在办理国有土地后方可实施征收。经现场踏勘,按照保护周边山体原则,初步核定拟调整地块可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约596.5亩。
经会议研究,一是按照保护周边山体和合理利用用地原则,同意按拟调整地块范围办理批次用地,并纳入总体规划修改建设用地范围;二、规划用地性质按商业、居住、城市道路,用地面积约596.5亩办理批次用地。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点军区2018年度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点军街办紫阳村)
该批次用地位于点军区紫阳村。经核查,该地块我局于2017年5月对其征收范围已出具符合城乡规划的意见,并要求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在办理国有土地后方可实施征收。经现场勘察,地块东侧局部有村民建房未纳入范围。该地块总规及控规用地性质包括中小学、社会停车场、居住、城市道路、农林用地等。
经会议研究,一、为保障地块整体开发建设,同意地块东侧局部村民建房纳入此次批次用地范围;二、同意规划用地性质按中小学、社会停车场、居住、城市道路、城市绿地,用地面积约161.7亩办理批次用地。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猇亭区机场片区C-XT090311、C-XT090317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猇亭区机场片区C-XT090311、C-XT090317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宜昌市C-XT09编制单元机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物流仓储用地。经核实,两地块已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修编规划指标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核发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求大公桥片区一宗土地规划意见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位于大公桥片区宜昌市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宗土地,向我局来函征求该地块规划意见。根据《宜昌市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及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及居住用地,地块已按规划要求完成建设。按此意见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城大道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变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江城大道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因隧道进出口位置调整、分隔带宽度调整和立交范围调整等原因需变更原选址及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九、湖北交投宜昌长乐置业有限公司长乐大厦项目施工临时开口
湖北交投宜昌长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长乐大厦项目临时在沿江大道开设施工用机动车出入口,以满足项目建设土方外运施工需要。
经会议研究,同意变更选址。
十、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卷桥河一路等四条弱电管沟选址
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卷桥河一路、二路、五路、六路四条弱电管沟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一、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民主路(金岭路-临江大道)中压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民主路(金岭路-临江大道)中压燃气管线选址,沿道路敷设。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二、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110kv合益变电站方案审查
110kv何家坡变电站为户外式变电站,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三、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停保场修理车间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江南大道公交停保场内,控规中该地块为停车场用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修理车间方案审查,共计一层,建筑面积289.0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设计方案。
十四、宜昌恒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宜昌恒信诺富特酒店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高新区东山园区发展大道东南侧,用地南侧为长城酒店。建设单位于2006年通过挂牌取得土地,用地面积5243.7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现建设单位提交酒店方案审查,方案规划为一栋11层的酒店,有三个外立面效果方案,方案一为灰色和米黄色外墙,横向线条效果明显;方案二为浅灰色和褐色外墙,强调竖向线条效果;方案三为深灰色线条加玻璃幕墙,线条效果有一定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和方案二外观效果。
十五、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申请办理三峡中专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训中心三期工程项目方案审查
宜昌职教园位于夷陵区土门、车站村区域,用地约2000亩,包括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中专、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宜昌机电工程学校以及中心共享基础教育设施、综合实训区等项目。
2015年6月,高新区规划局根据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了职教园项目整体用地选址意见书,目前两单位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018年3月,市发改委对市教育局核发了三峡中专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训中心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申请该工程方案审查。该工程位于职教园三峡中专校园内,为一层钢构车间,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外立面色彩采用砖红色与白色相结合,与职教园整体风格基本一致。
该项目拟建位置位于三峡中专校园内,在职教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该处为学生宿舍,拟建位置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职教园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原则同意为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办理该三期工程规划手续。
十六、宜昌新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国贸三期规划变更
宜昌新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国贸三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施工图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取消了二层北侧中庭上空部分;二是对新建建筑与已有建筑衔接的部分进行了调整,将电影院由六层调整到七层;三是在十一层增加了一个采光井,采光井部分层高达6.2米,并对屋顶的电梯机房、出屋面风井进行了调整;四是一层的层高由5.0米调整为4.95米,六层的层高由5.0米调整为5.8米(原方案仅有1层层高超过5.4米的商业层高要求,现施工图有2层层高超过5.4米,均为单层大于2000㎡的大空间商业,本次核算按1层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标准层层高由3.65米调整为3.58米;建筑高度保持120米不变。调整后较原方案地上建筑面积增加了264.32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了180.32平方米。根据《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超0.019,面积110.1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变更,超容积率部分补缴土地价款。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屈哲、艾长征、唐钢、覃远琳、张翼、曹开玉、杜春华、杨君、张江、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郑静怡、姚安立、李源、刘遥遥、王爱琳、朱健、高周洲、杜宪、周琪、田世周、胡凌云、毛欣、朱磊、姚园园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市政科王爱琳、刘遥遥,西陵分局苏蓉,点军分局田世周,高新区分局朱磊、毛欣。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征求收储土地规划意见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四方堰080401063号土地,向我局来函征求该地块规划意见。该地块位于育才路市一中旧校区对面,根据2008年批复的《宜昌市西陵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和停车场。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用地性质对土地储备中心核发告知书,并建议收储该地块。
二、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出具点军区红缆社区二期棚改项目征收范围规划意见
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文件精神,向我局征求点军区红缆社区二期棚改项目增补范围规划意见。经核实,该增补征收地块为我局原2017年5月核定的征收范围中的保留范围,未纳入征收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提供的征收范围出具符合城乡规划意见。
三、点军国土分局关于葛洲坝集团公司紫阳右岸生活组团1#楼征求规划意见
点军国土分局关于葛洲坝集团公司紫阳右岸生活组团1#楼一层商业征求规划意见。
经会议研究,明确意见如下:一是该片区暂未纳入旧城改造和征迁范围,后期是否纳入棚改计划建议咨询棚改办意见;二是1#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明确一层为居住项目配套商业。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2018年度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点军街办谭家河社区)
该批次用地位于点军区谭家河社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城市道路等。经核查,该地块我局于2017年5月对其征收范围已出具符合城乡规划的意见,并要求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在办理国有土地后方可实施征收。经现场踏勘,按照保护周边山体原则,初步核定拟调整地块可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约596.5亩。
经会议研究,一是按照保护周边山体和合理利用用地原则,同意按拟调整地块范围办理批次用地,并纳入总体规划修改建设用地范围;二、规划用地性质按商业、居住、城市道路,用地面积约596.5亩办理批次用地。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点军区2018年度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点军街办紫阳村)
该批次用地位于点军区紫阳村。经核查,该地块我局于2017年5月对其征收范围已出具符合城乡规划的意见,并要求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在办理国有土地后方可实施征收。经现场勘察,地块东侧局部有村民建房未纳入范围。该地块总规及控规用地性质包括中小学、社会停车场、居住、城市道路、农林用地等。
经会议研究,一、为保障地块整体开发建设,同意地块东侧局部村民建房纳入此次批次用地范围;二、同意规划用地性质按中小学、社会停车场、居住、城市道路、城市绿地,用地面积约161.7亩办理批次用地。
六、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猇亭区机场片区C-XT090311、C-XT090317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猇亭区机场片区C-XT090311、C-XT090317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根据《宜昌市C-XT09编制单元机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物流仓储用地。经核实,两地块已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手续。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控规修编规划指标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核发两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七、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征求大公桥片区一宗土地规划意见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位于大公桥片区宜昌市鑫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宗土地,向我局来函征求该地块规划意见。根据《宜昌市大公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及居住用地。
经会议研究,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及居住用地,地块已按规划要求完成建设。按此意见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规划条件申请告知书。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城大道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变更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江城大道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因隧道进出口位置调整、分隔带宽度调整和立交范围调整等原因需变更原选址及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九、湖北交投宜昌长乐置业有限公司长乐大厦项目施工临时开口
湖北交投宜昌长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长乐大厦项目临时在沿江大道开设施工用机动车出入口,以满足项目建设土方外运施工需要。
经会议研究,同意变更选址。
十、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卷桥河一路等四条弱电管沟选址
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卷桥河一路、二路、五路、六路四条弱电管沟选址。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一、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民主路(金岭路-临江大道)中压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民主路(金岭路-临江大道)中压燃气管线选址,沿道路敷设。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二、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110kv合益变电站方案审查
110kv何家坡变电站为户外式变电站,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方案审查。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十三、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停保场修理车间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江南大道公交停保场内,控规中该地块为停车场用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修理车间方案审查,共计一层,建筑面积289.0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设计方案。
十四、宜昌恒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宜昌恒信诺富特酒店规划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高新区东山园区发展大道东南侧,用地南侧为长城酒店。建设单位于2006年通过挂牌取得土地,用地面积5243.7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现建设单位提交酒店方案审查,方案规划为一栋11层的酒店,有三个外立面效果方案,方案一为灰色和米黄色外墙,横向线条效果明显;方案二为浅灰色和褐色外墙,强调竖向线条效果;方案三为深灰色线条加玻璃幕墙,线条效果有一定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和方案二外观效果。
十五、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申请办理三峡中专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训中心三期工程项目方案审查
宜昌职教园位于夷陵区土门、车站村区域,用地约2000亩,包括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三峡中专、湖北三峡高级技工学校、宜昌机电工程学校以及中心共享基础教育设施、综合实训区等项目。
2015年6月,高新区规划局根据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了职教园项目整体用地选址意见书,目前两单位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018年3月,市发改委对市教育局核发了三峡中专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训中心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申请该工程方案审查。该工程位于职教园三峡中专校园内,为一层钢构车间,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外立面色彩采用砖红色与白色相结合,与职教园整体风格基本一致。
该项目拟建位置位于三峡中专校园内,在职教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该处为学生宿舍,拟建位置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职教园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原则同意为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办理该三期工程规划手续。
十六、宜昌新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国贸三期规划变更
宜昌新国贸投资有限公司国贸三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施工图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取消了二层北侧中庭上空部分;二是对新建建筑与已有建筑衔接的部分进行了调整,将电影院由六层调整到七层;三是在十一层增加了一个采光井,采光井部分层高达6.2米,并对屋顶的电梯机房、出屋面风井进行了调整;四是一层的层高由5.0米调整为4.95米,六层的层高由5.0米调整为5.8米(原方案仅有1层层高超过5.4米的商业层高要求,现施工图有2层层高超过5.4米,均为单层大于2000㎡的大空间商业,本次核算按1层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标准层层高由3.65米调整为3.58米;建筑高度保持120米不变。调整后较原方案地上建筑面积增加了264.32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增加了180.32平方米。根据《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超0.019,面积110.1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变更,超容积率部分补缴土地价款。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屈哲、艾长征、唐钢、覃远琳、张翼、曹开玉、杜春华、杨君、张江、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郑静怡、姚安立、李源、刘遥遥、王爱琳、朱健、高周洲、杜宪、周琪、田世周、胡凌云、毛欣、朱磊、姚园园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市政科王爱琳、刘遥遥,西陵分局苏蓉,点军分局田世周,高新区分局朱磊、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