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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24号

日期:2018-08-03 00:00来源:宜昌市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年7月6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村委会申请沙河村安置房四期、五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等11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村委会申请沙河村安置房四期、五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
    我局于2013年9月2日对沙河村安置房四期、五期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于2015年1月27日将有效期延期至2015年6月30日。沙河村村委会在办理该两宗地块土地证时,市国土资源局认为该两宗地块规划选址意见书已过期,要求其提供有效的选址意见书,据此沙河村村委会申请办理延期。
    经会议研究,鉴于沙河村安置房四期1-5号楼建设主体已完成、五期尚未进行建设的情况,会议同意对沙河村安置房四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问题,向国土资源局去函进行说明,该项目已建设,该项目选址意见书仍有效;对沙河村安置房五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收回原件,重新核发五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京东亚洲一号项目选址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即将与京东签订招商协议,在白洋工业园建设京东亚洲一号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350亩,初步选址位于青锋科技用地北侧沙湾路、松岗一路和曹岗路围合区域。按照控规,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为0.6。经过前期多次沟通,建设单位要求按物流仓储用地进行供地,容积率大于等于1.0。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位置和用地规模,要求规划分局在国土部门正式来函后按物流仓储用地直接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不再单独调整控规,按控规动态更新处理,各项技术指标参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初步方案确定上限指标。
    三、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夜明珠匝道改造工程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变更
    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申请夜明珠匝道改造工程选址及用地规划许可变更。因拟建新匝道与此匝道交叉处的净空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原因需变更原选址及用地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四、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锦江大道(城东大道)道路及隧道工程选址变更
    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申请锦江大道(城东大道)道路及隧道工程选址变更。因交叉口道路、隧道进出口段范围调整等原因变更选址范围。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五、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桔颂路(晨光路)道路工程选址变更
    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提出桔颂路(晨光路)道路交叉口范围调整要求。
    经局业务研究,同意办理。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花溪路西侧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东站片区花溪路西侧,拟用地面积39991.65平方米(约60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8年第三次市规委会已通过该项目规划方案,现建设单位在规委会方案基础上做了进一步优化:一是取消原方案沿街设置的2层裙房商业,在用地南侧设置1栋3层独立商业;二是优化建筑单体外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按照规委会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道路沿线景观环境。
    七、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五龙路北侧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项目地块均位于点军区五龙片区五龙路北侧,为两个紧紧相邻的地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块(暂称A地块)用地面积为105426.68平方米(约158亩),宜昌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块(暂称B地块)用地面积为20007平方米(约30亩),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项目提供了三个规划布局方案,三个方案均为整体设计,但规划指标各自平衡:
    方案一降低了A地块西侧山体台地的高程,由南向北依次布置了13栋18-25层的高层住宅,南侧临五龙路设置2层裙房商业、1栋2层独立商业和1栋3层幼儿园;在B地块内布置4栋21-25层的高层住宅。方案二和方案三均保留了A地块西侧的现状山体台地,方案二保留山体作为绿地,方案三在台地上布置了7栋11层的住宅,两方案其余布局方式与方案一类似。均于两地块地下分别设置1层机动车库。三个方案建筑风格一致,为现代风格,外墙为米黄色为主搭配深棕色,方案一、二所有建筑均为平屋顶,方案三中11层住宅为棕色坡屋顶,其余建筑为平屋顶。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及方案三,建议取消沿五龙路设置的2层裙房商业并增加拟建建筑退让五龙路的距离以优化沿五龙路界面效果,待方案修改并进一步研究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八、宜昌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天地项目28#-30#楼及车库方案审查
    新天地项目位于东艳路,31#-35#高层住宅楼及地下车库二已开发建设。现建设单位拟申请开发建设28#(幼儿园)、29#、30#楼和地下车库,项目方案已经[2018]019号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地下车库、独立车库及物业管理用房部分用地超出了该公司宗地范围,占用了宜昌宜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宗地。宜昌宜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了书面意见,同意以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办理地下车库、独立车库及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许可手续。2018年6月25日至7月3日,在建设项目现场和宜昌市规划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反对意见。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由伍家岗分局按程序办理。
    九、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塘上龙悦安置房配电房方案变更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点军区塘上村,市规划局于2014年4月22日核发了塘上龙悦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及定位图(A320140098),原方案设计3个配电房,建筑面积147.69平方米,经咨询,容积率满足要求。因电力部门要求,原配电房单体方案未一并审批。现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申请将原方案的3个配电房调整为8个,建筑面积共计684.17平方米。超出536.48平方米在A、B栋综合楼面积中核减。
    经会议研究,配电房方案变更需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核发配电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及定位图,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属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级留用地,近期正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现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向我局申请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核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该项目备案文件上项目法人为宜昌宏泰气体有限公司,与申请单位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不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单位名称按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补办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十一、宜昌市伍家岗区旭光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加油站项目(村级留用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名称应为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核实项目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原规划的站房与罩棚之间的雨棚扩大,核实未超容;二是场地东侧规划停车位超出用地范围;三是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由政务中心规划窗口按程序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名称为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二是由分局完成雨棚部分规划变更,并完善建设单位名称变更手续;三是停车位按规划要求恢复。上述事项及用地手续完成后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向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覃远琳、张翼、曹开玉、杜春华、杨君、张江、杨辉球、冯劲松、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郭华、郑静怡、姚安立、刘遥遥、王爱琳、韩郑、朱健、熊炎、周琪、田世周、郭蕾、朱磊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姚旺,建工科姚安立,市政科王爱琳,伍家岗分局熊炎,点军分局田世周,高新区分局朱磊、政务中心规划窗口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