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21号
2018年6月19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出具宜昌点军生态新城征收项目征收范围规划意见等5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出具宜昌点军生态新城征收项目征收范围规划意见
点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文件精神,向我局征求宜昌点军生态新城项目征收增补范围规划意见。经核实,该增补征收地块目前为点军街办办公区范围,为我局2011年出具的江南路征收范围与2014年出具的宜昌江南生态新城征收范围之间未涵盖的区域。
经会议研究,由点军区政府出具点军街办安置意见后,我局再出具规划意见。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高新区东山园区厦门路与青岛路交汇处美联电力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高新区东山园区厦门路与青岛路交汇处美联电力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地块用地面积约94.5亩,按照控规,该地块除去道路占用后实际拟用地面积约82.27亩,其中约67.87亩为居住用地,4.5亩为卫生服务站用地,9.9亩为供热用地。供热用地为2014年迪瑞华森公司租赁土地办理临时规划手续建设的临时过渡供热设施,现大部分供热单位已自建锅炉进行供热,由于供热单位不多,管委会正在洽谈拆迁事宜。卫生服务站用地按照《宜昌高新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及配置研究》已经升级为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调整至大连路原弘迅管业地块,将适时启动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居住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为82.27亩土地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容积率由3.0调整为2.8,地块内配套用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平方米的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菜市场和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用房。该地块控规相应进行动态更新,同时建议由管委会向市土储去函要求在挂牌文件中注明土地竞得人无偿移交上述配套用房事宜。
三、S252兴山县界牌垭至温家垭段公路工程项目选址
S252兴山县界牌垭至温家垭段公路工程项目起于兴山县黄粮镇界牌垭,接347国道,经既有路展线至火石岭村后,沿既有路北侧绕行火石岭村,在经过仁圣村、青龙村后,绕开榛子乡集镇,在集镇东南侧接回老路,绕行板庙村后,止于兴山与保康边界处,路线全长52.842km。按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2m。全线设置大桥1180m/5 座、涵洞4194m/225 道,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32亿元。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选址。
四、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花溪路10kv外线电缆沟选址
为满足用户用电需求,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在花溪路增建1000x1000电缆沟一处,长约260米,与两端原有电缆沟对接。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五、宜昌市天盟房地产有限公司映象江南施工图审查
天盟公司位于点军区牌坊坡路与巴王店二路交汇处的映象江南项目报送施工图,对5#-15#多层住宅户型平面进行局部调整,16#-18#为三层住宅,其一层北侧阳台砖柱内部增加混凝土结构柱。经咨询部门核算,以上修改未增加计容建筑面积,立面变化不大。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其施工图调整。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屈哲、张翼、曹开玉、唐晓华、杜春华、杨君、张江、王范荣、夏伟荣、丁革强、郑静怡、李源、刘遥遥、王爱琳、高浩武、韩郑、李莹、朱健、高周洲、朱磊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丁革强,市政科刘遥遥,编制科高浩武,点军分局胡凌云,高新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