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八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纪要
2018年6月20日,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家胜主持召开2018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了宜昌市B-DJ180206、B-DJ180207及B-DJ1802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15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宜昌市B-DJ180206、B-DJ180207及B-DJ1802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拟调整地块位于宜昌新区点军五龙片区,东面和南面临五龙河,西侧与碧桂园隔路相望,北面紧邻碧桂园幼儿园。用地面积为11.89公顷(约178亩)。现行控规划分为三个地块,分别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及旅馆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5.52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2;中小学用地面积2.3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0.8;旅馆用地面积4.00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0。
应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求,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形成控规调整方案如下:中部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南部和北部均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6;中小学用地南侧增设一条20米宽的城市支路。
(二)宜昌市B-DJ1602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拟调整地块位于宜昌新区点军五龙片区,南侧为五龙大道,用地面积为0.63公顷(约10亩)。现行控规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8。2017年8月,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调规要求。
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形成控规调整方案将用地调整为商务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2.7。
(三)宜昌市B-DJ1505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拟调整范围位于点军区卷桥河片区,为江城大道、点军一路、点军路围合区域,用地面积为64.52公顷(约968亩)。2015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B-DJ1505管理单元规划方案:路网顺应地形和河流布局,东部、南部临卷桥河布置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西部临五龙三路布置中小学、消防站等公共设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54公顷。
2017年12月,应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要求,市规划局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开展了B-DJ1505管理单元控规调整研究,形成了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基本维持原规委会通过方案的路网结构和用地布局,结合区域景观保护要求适度降低了居住和商业用地开发强度,优化了道路设计。
(四)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点军路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项目位于点军区点军路与五龙三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83659.2平方米(约125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总平面布局一致的方案。方案布局如下:用地西侧临五龙三路布置8栋24-25层住宅、局部设置1层裙房,东侧临卷桥河布置18栋双拼3层住宅,中部布置2栋10层、8栋7层住宅,临街设置1栋3层幼儿园,地下设置1层车库。方案一3层和7层住宅均为坡屋顶,其余建筑为平屋顶;方案二建筑全部为平屋顶;两方案建筑均为现代风格,立面色调以浅黄色为主搭配深咖啡色。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花溪路西侧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东站片区花溪路西侧,用地面积为39991.65平方米(约60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设计方案,均考虑对用地内现状高压线进行迁改。方案一自西向东依次布置了4栋24层和4栋28层的住宅;方案二为4栋29层和3栋30层的住宅;两方案均沿花溪路设置2层商业裙房、地下设置2层机动车库。建筑均为现代风格,外墙面以米灰色为主搭配深棕色。
(六)宜昌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柏临河路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花溪路与柏临河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86189.26平方米(约129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设计方案。方案一在场地南部布置12栋18层住宅,沿用地西侧和北侧布置7栋33层住宅;方案二大致呈均匀布置15栋30-33层住宅;两方案均在东南角布置1栋3层幼儿园;地下设置1层(局部2层)机动车库。建筑均为现代风格,外墙面以米白色为主搭配浅棕色。
(七)湖北鸿誉置业有限公司居住项目(保利•山海大观)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夷陵区夜明珠路与夷兴大道交汇处北侧,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宗地面积为163261.38平方米(约245亩),被三峡快速路分为南、北两部分(北侧约26亩,南侧约219亩)。2013年第五次市规委会审议了该项目方案。2018年,建设单位对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
调整方案在北侧地块布置3栋高层住宅,沿夷兴大道布置临街商业(局部三层)和配套用房;南侧地块分四级台地设置10栋高层住宅、6栋超高层住宅、一栋12班幼儿园和6栋低层住宅。高层住宅建筑为现代风格,立面主体采用白色沙壁漆,基座采用灰色仿石漆;商业建筑为新古典风格,立面材料采用石材和铝板相结合的方式;低层住宅采用现代风格,立面以石材为主。
(八)宜昌豪信置业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居住、商业商务项目(原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东站商务综合体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项目位于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与桔城路交汇处,宜昌东站对面,用地面积为164989平方米(约247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项目方案分别经2014年第一次和2016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2017年底,宜昌豪信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方案基本维持了2016年市规委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格局,整体划分为南北两个功能区。北部公建区调整为1栋5层的商业建筑,3栋43层(高约150米)、1栋50层(高约200米)的酒店、办公建筑;南部居住区住宅由原来的14栋(30-33层)减少至11栋(32-46层),其中5栋调整为46层(高约140米)的超高层住宅,办公楼由30层调整为22层;并专题研究与轨道交通的关系、人行过街设施的对接。
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建筑外观方案。两方案住宅部分的设计一致,仅公建区外观不同。公建区方案一立面效果与2016年规委会审议通过方案类似,主要区别在于取消了150米超高层建筑侧面锯齿状造型、形成规整的外形,沿街商业建筑外观略作调整。公建区方案二商业建筑立面为银灰色金属幕墙与玻璃幕墙进行搭配;150米超高层建筑立面为竖向的白色线条与玻璃幕墙进行搭配;200米超高层建筑立面为规律布置的转折玻璃窗,在裙房和屋顶部分将转折玻璃窗进行放大处理。住宅立面色调以浅黄色为主搭配深咖啡色。
(九)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项目(中央商务区滨江项目)B1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项目(中央商务区滨江项目)B地块位于伍家岗区沿江大道与白沙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52470.5平方米(约7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地块划分为B1、B2两个地块,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2015年第二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B1地块方案提出调整。
调整方案基本维持了原规委会方案的格局,将2栋办公楼的平面形式由矩形调整为六边形;将临白沙路的办公楼调整为酒店,层数由25层调整为18层;将临沿江大道的办公楼由21层调整为39层;建筑立面由原来的白色竖向线条与玻璃幕墙的搭配调整为纯玻璃幕墙。商业裙房由3层调整为2层(局部3层)。设置3层地下室(地下一层主要为商业,地下二、三层主要为车库)。各地块总体平衡计算,调整后B地块公建计容建筑面积较2015年第二次规委会方案少约29000平方米。
(十)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松林路棚改安置房项目(听涛苑)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松林路与三峡快速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209104.08平方米(约314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目前,项目已实施东区8栋住宅、商业裙房、幼儿园和活动中心的建设。现建设单位结合安置对象户型需求,对项目未开工部分进行方案调整。
调整方案主要对住宅建筑栋数、层数,住宅户型、套数进行调整,建筑立面效果保持不变。调整后方案同样分为东、西两个区域。西区主要布置12栋33层住宅,3栋18层住宅,1栋2层菜市场和1栋3层活动中心;东区主要将未建设的2栋33层住宅户型、位置进行调整,并在该部分增设1层地下车库。调整方案已建部分按照选址意见书要求(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个车位),未建部分按照户均1.2个车位的标准配建停车位。
(十一)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石板铺路公共设施项目(宜昌三峡企业总部项目)B区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西陵区石板铺路与西陵二路延伸段交汇处,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260817平方米(约391亩),分为A、B两个片区,其中B区用地面积154730平方米(约232亩)。A区绝大部分已建设完成,B区方案曾于2011年第一次和2017年第一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本次B区调整方案与上一轮方案格局基本一致:临石板铺路布置多、高层办公建筑(主要包括1栋25层办公楼、6栋6-10层办公楼和1栋4层售展中心);其余用地主要布置109栋3层办公建筑;局部设置2层地下室。建筑为现代风格,多、高层办公楼立面主要为白色的竖向线条与玻璃幕墙进行搭配,低层办公立面以白色、棕色为主色调,屋顶为平屋面。
(十二)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民委员会共前村居住小区(二期)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汪家冲路,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49775.6平方米(约75亩)。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现拟重新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因原方案难以满足安置需求,建设单位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2017]112号)精神,对二期工程方案进行了调整。
调整方案将未建的4栋18层住宅调整为4栋24-26层住宅,并增加一栋3层的配套用房(社区医疗用房、社区活动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等)等,设置地下二层局部三层机动车库。调整后地上建筑面积比原方案增加21273.33平方米,住宅增加211套。调整部分停车位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个车位的标准配建。
(十三)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巴王店、朱市街社区村民安置房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五龙三路与将军路交汇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68279.81平方米(约252亩)。2014年第四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方案。目前,项目部分住宅建筑已启动建设。现点军区安置办提出对该项目方案进行调整。
调整方案建筑风格与原方案一致,主要调整内容为:一是取消1栋32层住宅;二是降低临将军路部分建筑的层数,同时对户型进行了调整等。调整方案已建部分按照选址意见书要求(按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个车位),未建部分按照每千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个车位的标准配建。
(十四)求雨台公园景观设计方案
求雨台公园位于宜昌新区东站片区,为城东大道,东站一路、东站二路、求索众创中心项目围合区域,规划用地面积62公顷(约930亩)。
公园景观设计方案以自然生态为主,利用原始地形造景,保留山体原始植被,运用海绵城市理念,依托基地现有求雨文化底蕴,将其打造成展示欧阳修为民情怀的中式园林及市民休闲娱乐的城市公园。2016年第二次市规委会讨论了该公园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现建设单位对公园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
公园分为五个标段(即五个区域),一标段完成60%,四标段基本完工,二标三标及五标段未开工建设。在公园内部设计有标志性建筑1座求雨祭台(方案一为仿古建筑造型;方案二为垒石雕塑造型);分散性的服务建筑5座,建筑功能为管理、服务、展示等;另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6座。
(十五)滨江公园(白沙路-柏临河入江口)景观设计方案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起于白沙路,止于柏临河入江口,全长约1800米,拟用地面积约10公顷(约150亩)。
公园景观设计方案以延续滨江十里长廊,建设长江生态绿色廊道为基本设计理念,展示宜昌园林景观时代特征,延续城市记忆,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充满活力的滨江绿廊。分段一以时光环为主要景观节点,结合多媒体舞台、峡谷走廊、多功能树阵广场打造展示城市形象的城市阳台;分段二充分利用场地现状,以特色植物为亮点,依托紫藤花廊、黄金之滨形成多彩的生态长廊。为满足沿江大道下穿隧道安全通行的要求,在公园内布置配套的监控中心建筑(含公共厕所)1座;布置独立公厕建筑3座;建筑设计元素与材质贴近现有公园风格。
二、会议研究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对项目的汇报和初审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一)宜昌市B-DJ180206、B-DJ180207及B-DJ1802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同意该控规调整方案。
(二)宜昌市B-DJ1602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同意该控规调整方案。
(三)宜昌市B-DJ1505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同意按该方案启动控规调整。统筹考虑片区地下空间开发和综合利用。
(四)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点军路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一。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花溪路西侧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一,要求适度增加临街建筑的退让距离,营造良好的道路沿线景观环境。
(六)宜昌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柏临河路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一总平面布局和建筑风格。
(七)湖北鸿誉置业有限公司居住项目(保利•山海大观)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调整方案。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设计、控制好天际轮廓线,项目的建筑风格、色彩要与平湖半岛协调统一;二是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的合理间距,尽可能满足日照规范要求,未尽部分影响由夷陵区政府协调解决;三是马兰路的规划与建设,由市住建委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四是充分论证沿将军岩山体布置低层建筑的安全性,合理优化建筑布局;五是停车位的配建应按照户均1.2车位进行控制。
(八)宜昌豪信置业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居住、商业商务项目(原宜昌娃哈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昌东站商务综合体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调整方案的总平面布局、南部居住小区建筑单体方案和北部公建区方案二。同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建筑层高设置按《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二是批发、零售等类型的商业应设置在离地面较低楼层,同时应考虑充足的疏散通道和救护设施,且平面布局不得采用类似住宅的布置形式;三是公建规模由新区推进办确定;四是合理组织好公建和居住部分的建设时序。可以先行启动住宅建设,地下室和基础部分整体施工,上部工程先开工不得超过50%,其余地上部分待公建部分超出正负零以后再行施工。市住建委要加强对住宅销售和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的整体实施;五是进一步优化北部公建建筑立面,丰富立面造型,同时考虑项目亮化工程。
(九)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白沙路项目(中央商务区滨江项目)B1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B1地块调整方案及B地块公建规模。
(十)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松林路棚改安置房项目(听涛苑)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调整方案及停车配建比例。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研究安置需求,优化户型配比。
(十一)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石板铺路公共设施项目(宜昌三峡企业总部项目)B区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调整方案。西陵区政府及市国土、市住建(房管)等部门要加强本项目的后续监管。
(十二)宜昌市伍家乡共前村村民委员会共前村居住小区(二期)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二期调整方案及停车配建比例。
(十三)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巴王店、朱市街社区村民安置房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原则同意调整方案及停车配建比例。
(十四)求雨台公园景观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求雨台公园整体方案以及求雨祭台方案一。公园内景观建筑及服务建筑应融入地方历史文化、风格体现历史时代特征。
(十五)滨江公园(白沙路-柏临河入江口)景观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滨江公园(白沙路-柏临河入江口)方案。临江溪大桥至柏临河入江口段纳入该项目同步建设;进一步研究景观节点时光环的形式和空间利用关系;方案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参加会议的有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卢军、周青、汪元程、蒋正雄,委员朱家法、郭康新、张毅、夏文翰、贾立、王平昌、任蔚、高杰、杨卫华、文家桦、陈林、苗云江、邹建华、杨月彬、姚玉梅。列席会议的有伍家岗区政府李向东,市财政局李仁贵,市公安局谭宗平,市国土局王玉伟,市水利水电局颜复毅,市人防办向永宁,市住建委(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徐强,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刘新平,宜昌建投集团邓钧,中建三局宜昌公司周勇、姚虎成,市规划局周宏斌、刘晓华、艾长征、屈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