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18号
2018年5月29日,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点军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五龙路地块控规调整等15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点军区人民政府来函申请五龙路地块控规调整
点军区政府来函,申请启动位于五龙大道点军区人武部与移民青创业园之间地块控规调整。经核实,该地块总规及五龙控规均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约8.44亩,控规容积率2.5。拟申请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0。
会议认为,对于该地块用地,行政办公用地于商业用地具有兼容性,容积率保持不变,可对该地块控规进行动态更新。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点军区奥体一期南侧地块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依据2018年5月4日市政府关于奥体文旅度假区项目专题办公会精神,申请下达奥体中心一期项目南侧、用地面积约160.5亩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地块总规及控规均为体育场馆用地(A41),控规容积率为1.5。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结合奥体中心规划方案和周边配套功能建设的实际需求,原则同意申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二、为落实5月4日市政府会议精神,要求先进行方案策划。待策划方案成熟后,再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并对该地块控规进行动态更新。
三、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岗小学迁建项目地下空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岗小学迁建项目已经我局办理了规划许可手续,目前该项目已基本竣工。因该项目地下室部分由宜昌建投集团投资、伍家岗区政府代建,拟作为社会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现宜昌建投集团旗下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将伍家岗小学地下空间部分的规划许可手续相关的建设主体变更为该公司。
会议认为,待伍家岗小学规划条件核实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我局配合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可,其中应妥善处理好地下停车场中为学校配建的停车位与社会公共停车位之间的物理分割和产权分配。
四、宜昌市伍家岗区岳湾路小学新建项目地下空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宜昌市伍家岗区岳湾路小学新建项目已经我局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方案设计。经伍家岗区政府研究同意,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结合该项目建设地下停车场作为社会公共停车场,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现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岳湾路小学地下空间部分的规划许可手续相关的建设主体变更为该公司。
经会议研究,待岳湾路小学规划条件核实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我局配合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可,其中应妥善处理好地下停车场中为学校配建的停车位与社会公共停车位之间的物理分割和产权分配。
五、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点军夷桥路(五龙大道-高速收费站)中压燃气管线选址
宜昌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点军夷桥路(五龙大道-高速收费站)中压燃气管线选址,设计压力0.4Mpa,管径DN315,沿夷桥路预留燃气路径敷设。
经局业务研究,同意办理。
六、宜昌葛建环卫有限公司伍家岗区灵宝弃土场选址
宜昌葛建环卫有限公司申请伍家岗区灵宝弃土场选址,该选址符合《宜昌市中心城区弃土消纳场专项规划》。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七、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夷陵中学门口光交接箱体选址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夷陵中学门口光交接箱体选址,箱体长4.2米,宽2.4米,高2.5米。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八、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悦路新建弱电管沟选址
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龙悦路新建弱电管沟选址,全长约550米,沟宽0.8米,埋深1米。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九、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110KV夷陵至龙镇电力线路选址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10KV夷陵至龙镇电力线路选址,该线路已对高铁北站拟用地进行避让。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宜昌长江国际文化广场有限公司城东大道商业服务业、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2014年第三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目方案。现建设单位提出对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供了两套调整方案。方案一在原规委会方案基础上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一是对建筑层数、住宅户型进行调整;二是在建筑之间增加联系走廊,增加建筑密度;减少绿地率;三是对办公楼立面进行微调。方案二总平面布局、建筑效果较原规委会方案变化较大。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一的布局和风格并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十一、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松林路棚改安置房项目(听涛苑)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松林路与三峡快速路交汇处。2015年,我局批复了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部分建筑已开工建设。现建设单位提出对项目未建设部分进行方案调整,主要调整住宅户型、套数,住宅建筑栋数、层数等内容。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方案并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十二、宜昌企业总部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石板铺路公共设施项目(宜昌三峡企业总部项目B区)规划建筑方案调整
项目位于西陵区石板铺路与西陵二路交汇处。2017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目方案。现建设单位提出对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供两套调整方案。方案一总平面布局、建筑单体效果较原规委会方案变化较大;临石板铺路布置多、高层办公楼;其余用地结合现状地形呈放射状布置低层办公建筑;建筑采用现代风格,多、高层办公楼立面主要为白色的竖向线条与玻璃幕墙进行搭配,低层办公立面以白色、棕色为主点缀灰色等色彩,屋顶为平屋面。方案二基本维持原规委会方案格局,主要对低层办公建筑栋数、多高层办公楼立面进行调整。
经会议研究,方案一现代感较强,更符合企业总部的功能定位,原则同意按方案一进行优化完善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十三、宜昌车溪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旅游区配套社会停车场及服务管理设施项目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车溪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位于点军区土城乡车溪村的游客接待中心综合楼、员工宿舍、商铺1、商铺2和公厕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建筑单体及总平面布局基本符合规划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1、用地范围内要求拆除的一栋3层、一栋2层建筑和一栋3层村民住宅建筑未拆除;2、核实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533.87平方米,超出规划条件33.87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拆除用地范围内规划要求拆除的建筑物;二是向国土部门出具超规划条件建筑面积33.87平方米出让土地价款工作联系函;三是待拆迁完毕和补缴土地价款后再按核实面积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十四、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市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6年7月在江山多娇五期出入口处建设门房1处,1层,面积11.7平方米。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按[2018]013号会议纪要: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按程序补办规划手续),并处罚款。
十五、宜昌兴顺酒店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件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宜昌兴顺酒店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7年9月在宜昌市东山大道314号格林豪泰酒店院内建设:1.电梯,6层,面积50.7平方米;2.砖混结构蓄水池1个,25.5平方米;3.砖混结构水泵房1个,面积15.81平方米,合计违建面积92.01平方米。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对上述违法建设行为:1.对电梯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按程序补办规划手续),并处罚款;2.对消防水池和水泵房罚款后保留使用,规划建设需要时无偿拆除。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刘晓华、屈哲、覃远琳、张翼、曹开玉、唐晓华、杜春华、张江、杨辉球、田庆平、王范荣、姚旺、丁革强、郭华、姚安立、李源、刘遥遥、王爱琳、韩郑、朱健、熊炎、毛欣、朱磊、魏丽、姚园园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丁革强,建工科郭华,市政科刘遥遥、王爱琳,法规科韩郑,伍家岗分局熊炎,猇亭分局杨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