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17号
2018年5月21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恒大山水城1-3#楼、6-7#楼、综合楼、幼儿园、1-2#配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13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楚天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恒大山水城1-3#楼、6-7#楼、综合楼、幼儿园、1-2#配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1-3#楼、6-7#楼及综合楼建筑单体及环境符合规划要求,幼儿园环境景观、1-2#配套外立面未完工。项目主要是建筑单体施工图较方案局部有变化,本次核实1-3#楼、6-7#楼、综合楼、幼儿园、1-2#配套共计增加计容建筑面积51.20㎡。
经核实,该项目可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246691.61㎡,规划方案总计容建筑面积246506.39㎡(含已扣除电影院竣工核实时增加的162.32㎡),方案较规划条件总计容建筑面积少185.22㎡,本次竣工核实项目共计增加计容建筑面积51.20㎡。核实项目总计容面积未超出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计容规模总体平衡;二是待幼儿园环境景观、1-2#配套外立面建设完成并符合规划要求后,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项目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宜昌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代商贸中心一期住宅项目9号楼及配电房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项目存在如下问题:1、负一楼车库临主体建筑的东北角有一部分未建设,建筑面积约40.94平方米,建筑使用性质为车库和电信间;2、负一楼车库的东北面的结构柱封闭为墙体。以上两个改变导致该位置的5个车位无法实施,停车位的布局发生变化,但停车位总数保持不变;3、文体、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减少。
经会议研究,一是文体、物业管理用房面积要满足规划条件要求,负一楼变更内容经公示后由分局完成规划变更手续;二是完成消防验收后,我局再按照核实面积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
三、宜昌源源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沙路商业、商务、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项目位于伍家岗区白沙路,北临白城路,南临五一广场,西临十五中,东临桔城路。总用地面积184223.63平方米(约合276亩),分为A、B、C、D、E、F六个地块,A、B、C、E地块为居住用地,D地块为商业、商务、居住用地,F地块为商业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经2018年第二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设单位提出先报批项目修规和一期工程(C地块)方案。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行办理项目修规和C地块的建筑方案审批。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建设时序,D地块公建部分当纳入二期工程为妥。
四、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求雨台公园一标段、二标段服务用房方案审查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求雨台公园一标段、二标段服务用房方案审查。
经局业务研究,同意该方案。
五、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陵区石板村万石路市政工程选址
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西陵区石板村万石路市政工程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选址。
六、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新增车辆入口通道选址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申请新增车辆入口通道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选址。
七、宜昌合一磷化有限公司梅子溪砂石集并中心码头选址
宜昌合一磷化有限公司申请梅子溪砂石集并中心码头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在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建设设施,应进行涉中华鲟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原则同意选址。
八、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选址
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申请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选址。
九、宜昌科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猇亭区下马槽循环经济产业园天然气管道工程选址
宜昌科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猇亭区下马槽循环经济产业园天然气管道工程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选址。
十、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宜昌市联棚河河道整治及滨河景观工程方案审查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宜昌市联棚河河道整治及滨河景观工程方案审查。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该方案。
十一、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宜昌市白洋港口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审查宜昌市白洋港口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经业务会研究,原则同意,需结合正在修编的总规预留消防用地。
十二、宜昌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后勤服务用房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第一中学新校区食堂北侧。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建筑层数为二层,建筑风格与校区内建筑基本一致,市发展改革委已同意该项目立项(宜发改审批[2018]48号)。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位置及单体方案,要求建筑面积符合发改部门立项要求。
十三、宜昌市老年大学综合楼屋顶门球场加建雨棚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市老年大学综合楼屋面层设计有三个门球场,为解决露天球场日晒雨淋问题,满足学员运动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在门球场上整体加建雨棚屋顶,其样式风格与原建筑基本一致。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单体方案,要求发改部门立项后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刘晓华、屈哲、艾长征、唐钢、覃远琳、曹开玉、唐晓华、杜春华、杨君、张江、杨辉球、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刘遥遥、王爱琳、李莹、朱健、高周洲、苏蓉、杜宪、熊炎、周琪、田世周、胡凌云、姚园园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夏伟荣,建工科郑静怡,市政科刘遥遥、王爱琳,点军分局胡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