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16号
2018年5月11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1区208#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8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1区208#楼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相关资料,本次核实的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1区208#楼建筑单体及环境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存在的变化:建设单位一是将1至2层部分商业空间隔墙取消;二是将3至9层商业空间增加隔墙和预留卫生间地槽。市公安消防支队已就该项目出具工程综合评定为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商业内部空间变化调整,要求建设单位按程序到分局完善规划变更手续;二是完善规划变更手续后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办理1区208#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猇亭区张家湾路加油加气站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我局2016年2月向猇亭区国土资源局办理了位于张家湾路与民主路交汇处加油加气站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高规让函[20160011]号),用地面积4035.92㎡。因条件已过有效期且原件不慎遗失,现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重新办理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经核实,根据《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宜昌市猇亭区北部工业区GYQ-01、GYQ-03街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该加油加气站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605.35㎡。
经会议研究,一是结合加油加气站地块现状地形条件,同意对加油加气站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并按原用地面积规模(4035.92㎡)向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重新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二是同意将原规划加油加气站剩余用地4569.43㎡调整为农林用地,按程序进行控规更新。
三、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望洲村棚改安置房项目《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意见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窑湾街道望洲村村民委员会的申报,出具了望洲村棚改安置房项目的《宜昌市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该项目建设地址在黄河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2。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用地面积22588平方米对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意见。
四、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来函建议调整沙河项目部分地块规划条件
来函提出的三块地位于黄河路与西湖路的交汇处,我局已于3月26日对土地储备中心核发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现由于东南侧地块内有一宗国有土地收储出现问题,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来函建议将具备挂牌条件的A7/A8/A9三个地块先行出让。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分为A、B、C三个地块,建议中的A7、A9为规划条件的A地块,A8为B地块的一部分。
经会议研究,同意由市国土部门来函后,下达A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A地块规划条件不变。
五、宜昌清能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清能碧桂园28#-34#楼、A3配电房、岗亭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清能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宜昌清能碧桂园28#-34#楼、A3配电房、岗亭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建筑单体及总平面布局符合规划要求。存在的主要变化为整体计容建筑面积较原审批面积增加13.19平方米,增加的建设内容主要为风井、人防出入口地上建筑等,核实增加面积仍未超出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同意计容规模总体平衡,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宜昌清能碧桂园28#楼、30#-34#楼、A3配电房、岗亭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二是29#楼纳入幼儿园、地下室规划条件核实范围。
六、宜昌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花溪路西侧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东站片区花溪路西侧,拟用地面积39991.65平方米(约60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规划布局方案: 方案一主要布置了8栋25层的高层住宅,沿花溪路设置2层商业裙房;方案二主要布置了8栋20-32层的高层住宅,住宅布局具有一定层次递进关系,沿花溪路设置2层商业裙房;地下均设置2层机动车库。方案一、方案二建筑单体外立面风格一致,均为现代风格,外墙面以米灰色为主搭配深棕色,屋顶为平屋面深棕色挑檐。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平面布局方式和建筑风格,要求对建筑控制高度及层次关系进行优化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七、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点军公交停保场选址
宜昌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点军公交停保场选址,该工程符合总规及控规。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八、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公共停车场项目选址
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公共停车场项目选址,此次共申请16处公共停车场选址。
经现场踏勘及会议研究,同意办理大润发旁停车场、青少年宫旁停车场、金缔华城旁停车场、海事局停车场、葛洲坝中心医院旁停车场、人社局停车场、江北停车场、点军中心医院对面停车场、点军佳和停车场共9处停车场选址。其余7处需进行现场踏勘及明确土地权属后再报局业务会研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屈哲、艾长征、覃远琳、曹开玉、唐晓华、杜春华、张江、田庆平、郭华、姚安立、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刘遥遥、王爱琳、李源、韩郑、朱健、高周洲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夏伟荣、丁革强,建工科姚安立,市政科刘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