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平台

<图片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12号

日期:2018-04-28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413,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西陵区茶庵村(营盘山片区VI-1街区)地块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等24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西陵区茶庵村(营盘山片区VI-1街区)地块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西陵区政府根据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36号)精神重新提交了总平面规划方案,同时提交了《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关于对窑湾街道茶庵村彭家湾地块下达规划出让条件所需说明资料的复函》,复函明确该油库现暂时关闭,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今后不再作为油库使用。目前该地块存在的问题是根据大学路改造短隧道方案(推荐方案),大学路道路红线向左拓宽6米,导致BC地块用地减少,C地块用地进深最窄约20米,建筑布局受限。提交的方案据此进行了调整,减少了村级发展用地地块的建筑规模。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总平面规划方案,但需征求村委会和市经信委意见。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猇亭区高家店村原虎牙中学、高新区汕头路高新区鑫昌大市场正后方、宜昌市救助管理站北侧、宜昌市儿童福利院四个地块的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四个项目为亚行贷款宜昌养老综合服务项目,同意猇亭区高家店村原虎牙中学地块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按用地面积约10370.39㎡、容积率1.2;高新区汕头路高新区鑫昌大市场正后方地块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按用地面积3000.59㎡、容积率1.6;宜昌市救助管理站北侧地块失智老人养护院按用地面积约4981.57㎡、容积率1.8;宜昌市儿童福利院内地块老年护理人员实训基地与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按用地面积约4267.56㎡、容积率2.4分别核发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三、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湖北宜昌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意见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宜昌建投康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报,出具了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猇亭区高家店村原虎牙中学)、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点军区土城村委会门前)、社区老年服务中心(高新区汕头路高新区鑫块昌大市场正后方)、失智老人养护院(宜昌市救助管理站北侧)、老年病医院(体育场路18号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院区)、老年护理人员实训基地与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宜昌市儿童福利院内)、老年护理医院(点军区巴王店片区,将军路、点军路与牌坊坡路交汇地块)七个项目的《宜昌市建设项目定点联系单》。

经会议研究,七个项目为亚行贷款宜昌养老综合服务项目,同意按建设规模以审批方案为准和用地面积内容对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意见。

六、宜昌江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碧桂园·御园21-27#34#35#楼规划条件核实

宜昌江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碧桂园·御园21-27#34#35#楼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建筑单体均符合规划许可要求。项目存在的主要变化有:1、规划(审批)21-27#34#35#楼共设置地上停车位个数171个,现建设单位根据消防要求对地上停车位布局进行调整,核实地上车位个数为154个,较方案差17个;2、地块南侧增设一处室外球场;322#楼、34-35#楼核实因超出屋面顶盖未建设等原因面积比方案减少106.33平方米;421-27#楼、34#35#1层施工图较方案增加通风井,核实面积增加75.46平方米;配电房根据电力要求较方案增加19.49平方米。整体核算后,建筑面积较原方案面积总计减少11.3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形成以下意见:一是同意地上停车位数量在地块内总体平衡,并对调整后的总平面图进行公示;二是原则同意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碧桂园·御园21-27#34#35#楼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五、宜昌特殊教育学校申请选址意见书延期

我局2016120日对市特校下达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因该选址已过两年有效期,该校申请选址意见书延期。

经会议研究,依据《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同意该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一年。

六、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总体规划设计方案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经2018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会议原则同意近期规划建设方案。目前,建设单位按市规委会意见对该项目近期规划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

经会议研究,同意先启动该项目征收程序,待完善选址手续后,再办理总平面图的规划审批。

七、宜昌市五龙片区WL--33地块控规调整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宜土储函[2017]262号),要求我局对宜昌市五龙片区WL--33地块进行控规调整。

经会议研究,同意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程序。

八、宜昌市唐家湾片区峡州大道沿线地块控规调整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宜土储函[2018]44号),要求我局对宜昌市唐家湾片区峡州大道沿线地块进行控规调整。

经会议研究,同意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程序。控规调整方案完成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九、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申请重发宜昌市联棚河河道整治及滨河景观工程选址

201712月,我局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核发了宜昌市联棚河河道整治及滨河景观工程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现由于设计范围调整,其申请重发选址。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重发宜昌市港窑路(桔乡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选址

20183月,我局为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了发宜昌市港窑路(桔乡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由于按原用地范围设计,桔乡路与港窑路交叉口主线桥梁上下行匝道无法匹配,申请重发选址,红线范围跨过桔乡路延伸约400米。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一、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办理宜昌市五龙三路生活垃圾转运站选址

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办理宜昌市五龙三路生活垃圾转运站选址,该工程符合总规及控规。

经局业务研究,同意办理。

十二、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宜昌市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PPP项目,申请办理宜昌市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项目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占地约200亩。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三、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共和村安置房新增分支箱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共和村安置房新增分支箱,项目位于花溪路附近。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四、宜昌中燃公司申请办理站前路(先锋路-车站路)、车站路(张家湾路-站前路)、张家湾路(先锋路-车站路)三条道路中压燃气管道选址

宜昌中燃公司申请办理站前路(先锋路-车站路)、车站路(张家湾路-站前路)、张家湾路(先锋路-车站路)三条道路中压燃气管道选址,道路均为待建道路,燃气管道沿路右侧非机动车道敷设。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五、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东山大道江海路口拓宽项目定点联系单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东山大道江海路口拓宽项目定点联系单。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六、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东站路桔乡路口拓宽项目定点联系单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东站路桔乡路口拓宽项目定点联系单。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七、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港沙路新建管沟选址

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港沙路新建管沟选址,长约220米,起点沿江大道,止点夷陵大道。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要求与港沙路同步建设。

十八、S312兴山县学堂坪至建阳坪段公路项目

兴山县公路管理局申请办理S312兴山县学堂坪至建阳坪段公路选址。项目起于水月寺镇学堂坪,原312省道K92+480处,沿高岚河右岸至南对河生态坝坝址后,经黄家祠、高岚集镇、王家河、两河口,在折向西南沿建阳河经余家大沟、石家坝,向西绕开建阳坪集镇后,止于峡口镇建阳坪黄家河桥南侧桥头约200米处。建设里程长24.293公里,大桥388/3座,中小桥224/7座,涵洞79道,估算总投资32214.84万元。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米,40公里/小时的设计车速。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选址。

十九、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新街坊项目AB地块规划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峡州大道与大连路交汇处,项目分为ABCD四个组团,总用地面积166680.5平方米。规划方案于20154月审批,目前CD两个组团基本建设完成,AB组团尚未建设,建设单位提出因原设计方案户型结构不合理申请调整AB组团规划方案。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调整AB组团规划方案。会议同时要求:一是未建部分的住宅户型及户数调整需征求市房屋征收部门意见;二是未建部分需按照“1.2个车位/1户”标准配建停车位;三是调整方案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审批。

二十、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南·URDA区项目1#楼平面变更

宜昌江南文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江南·URDA区项目1#楼内部平面变更,具体为将第一层部分客房变更为大空间办公室和会议室,对大堂两侧前台办公室和卫生间及西厨房的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将第二层部分客房整合后重新布置为单间面积更大的客房,对储藏室、清洁室、员工休息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将第五层、第六层大部分客房整合后重新布置为单间面积更大的客房。上述变更对1#楼外立面无影响。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A区项目1#楼内部平面变更,要求变更图纸应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征求消防部门意见。

二十一、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核发左家冲路选址

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核发左家冲路选址。根据五龙片区控规,左家冲路分别从污水处理厂背后和沿五龙河对接夷桥路,控规道路线型需要大面积开挖山体,且沿五龙河接入夷桥路处接口位于桥梁处。规划编研中心对原控规道路线型进行了优化,一是取消沿污水处理厂背后接夷桥路的支路后设置回车场;二是将沿五龙河接夷桥路支路的接口向东侧调整对接夷桥路辅道。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经规划编研中心优化后的道路线型核发该道路选址。

二十二、宜昌恒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三峡大学科技文化产业园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西陵二路旁,项目用地东侧为运河及三峡快速路,西侧为西陵二路及三峡大学,南侧为恒大林溪郡项目用地,用地南部现状有高压走廊。

该规划方案临西陵二路布置126层、122层、116层、16层、24层的科研办公楼,形成错落有致立面景观丰富的天际线,南部高压走廊用地规划为地面和地下停车场,其余用地布置为3层的联排式科研办公楼,形成围合的独立院落。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外立面效果方案,方案一高层建筑立面为竖向线条+玻璃幕墙,多层建筑立面为横向线条+条窗,立面主体颜色为浅灰及深灰色;方案二高层、多层均为横向线条+方窗,立面线条造型变化较多,立面主体颜色为浅灰及深灰色,点缀部分黄褐色色块。建设单位倾向于方案一外观效果。

经会议研究,要求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查。

二十三、宜昌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东都国际B区规划设计方案变更

该项目位于猇亭区金猇路与银岭路交汇处。项目总用地77381平方米(合116.07亩)。项目分为ABC三区,AB区分别规划建设十栋18层住宅、四栋18层住宅,C区保留原有一栋12层酒店、规划新建一栋双塔式酒店(分别为23层、29层)。A区已建成验收。建设单位申请变更B区规划设计方案。B区建筑布局、建筑风格与原方案基本一致,主要调整了户型,扩大地下室轮廓,对地下室和地面停车等进行调整。调整后AB区整体容积率2.495B区增加停车位207个,停车位合计528个。

调整后3#楼建筑面宽由56米调整为76米,4#楼建筑面宽由82米调整为76米,超出了现行《技术规定》不大于70米的要求。B区配套社区医疗用房较原审批方案减少19.41平方米,取消了80.3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审的规划方案,要求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医疗用房和文体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原审批方案面积。同时对A区已建物业管理用房竣工核实手续进行完善。

二十四、宜昌市猇亭区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选址

宜昌市猇亭区实验小学位于猇亭区金猇路南侧,现用地面积20515.69平方米,为改善教学设施,提升教学质量,拟在原有基础上新建教学楼、室内体育场、多功能教学大厅,改造原有教学综合楼,需新增用地面积3945.38平方米。按照猇亭中心区古老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增用地中360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其余340.38平方米用地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根据猇亭区政府《关于推进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设的专题会议纪要》([2017]103号)和《猇亭区2018年第1次规划专题会议纪要》([2018]1号)精神,同意猇亭区实验小学改扩建方案。

经局业务会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对新增用地中涉及控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的部分进行控规动态更新。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唐钢、覃远琳、曹开玉、张翼、唐晓华、杜春华、杨君、张江、杨辉球、王范荣、郭华、郑静怡、姚安立、夏伟荣、丁革强、刘遥遥、王爱琳、李源、高浩武、高周洲、杜宪、熊炎、周琪、田世周、胡凌云、朱磊、汪鹏、姚园园、魏丽、李莹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丁革强,建工科郭华、郑静怡,市政科刘遥遥、王爱琳,编制科高浩武,西陵分局高周洲,点军分局胡凌云,高新区分局朱磊,猇亭区分局李莹、姚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