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09号
2018年3月20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22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片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018年3月6日市委宣传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长江国际创意汇项目推进的有关事宜,要求我局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片区长江国际创意汇项目地块控规进行调整。经规划编制单位初步研究,本地块宜与宝塔河小游园地块统筹考虑、同步开发。
会议同意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程序,并按照初步研究意见对两地块进行整体考虑,补充本地块建筑设计方案后一并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二、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点军区2018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办理点军区艾家镇刘家村2018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用地面积为 2290.14平方米(约3.43亩),总规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商业用地(B1)办理地块城市建设批次用地手续。
三、宜昌新区推进办要求研究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整体迁移至点军的选址问题
市新区推进办转来点军区服务新区总指挥办公室《关于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整体迁移至点军的请示》,市新区推进办批示意见为建议转市规划局提前研究后,再由推进办组织会议讨论。《请示》内容为市晟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拟整体迁移至点军区五龙大道旁,拟用地面积约15亩。 经现场踏勘并与市晟达保安公司沟通,用地规模控制6亩以内即可满足公司功能要求,初步拟选江城大道与五龙路交汇处西南侧地块。南站片区控规中该地块用地面积约5.82亩,容积率2.0,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
经会议研究,一是原则同意项目选址,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用地规模5.82亩;二是供地方式由市国土部门来函后,对市国土部门按控规要求下达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四、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办理西陵区沙唐片区4个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办理西陵区沙唐片区A1、C1、C2、C3共4个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申请的四个地块位于唐家湾路西侧。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要求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来函申请办理沙塘片区13个地块城市批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
经会议研究,一是按照批复的《宜昌市沙唐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完善相关规划;二是同意核发该13个地块城市批次建设用地规划选址。
六、宜昌中建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中交·宜城春晓幼儿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相关资料,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建设单位根据伍家岗区教育局书面意见在临吴家湾路新增一处机动车出入口及人行通道。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区教育局对幼儿园新增机动车出入口及人行通道书面意见;二是同意按测绘核实建筑面积办理幼儿园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七、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中央商务区配套监控中心和公厕选址选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中央商务区配套监控中心和公厕选址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需结合滨江公园下段设计方案进一步研究。
八、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湾路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分段办理张家湾路选址。原选址意见书高新区已下发,因局部侵占基本农田,需调整路网线型。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调整路网,同意分段办理。
九、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山庄路改造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分段办理山庄路改造工程选址,因避让拆迁,设计线型与路网不一致。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调整路网后办理选址。
十、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白龙井路改造工程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白龙井路改造工程选址,因避让拆迁,设计线型与路网不一致。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调整路网后办理选址。
十一、大树弯果蔬市场置业有限公司三峡果蔬交易中心项目10KV高压电缆通道选址
大树弯果蔬市场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三峡果蔬交易中心项目10KV高压电缆通道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二、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夷陵大道公交站台港湾式改造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夷陵大道公交站台港湾式改造。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分批次办理。
十三、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宜昌殡仪馆片区道路建设工程定点联系单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宜昌殡仪馆片区道路建设工程定点联系单。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四、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江南URD卷桥河绿道及污水建设工程定点联系单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江南URD卷桥河绿道及污水建设工程定点联系单。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城大道及辅路征收申请表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江城大道及辅路征收申请表。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点军大道(323省道-车溪收费站)道路工程征收申请表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点军大道(323省道-车溪收费站)道路工程征收申请表。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七、宜昌合一磷化有限公司梅子溪砂石集并中心码头选址
宜昌合一磷化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梅子溪砂石集并中心码头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该项目选址范围需结合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范围综合考虑,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十八、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村村民委员会村集体发展项目
2014年12月,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村村村民委员会取得了位于共谊一路的村级留用地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4)194号):规划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用地面积70839.46㎡。现该村拟通过自主开发方式,建设“金港国际商贸城”项目,已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初步方案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122859㎡,主要包括电器城、商务酒店、生活超市、综合商业区和商务楼,容积率1.69,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车位1070个。
经会议研究,方案须进一步优化。
十九、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发广场商业综合体总平面方案审查
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发广场商业综合体位于城东大道-中南路交汇处,由A 、B、C三个区块组成A区为商业、办公用地,B区为居住用地,C区为居住用地。规划建筑方案经2018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委会全会研究原则同意,本次报送的建筑总平面方案已按2018年第一次市城乡规委会全会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总平面含一栋30层、两栋28层办公及3至4层商业裙房,退让城东大道及中南路规划道路边线分别为16米、13米。
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总平面使用性质及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并按程序公示无异于后予以审批。
二十、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昌综保区服务大楼及海关监管设施工程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桔乡路与百灵路交汇处,按照综保区建设要求需先行启动综保区行政服务中心、监管仓库、主卡口、检疫库房等单体项目建设,现建设单位申请方案审查。
项目用地分为A、B、C三个地块。A、B地块位于桔乡路与百灵路交汇处,C地块位于魏家畈110kv变电站以北、峡州大道以西。A地块规划有4层综合服务大楼及21层商务办公大楼,位于综保区围网外;B地块规划有1层海关国检监管仓库,C地块规划有1层办公楼和1层检疫库房,B、C地块位于综保区围网内。A、B地块大部分用地为高投公司2015年已经取得的融资土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8,但A地块综合服务大楼及商务办公大楼建筑部分超出了高投公司已取得的商业用地范围。C地块用地全部位于华冠生物用地内,正在进行收储。建设单位倾向于在已经取得的融资土地上直接按A、B地块方案进行规划建设。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综保服务大楼“自贸之窗·服务平台”、主卡口“迎宾之门”、海关国检合建监管仓库方案,高新区分局可先行审批规划方案。
二十一、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夷陵中学新校区后勤服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夷陵中学新校区内已建食堂西侧、规划科技楼东侧,建设面积1200平方米,原夷陵中学新校区审批方案不含此单体建筑,现建设单位提供两个方案:方案一建筑单体与规划科技楼直接相接,建筑中部两层部分为坡屋顶,建筑两侧一层部分为平屋顶。方案二建筑单体与规划科技楼退距12.7米,两层坡屋顶部分布局在南侧,一层平屋顶部分集中布局在东侧。方案一、方案二建筑单体一层均为配套服务用房,二层为后勤员工宿舍,外观效果与新校区已建建筑协调一致。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方案二建筑布局与外观效果。
二十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高新区生物产业园东站路以东、双河路以南居住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高新区生物产业园东站路以东、双河路以南居住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项目用地分两个地块,地块A主要临东站路和峡州大道,面积约136亩,地块B主要临双河路,面积约71亩。地块A、B间有现状河道需要进行整治。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地块A、B作为一个项目整体下达出让条件,按照控规及相关文件要求配置居委会、幼儿园等配套用房并无偿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地块A南侧与相邻加油站用地界线可适当调整便于规划布局,地块A、B间现状河道由建设单位负责按要求进行整治。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周宏斌、刘晓华、艾长征、谭道明、张翼、覃远琳、曹开玉、唐晓华、杜春华、杨君、张江、田庆平、王范荣、郭华、郑静怡、姚安立、夏伟荣、姚旺、丁革强、蔡梦雪、刘遥遥、王爱琳、朱健、高周洲、苏蓉、杜宪、熊炎、周琪、田世周、胡凌云、朱磊、毛欣、姚园园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建工科郑静怡,用地科丁革强、夏伟荣、姚旺,市政科王爱琳,伍家岗分局杜宪,高新区分局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