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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03号

日期:2018-02-07 15:2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119,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润秋语台小区8#12#A12#-B商业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等11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润秋语台小区8#12#A12#-B商业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兴润秋语台小区8#12#A12#-B商业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照测绘面积办理兴润秋语台小区8#12#A12#-B商业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点军区南站片区34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20171127,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下达点军区南站片区34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该宗地位于南站路与双十路交汇处,用地面积56998.13平方米(约85.5亩)。我局经业务会研究并于20171213日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告知书,要求供地方式应由政府明确意见。现市政府已批示同意出让,同时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地块有关情况说明:地块范围内含127.66平方米(东侧)国有河流,无法办理批次建设用地手续,建议下达规划条件时扣除河流图斑面积后再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经会议研究:一是同意扣除东侧127.66平方米用地后办理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内容要求不变;二是征求市住建委意见,确定项目是否按装配式建筑建设,明确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三是收回原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6117]作废。

三、宜昌市土地储备来函申请重新下达点军区南站片区78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于2017317日对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下达了点军区南站片区78号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170005]号),总用地面积104664.49平方米(合157亩)。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据宜昌新区推进办会议纪要[2017]31号意见申请重新下达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用地面积87500平方米(合131.25亩)。经核实,此次重新核发87500平方米(合131.25亩)土地出让条件后,原地块余17164.49平方米(合25.75亩)。

经会议研究,一是按照土地合理利用原则划分用地界线,同意按宜昌新区推进办会议纪要[2017]31号意见办理87500平方米(合131.25亩)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规划要求不变;二是原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170005]号)收回作废。

四、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重新申请办理伍家岗区2017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手续

我局于20171215日对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位于蒋湾路与竹涛路交汇处(B-WJ040903)地块的伍家岗区2017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商务用地,总用地面积约6782.09平方米。

20171229,宜昌市伍家岗区招商局向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调整用地性质推动土地挂牌的请示》,请示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精神,申请将蒋湾路与竹涛路交汇处地块调整为科教用地性质。现市国土资源局据此来函申请重新办理蒋湾路与竹涛路交汇处的伍家岗区2018年城市建设批次用地规划选址。

经核实,201612月伍家岗区人民政府来函提出调整蒋湾路与竹涛路交汇处北侧地块用地性质,用于建设科研项目。2017925日,市政府批复了该调整控规。

经会议研究:一是为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精神,同意规划用地性质按技术服务、科教用地重新办理批次用地规划选址,规划条件其他内容要求不变;二是收回原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预选址[2017]004]作废。

五、宜昌市天盟置业有限公司牌坊坡路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点军区巴王店二路与牌坊坡路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为30460.89平方米(约合46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建设单位提供了两套规划布局方案和两种单体外立面效果:方案一主要在场地南侧布置了418-22层的高层住宅、中部布置了115-7层的多层住宅、北侧布置了33层的低层住宅、沿巴王店二路设置1层商业裙房,地下设置1层机动车库;方案二主要在场地南侧布置了411-27层的高层住宅,其他布局与方案一一致。两种建筑单体外立面效果风格相似,外墙面均采用浅黄色搭配深棕色,区别主要在于第一种效果为深灰色坡屋顶,第二种效果为平屋顶。

经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原则同意方案一总平面布局和第一种建筑外立面风格,要求调整商业裙房的布局,优化城市道路交叉口的景观效果;二是对方案调整后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六、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中南路片区新建公厕的来函

宜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来函申请在中南路片区新建两处公厕,解决中南路片区无公厕的问题。

经核对《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及现场踏勘,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1、按照《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中南一路与城东大道路口规划的垃圾转运站中有合建公厕,另外,中南路和城东大道路口新华广场前的广场上已经规划有公厕,以上两处公厕正在规划建设中,若急需,建议可以就近配建移动式公厕;
    2
、松林路民欣家园旁山体规划为保护绿地,公厕选址可按程序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3
、东艳路与城东大道交口处公厕选址距中南路片区较远,现状需求较低,建议纳入下一步考虑。

七、宜昌城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宜昌市中心城区污泥干化处理工程方案审查

宜昌城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花艳污水处理厂远期用地建设宜昌市中心城区污泥干化处理工程,本次申报方案包括污泥综合处理车间及辅助建筑,总建筑面积6183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宜昌市中心城区污泥干化处理工程建筑方案。

八、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白洋港口新区规划及作业区办公用房、变电所等建筑方案审查

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白洋港口新区规划及作业区办公用房、变电所等建筑方案,新区分为物流园区和港口作业区,本次申报建筑方案包括办公用房、变电站等建筑,总建筑面积3909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为支持白洋港口建设,同意先行审批作业区建筑单体方案。白洋港口新区规划另行研究。

九、宜昌中燃公司申请办理点军大道(南站路-高速公路)中压燃气管道选址

宜昌中燃公司申请办理点军大道(南站路-高速公路)中压燃气管道选址,沿路一侧敷设。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点军大道(宜万铁路-翻坝高速)选址

宜昌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点军大道(宜万铁路-翻坝高速)选址,沿路侧敷设,全长约8000米。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十一、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川气东送管道二线工程湖北省宜昌市境内站场、阀室及路由规划选址意见

川气东送二线工程起点为重庆市石柱县王场输气站,终点为湖北省潜江市潜江输气站,管线总体并行现有川气东送管道,线路全长约600km,管径φ1016,设计压力10MPa。工程在宜昌市境内涉及长阳县、宜都市、猇亭区、枝江市4个县(市、区),总长约185km

经我局业务会初步审查及综合相关单位意见,该工程符合相关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湖北省宜昌市境内站场、阀室及路由规划初步选址,出具初审意见。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张翼、曹开玉、唐钢、杜春华、张江、杨辉球、王范荣、郭华、夏伟荣、姚旺、丁革强、姚安立、郑静怡、刘遥遥、王爱琳、李源、韩郑、高浩武、朱健、高周洲、苏蓉、熊炎、周琪、朱磊、陈若煜、姚园园、胡凌云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丁革强,建工科姚安立,市政科李源、刘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