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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8]002号

日期:2018-02-07 15:21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8112,副局长艾长征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宜昌检测基地项目等13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宜昌检测基地项目选址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拟申请办理宜昌检测基地选址初审意见,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已获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西陵区中南路与峡州大道交汇处,总用地面积为1604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28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选址初审意见。

二、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火车东站西广场停车场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选址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火车东站西广场停车场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建设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三、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宜昌市迎宾三路(机场路-通航路)选址

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迎宾三路(机场路-通航路)选址。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四、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伍家岗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雨污分流暨前坪路污水管工程选址

为集中治理伍家岗工业园区污水,湖北伍家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新建及改造前坪路、共升路污水管线的选址。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五、国网湖北省宜昌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10kv广汽一回、三回线新建工程选址

国网湖北省宜昌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10kv广汽一回、三回线新建工程选址。

经业务会研究,原则同意办理。

六、国网湖北省宜昌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220kv葛白一回、葛白二回、110kv板寿线迁改工程选址

国网湖北省宜昌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220kv葛白一回、葛白二回、110kv板寿线迁改工程选址。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办理。

七、朝阳路(峡州大道-东湖大道段)线型调整

为避让重点项目宜昌市黄家湾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控制工程相关设备,对朝阳路(峡州大道-东湖大道段)线型调整。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调整该段路网线型。

八、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宜昌分公司宜昌七里冲220kv输变电工程110kv线路选址

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宜昌七里冲220kv输变电工程110kv线路选址意见。

经局业务会研究,需核实相关规划,对部分线型进行再研究,原则同意整体线型布局。

九、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宜昌分公司宜昌七里冲220kv变电站工程选址

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宜昌分公司申请宜昌七里冲220kv变电站工程选址。

经局业务会研究,原则同意,按相关规划规定发放选址。

十、湖北兴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发广场商业综合体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城东大道-中南路交汇处,由ABC三个区块组成,A区为商业、办公用地,B区为居住用地,C区为居住用地,D区为居住用地,现BC已建成。ABC三个区块方案总体规划及BCD建筑单体方案经2012年第二次市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同意。其中A区用地面积26286.8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32528.58平方米(出让条件不大于157721.04平方米),容积率5.04(出让条件不大于6.0),建筑占地面积14842.26平方米,建筑密度56.45%(出让条件不大于40%),绿地率4.58%(出让条件大于20%)。原规划设计A地块总平面由1730层办公楼、1824层办公楼及33层办公及34层裙房组成,平面布局沿中南路呈L型布置。本次申报A区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拟用地面积为26286.8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329943.00平方米,容积率5.06,建筑占地面积15997.68平方米,建筑密度60.86%,绿地率2.80%,停车位1313个。总平面含17-A17-B17-C及裙房。方案一、二均为现代风格,经相关部门咨询:日照、容积率均满足规划要求,规划轨道交通二号线在城东大道与中南路设置有交通站点。

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方案立面进一步优化。二是停车位按9‰设置。三充分考虑与轨道交通站点的衔接。按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后上市规委会全会研究。

十一、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联棚乡大雁坝搬迁安置小区配电房变更。

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在联棚乡大雁坝搬迁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根据电力部门要求,对原配电房方案进行优化,原1#3#配电房面积均有增加,同时新增2#4#配电房。原配电房面积为35.00㎡,调整后为381.08㎡。经规划咨询,变更后方案容积率仍满足选址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配电房方案进行调整,应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点军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

十二、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五龙阳光搬迁安置小区配电房变更。

五龙阳光项目位于点军区江南大道与五龙大道交汇处,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电力部门要求,对原配电房进行方案进行优化,原配电房取消,新增5处配电房。原配电房面积96平方米,新增配电房总面积421.53平方米。经规划咨询,变更后方案容积率仍满足选址规划条件要求。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对配电房方案进行调整,应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点军分局按程序办理规划变更。

十三、宜昌市猇亭区国土资源局申请下达民主路一处工业用地出让规划条件

猇亭区国土资源局来函申请下达民主路一处工业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拟用于汽车零部件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该地块位于民主路北侧,用地面积约73.5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按控规用地性质及指标核发该地块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夏文翰、周宏斌、刘晓华、谭道明、曹开玉、覃远琳、唐晓华、杜春华、杨君、张江、冯劲松、王范荣、李伟、郭华、夏伟荣、姚旺、丁革强、蔡梦雪、姚安立、郑静怡、刘遥遥、王爱琳、李源、韩郑、高浩武、高周洲、田世周、姚园园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编制科高浩武,市政科刘遥遥,伍家岗分局杜宪,点军分局田世周,猇亭分局姚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