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47号
2017年12月22日,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旅游新区范围收储土地规划条件的函等6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函申请核发旅游新区范围收储土地规划条件的函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核发旅游新区范围收储土地规划条件的函,收储2个地块为原工行地块和原桃花村宾馆地块,宜昌旅游新区管委会已出具同意该两地块可规划建设相关旅游服务设施和土地出让意见。经审查,两个地块位于《宜昌三峡旅游新区总体规划》(2014年批复)和《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正在报批)及《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南津关旅游小镇详细规划》(正在报批)范围内。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宜昌三峡旅游新区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纪要》([2017]162号)精神,收储2个地块已纳入政府督办事项范围。
经会议研究,一是同意地块一(原工行地块)按照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核发土地规划条件,容积率0.8,限高15米,北侧用地界线以宜莲路道路红线为界,临长江面应合理留出长江生态岸线并对外开放;二是同意地块二(原桃花村宾馆地块)分为A、B两个地块,地块A按照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地块B用地性质按绿地(G)核发规划条件。地块A(分A-1和A-2地块),用地面积9251.01平方米(合约13.88亩),容积率0.5,限高15米,北侧用地界线以宜莲路道路红线为界,临长江面应合理留出长江生态岸线并对外开放;地块B,面积为24324.96平方米(合约36.49亩),用地性质为绿地。
二、宜昌市东站片区城市旅游客厅地块控规调整
2017年12月,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来函申请按照《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12号》的要求,对宜昌市东站片区城市旅游客厅项目用地控规进行优化调整,确定各项规划指标。
经会议研究,同意启动该控规调整程序,同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调整范围内中小学、社会停车场等设施规模不得削减;二是合理保护自然地形。
三、宜昌市信息管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江临路、沈白路、沈家店路、柏临河路新建弱电管沟选址
江临路、沈白路、沈家店路、柏临河路新建弱电管沟,沿路敷设,埋深1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四、国网宜昌供电公司检修分公司配电运检一室申请办理纺机场项目两回10kv线路迁改
碧桂园纺机厂项目中有两回10kv高压线路位于东山大道北侧,跨纺机厂项目C地块,现进行迁改。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
五、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餐厨垃圾(辅助设施)方案审查
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宜昌市餐厨垃圾(辅助设施)方案审查,新增发电机组及冷却水池。经核查以上两处构筑物均在该项目用地内。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平面布局。
六、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磨基山公园文化便民服务配套项目方案审查
2017年10月,我局已发放该项目方案审查通知书,后因该项目总平面布局有调整,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重审方案总平面。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办理。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张翼、覃远琳、唐晓华、唐钢、杨君、张江、田庆平、杨辉球、王范荣、夏伟荣、姚旺、丁革强、蔡梦雪、郑静怡、姚安立、李源、刘遥遥、杜宪、朱健、高周洲、田世周、毛欣、曾晓文、李莹、姚园园等。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夏伟荣,建工科姚安立,市政科刘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