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规划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
日期:2017-12-19 08:52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市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鄂府法办函〔2017〕1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7〕7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局“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清除制度性障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188体育平台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要求,召开了市规划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历时整整一个月,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查,共清理审查25件,做到了应清尽清。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部署清理工作。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认真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由法规科牵头,办公室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收齐各类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评估、审查。
(二)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
通过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对清理性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凡违反或有悖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权设有行政许可内容的文件,一律失效,逾期仍执行的,需要修改的按程序修改后重新发布,不需保留的,及时废止。
(三)重点突出,确保清理质量。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重点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和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
(四)及时发布,公开清理结果
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我局历年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予以撤销或修改重新发布,对不属清理范围,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其次,此次全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将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做出不懈的更大努力。我局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贡献。
附:清理结果
拟修订:
1. 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2. 宜昌市城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3. 宜昌市城市红线、绿线、紫线、蓝线规划管制办法
继续保留:
1.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村级留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
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2〕62号)
4. 宜昌市城区违反城乡规划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5. 宜昌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
6. 宜昌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7. 宜昌市规划局城乡规划业务会议事规则
8. 宜昌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暂行规定
9. 宜昌市规划局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
10. 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
11. 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批后公示暂行办法
12. 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批前公示暂行办法
13. 宜昌市规划局关于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通知
14. 关于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通知
15.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办事制度的通知
16. 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意见
17. 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18.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昌市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通知
19. 关于建设项目规划报建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
20. 宜昌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责任制实施办法
21.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竣工规划验收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22. 宜昌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规划信息工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鄂府法办函〔2017〕1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7〕7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局“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坚持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清除制度性障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188体育平台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要求,召开了市规划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历时整整一个月,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查,共清理审查25件,做到了应清尽清。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部署清理工作。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认真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由法规科牵头,办公室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收齐各类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评估、审查。
(二)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
通过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对清理性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凡违反或有悖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权设有行政许可内容的文件,一律失效,逾期仍执行的,需要修改的按程序修改后重新发布,不需保留的,及时废止。
(三)重点突出,确保清理质量。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重点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和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
(四)及时发布,公开清理结果
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我局历年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予以撤销或修改重新发布,对不属清理范围,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其次,此次全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将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做出不懈的更大努力。我局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面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贡献。
附:清理结果
拟修订:
1. 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2. 宜昌市城区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3. 宜昌市城市红线、绿线、紫线、蓝线规划管制办法
继续保留:
1.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开展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村级留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
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2〕62号)
4. 宜昌市城区违反城乡规划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5. 宜昌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
6. 宜昌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7. 宜昌市规划局城乡规划业务会议事规则
8. 宜昌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暂行规定
9. 宜昌市规划局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
10. 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
11. 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批后公示暂行办法
12. 宜昌市规划局城市规划批前公示暂行办法
13. 宜昌市规划局关于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通知
14. 关于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通知
15.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办事制度的通知
16. 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意见
17. 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18.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昌市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通知
19. 关于建设项目规划报建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
20. 宜昌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责任制实施办法
21.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竣工规划验收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22. 宜昌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规划信息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