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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2017]029号

日期:2017-08-22 17:09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201787,局长夏文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山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山水华庭四期6、10#楼、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13个规划事项。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山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山水华庭四期6、10#楼、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山水华庭四期6、10#楼及地下室等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主要一是施工图较方案局部外墙厚度增加5至10公分不等;二是6、10#楼首层单元入户处原门廊施工图为开敞,核实封闭。本次核实6、10#楼共增加计容建筑面积29.92㎡。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对增加计容建筑面积在后期核减,保证项目总计容建筑规模符合规划要求;二是鉴于门廊为小区入户公共空间,要求对6、10#楼首层门廊有变化的部位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按测绘核实面积办理6、10#楼及地下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二、宜昌德宝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东山三路加油加气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宜昌德宝贸易有限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销售分公司(下分别简称德宝公司、中石油宜昌分公司)联合通过招拍挂取得东山三路加油加气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中石油宜昌分公司提出放弃该加油加气站联合开发建设,由德宝公司自行建设。经核实,德宝公司提供的国土部门用地界址点坐标与出让条件用地范围坐标一致。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要求宜昌德宝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后,同意按出让条件用地范围向宜昌德宝贸易有限公司办理加油加气站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宜昌市伍家乡前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重新办理村级留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我局2015年向宜昌市伍家乡前坪村村民委员会办理了位于东山大道延伸段地块村级留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宜市规选址[2015]004号),规划用地面积18933.79㎡,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现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来函提出选址意见书用地范围与现状土地权属状况有三处不一致,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建议对选址意见书用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伍家乡前坪村村委会根据市国土局意见,向我局申请拟按调整后用地范围重新办理该村级留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核实,调整后的用地范围符合规划要求,规划用地面积为19097.88㎡。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同意按调整后范围向伍家乡前坪村村民委员会重新办理村级留用地选址意见书,其他各项规划指标不变;二是原宜市规选址[2015]004号选址意见书原件及附件附图收回作废。

四、宜昌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宜化新天地二期会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和核实资料,本次申请核实的宜化新天地二期会所建筑单体符合规划要求,主要问题是一期车行出入口有一处临时配电房未拆除。

经会议研究,要求建设单位拆除临时配电房后,再按照测绘面积办理二期会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五、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湖北龙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土地规划用地性质的函

根据我局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函[20120021]号),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9月与湖北龙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面积8812.50㎡,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规程>的通知》(宜府办发[2014]74号)向我局来函征求该地块规划意见。经核实,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该地块部分位于柏临河生态湿地公园范围内,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经会议研究,同意对该地块进行收储。按此意见向市国土资源局复函。

、宜昌国闰房地产有限公司共谊一路居住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该项目经2017年第一次市规委会审议原则同意,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总体布局。现建设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优化完善,规划4栋17层(局部12层)的退台式住宅,1栋2层的商业,地下设置1层停车库,商业退西侧用地边界为3.4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方案。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南站路加油站项目规划建筑方案

该项目位于规划南站路与夷桥路交汇处,用地面积3566平方米。方案规划1座加油站(主要包括加油罩棚和1栋2层的站房),临南站路、夷桥路分别设置一个出入口。

经会议研究,同意该项目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及出入口。公共厕所的设置应满足规划要求。

、西陵中心区Ⅲ-Ⅸ-2-A地块控规调整项目

根据2017年2月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我局负责西陵中心区Ⅲ-Ⅸ-2-A地块的控规调整。该调整范围位于沿江大道和小北门正街交汇处南侧,用地面积约5430平方米(约8亩)。地块意向方案考虑布置了1栋超高层商务办公楼(含酒店),地上建设规模约为31000平方米2层地下车库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启动该地块控规调整程序。

、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体育场路体育馆段给水工程的选址意见书

为完善城市给水管网系统,宜昌桑德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拟在体育场路体育馆段新建dn225过街自来水管,采用非开挖定向钻方式施工。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申请办理沿江大道(西陵二路口)通信基站塔的选址意见书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拟在沿江大道(西陵二路口)绿化带内新建一座通信基站塔,现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经会议研究,要求进一步优化拟选址位置。

十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申请办理110KV点龙点耿线、35KV龙桥线局部电力线迁改工程选址

现状110KV点龙点耿线、35KV龙桥线从南站路上方经过,且有两基电力塔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现因修建南站路,需对110KV点龙点耿线、35KV龙桥线局部电力线进行迁改。具体迁改路径为:110KV点龙点耿线、35KV龙桥线分别从现有山体上架空迁改至五龙路北侧山体后,沿五龙路下地敷设,在长岭河附近架空接至原线路。

经会议研究,同意办理项目选址。

、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申请核发宜昌市沙河综合整治(截污工程)拆迁范围

该项目经2017年6月2日业务会研究,已发选址意见书及定位图,2017年6月已发工程证正副本。为确保建设工期,需对截污工程管网线设计范围进行征迁,现其申请发截污工程拆迁范围

经局业务会研究,同意发拆迁范围。

、关于市农业局申请调整宜昌中华鲟救治监测中心用地规划的回函

宜昌中华鲟救治监测中心紧邻伍家岗大桥点军艾家桥头东南侧,我局于20071月核发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24.02亩,地块内建设为中华鲟培育和救治车间。根据《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和《宜昌新区艾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所处区域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在宜昌新区概念规划及总体设计中,该地块规划为江南中央商务节点,现该单位申请保留原地块用地性质及调整该地块用地规划。

经局业务会议研究,因该地块周围用地性质主要为商业和居住,土地开发强度较高,开发氛围形成后,可能会给中华鲟救治和监测造成一定干扰,建议在自然环境更为优越,救治通道更为便捷的下游中石化油库等周边区域重新选址。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刘晓华、谭道明、曹开玉张江、杜春华、覃远琳、王范荣、郭华、姚安立、姚旺、李长进、杨瑞、詹书生、屈婷婷、杜宪熊炎、李源、高周洲、赵建军、丁革强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姚旺建工科郭华、姚安立市政科李长进、杨瑞、刘遥遥,点军分局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