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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市规划局信访问题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8-15 00:00来源: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admin 阅读量:

各科室、分局:

   《市规划局信访问题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宜昌市规划局

                                 2017223

 

 

 

《市规划局信访问题法治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宜普法办[2017]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局信访问题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188体育平台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意识和观念为目标,从分发挥法律教育、引导、规范作用,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全面形成“无理缠访闹访是违法行为、有理诉求采取违法方式也是违法行为”的社会共识,推进群众信访行为规范化、法治化,为促进全市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厘清依法信访与违法信访之间的界线,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各类问题。同时带动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不发生有影响的信访安全问题,建立起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效能提高,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良好信访法治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信访政策、法律、法规

重点宣传《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省住建厅《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清单(试行)》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

(二)、大力宣传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宜昌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工作措施

采取多手段、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方式,坚持正面宣传,注重宣传效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一)结合实际情况在局网站、LED屏幕、宣传栏宣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作相关宣传材料以经典案例、漫画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成展板进行宣传。

(三)参加全市集中宣传活动。按要求报送新闻稿件、总结材料。

四、工作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上旬)

    成立信访问题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12月底上旬)

按照部署要求和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进行,确保在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底以前)

   认真总结工作情况、经验及成效,撰写书面总结材料,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上报市普法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局领导要发挥局党组班子集体表率作用、带头作用,亲自安排部署,带头参加活动。

(二)在宣传活动中坚持“两个结合”。要切实把宣传贯彻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与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采取积极的措施,在扩大宣传效果上下功夫,达到宣传活动的预期目的。

(三)各科室、分局作为宣传活动的主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信访问题法治化宣传的188体育平台性。按照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组织协调,明确相关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从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并把它作为今年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全年报送信访问题法治宣传方面的新闻稿件不得少于1篇。

 

附:

宜昌市规划局信访问题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夏文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道明  副调研员

成员:  覃远琳  法规科科长

  哲  办公室主任

胡高生  测绘科科长

曹开玉  建设用地科科长

    市政科科长

刘君怡  建筑工程科科长

杜春华  西陵分局局长

杨君    伍家岗分局局长

张江    点军分局局长

杨成燕  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首席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